暴发户的前妻重生了

作者:浣若君

现场一片死寂,尴尬的沉默后,有人说:“这帮孩子,我没有一个认识的。”

又有人说:“我也没有。”

晁司令看了半晌,侧首问阎佩衡:“这里头,哪个说是我孙子的?”

阎佩衡说:“我也不知道,至少我认识的,你的孙子里头没有他们。”

目前,搞关系,拉拢,腐蚀二代,三代的子弟们,确实是华国官场的重灾区,像晁司令这种人,他自己没什么,但是部队上所有转业的领导们,确实都是他的下属,而只要打着他的名号,到下面去办事,就能畅通无阻的。

他嗓音低沉,却也不怒自威,回顾四周,他说:“你们谁要愿意信就去信,谁想打着我晁鑫的旗号在外面招摇撞骗,说是搞关系,搞政策,捞人什么的,尽管去干,但我晁鑫概不负责,我也马上就要退了,以后阎参谋长上,他是什么脾气,你们大家都知道。”

缓缓的,所有人的目光落在阎佩衡身上。

大家能不知道吗,今天这局,就是阎佩衡在听说有人冒用他的名头后组的。

在部队上干了一辈子,他是什么风格,转业的领导们都知道。

连亲儿子都能打官司,驱逐出境的人,谁不怕。

就好比潮水褪去,你才能看到,谁是那个裸泳的人。

在这一刻,所有人自发分开,跟王旭东,王副局长隔开了距离。

那么一帮熊孩子中,只有王旭东家的孩子在,剩下的,都是一些打着老领导旗号招摇撞骗的小混混。

何其可笑,王旭东的侄子,他被一家四个兄弟寄予厚望的侄子,就跟那么一群小混混混籍在一起。

王旭东一脸惊愕,但这种场合,总还得为自己辩解一下。

孩子嘛,一起玩一玩闹一闹,就算他侄子结交了小混混,也不算啥大事。

何况他还看到了阎哈,阎哈谁不知道,阎卫的养子,生母米雪病故后,他亲妈米兰和冯育结婚了,然后那孩子就由米兰和冯育抚养。

其实不算啥大事,要没有冯哈,他侄子跟这帮混混是混不到一起的。

阎佩衡并非无欲则钢的那块钢,他也有缺点,冯哈就是他的缺点。

扯出一丝笑来,王旭东刚想就此张嘴,为自己辩解,就听阎佩衡又说:“走吧,去吃饭。阎肇这几年在国外的时候,搜集了一些证据,其证据能指明,某些资本大国,目前正在悄悄通过厦门一带的港口,往咱们国内运输毒垃圾,而有一大批不发商人,一直在接手医疗类,核类废料,据他说,他目前已经掌握了证据,咱们边吃饭,边听他汇报工作吧。”

王副局长脑瓜子又是嗡的一声。

他有三个兄弟都在厦门一带做进出口生意。

做生意固然好,毕竟原来那么穷的家庭,因为他们做了生意,现在家庭条件慢慢都变好了,妻子经常跟他说让他劝着兄弟们一点,不要违法犯罪,毕竟相比于穷,像他这种从战场上下来,又在首都工作的人,前途这辈子是稳的,他要为自己,为女儿考虑,而不是整天考虑兄弟。

妻子这么一劝,王旭东就要拿眼瞪她,嫌她小器,嫌她总是恶意揣磨自己的兄弟们,还总觉得自己的兄弟就为了他的官途,肯定不会违法犯罪,而赚钱嘛,大家都在赚,既然他有资源,兄弟们赚点钱又有啥。

凭啥别人发财,他的兄弟们就干眼瞪着看

可现在真相摆在眼前,事实呼之欲出,他曾经一起饿肚子,一起啃红薯,一起长大的兄弟们,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候,已经把他拉下水了。

这饭还怎么吃?

今天是他的鸿门宴!

他伸手摁上皮带,想抽皮带,想去揍侄子一顿,但现在揍侄子还有用吗?

而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声:“王局,走吧,去吃饭。”

回头,别人都走了,站在日光处的正是阎肇。

日光从他身后照着,他的面容王旭东看不清楚,但他剃成板寸的头发,根根分明,每一根都笼罩在曝光中。

这曾是他手下最得力的团长,是战场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活阎王。

俩人还曾约定,阎肇当一辈子的兵,戎马戌边,他转业,去治理地方。

阎肇当时曾握着他的手说:“不贪污,不受贿,这是底线,老领导,咱们都是穷苦人家出身,不怕在战场上流血流汗,就怕穷惯了,咱们要经受不住诱惑,到了和平时代,也要约定好,不能触犯底线。”

怎么他妈的,他就没守住呢,不,他守住了,他的兄弟们,一个爹生的兄弟们,为了他们,他跟妻子都在闹离婚的兄弟们,他妈的,他们怎么就从他背后捅了刀了呢?

一步又一步,王旭东仿如溺水一般,走到阎肇身边,伸手,握上了他的手。

阎肇大手握过王旭东的手,带着他去吃饭了。

而小旺,也面临着请客的难题。

不是他不想请客吃饭,钱他都备好的,但人家贵宾楼的中餐厅今天不接散客,所以他只能是被一帮小‘高干子弟’们来通臭头大骂。

在小旺想来,像晁司令,他爷爷这些人,应该进来啊,来个当场认亲。

认死这帮小王八蛋们。

不过怎么可能呢,晁司令他们今天还很忙,而且,他们怎么可能真的来认这帮小屁孩儿。

所以小旺眼看着他爷爷到咖啡厅的门口了,又眼睁睁的看着他爷爷走了。

“他妈的,饭你到底请不请?”小瘦猴不耐烦了,问。

……

“得,我给胡百业打个电话吧,今天让他请客,他妈的,晦气。”瘦猴说着,站了起来。桌子上有方糖块,他有点生气,突然抓起几块糖,砸在小旺脑袋上,起身就走。

小狼当然忍不了,跳起来就抓瘦猴的胳膊:“你他妈干嘛呢?”

“干嘛,老子被你们几个穷逼放了鸽子,老子不爽,咋啦,有种你打我啊,我叔可是……”瘦猴高声叫了起来。

小旺得要息事宁人,毕竟事情已经完了,他爸的效果达到就行了,他嘛,得照看着约翰和小狼,他家小狼以后还要当兵呢,身上不能留疤,这是最重要的底线,为此,小旺可以挨骂,但绝不打架。

“傻逼一个,雪碧都请不起。”瘦猴走的时候还说。

小旺又有点生气了:“雪碧我还是请得起的,哥们,要不喝一瓶。”

“雪碧不配XO,就是个屁,再见,以后甭让我在首都碰见你,不然,见你一回,老子打一回。”瘦猴回头,指着小旺说。

得,一帮小混混们,还是那么不可一世的,走了。

约翰的衣服应该是小旺的,三个孩子的头,应该是昨天阎佩衡带着剃的,因为这几年流行郭富城头,小旺和小狼也在悄眯眯的留头发,准备搞个中分,屁丫头,但是,今天他们三个个顶个儿的板寸。

仨男孩儿,今天是准备来一场扬眉吐气的,但是吃了个瘪,还被一帮小二代嫌弃了一通,坐在咖啡厅里,活像三只小鹌鹑一样,挤缩在一块儿。

正好这时,一帮小‘高干子弟’从陈美兰身边经过,陈美兰就准备去喊小旺他们,带他们到西餐厅去吃个饭。

不过就在这时,有人于身后唤了一声:“陈美兰?”

是顾霄,他应该来的久了,在咖啡厅的吧台位置,坐在轮椅上,眼睁睁的,看着一帮小二代从自己眼前经过。

刚才晁司令和阎佩衡也在这儿,那么,他应该从头到尾,听到他们的对话了。

总得来说,效果不错吧,他现场听到了,晁司令说过的话。

陈美兰于是走了过去。

顾霄示意她弯腰,而他的目光,正看着那帮走出咖啡厅的,牛鬼蛇神一般的小混混了,指着那帮孩子,顾霄清了清嗓音,才说:“陈美兰,你看到这帮孩子了吧,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张嘴说话,语言是那么的低俗,行为是那么的卑劣,而他们,就是华国生于八零年代的新生代们,看着他们,你觉得这个国家还有希望吗?”

这话说的就有点难听了。

毕竟陈美兰家有三个孩子,都是生于八零后。

此刻,小狼,小旺和约翰三个也在咖啡厅里坐着呢。

他这一棍子打死,不就连小旺小狼他们,一起给批上了嘛。

阎东雪怕陈美兰听了不高兴,忙给她挤了挤眼色,示意她别生气。

陈美兰并不生气,而且她心里,还颇有些欣慰。

顾霄这老爷子清高自傲,又极度偏执。

曾经,他对华国的一些乱象看在眼里,但从不说。

甚至还喜欢助纣为劣的玩些小心计,纵容那些想从他身上谋取利益的人,看他们倒霉,看他们吃瘪。

那时候他不爱华国,或者说,他还没有发现自己心底里对于华国的眷恋和深藏的爱意。而现在,别看他说话难听,但其实他从心底里,他已经把华国当成了自己的国家。

爱之深才会责之切,才会有担忧。

他之所以看什么都看不惯,是因为他在乎这个国家的发展。

心忧这个国家的未来。

孩子,不正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

小旺和小狼,以及那帮小混混们,都生于八零年代。

而在陈美兰没见那个瘦猴儿的时候,她没有意识到一件事情,但就在她见过瘦猴儿之后,有件上辈子的事情,在她的记忆里,对上号了。

那就是,上辈子,圆圆曾经有一个玩得特别好的女孩子,在十五六岁的时候,会帮一帮小男孩给毁容,据说还LJ过,她的父母从那以后,像疯了一样的,在西平市四处上访,想让法院帮忙抓凶手。

但是上访了很久,案子却迟迟没有被处理。

那是1997年,香港回归那一年的事情,案子最终不了了之了。

当时陈美兰看过女孩父母在法院门口贴的资料,资料上有个男孩,瘦巴巴的,跟只猴子一样,今天她见了王旭东的侄子王棋,认得出来,赫赫然的,王棋就是毁女孩容的主犯。

老陕人,叔叔还在京市的市局做副局长。

想想上辈子的此时,阎肇还在津东分局当他的小缉察队长,而华国高层方面,关系比目前更加复杂,水深,那女孩的父母,对上京市的公安局长,以及公安局长最疼爱的大侄子,不就白吃亏了嘛。

这事儿陈美兰这辈子一直没忘,也一直在悄悄的,探视那个女孩子,但因为一直没找到过案件的主谋,所以才没跟阎肇提过。

今天,这事儿就非提不可了。

而也是因此,当顾霄说八零后的孩子们让他觉得这个国家,民族没希望的时候,陈美兰居然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不过就在这时,突然,咖啡厅里的小旺跳了起来,喊了句:“阎约翰,你这样说可就没意思了,是,就算老子跟那帮小混混们混不到一起,吃瘪了,但是你说我不懂华国文化,看不懂古书,这个我可不服,来来,就这一首,最长的古诗,老子背给你听。”

大人有大人的事,孩子也有孩子的事。

抛开对外的不说,约翰和小旺这对兄弟间的矛盾和磨擦,其实也还没有消除。

小旺哄着那帮‘高干子弟’到底干了个啥,约翰到现在还没搞明白。

但男孩子,谁都不喜欢吃瘪。

所以今天小旺带着他和小狼,在‘高干子弟’面前吃了个瘪,这让约翰心里很不舒服。

而最近几天,约翰不是正在学华国文化嘛。

《鬼谷子》太难了,大部分字他还看不懂,于是圆圆特别体贴的,给他换了一本,《唐诗三百首》,还说这本华国三岁的小屁孩儿都懂。

让约翰去读。

约翰在家里已经试过了,小贝贝都会读第一首《春晓》。

但那个简单呀,总共才20个字。

他还是不服,他觉得小旺这种从不翻书的人,肯定跟他一样,看不懂,也不会。

小旺玩他的,约翰玩自己的,从出门到现在,手里一直捧着一本《唐诗三百首》在看,翻着翻着,他找到了一首特别长的诗,字非常生僻,叫《琵琶行》,他不相信如此难,如此长的诗,华国的孩子们能背下来。

所以这会儿他手里捧着书,说:“背吧,我听着。”

其实吧,要是别的诗,小旺不可能背下来,他的心思在赚钱上,古诗算个屁。

但《琵琶行》是啥,高考必背啊,就跟《论语十则》、《桃花源记》、《出师表》一样,老师三令五申,不背下来的都是猪脑子,趁早别进考场,丢人的高考必背!

而他今年上高一,《琵琶行》算个屁,论唐诗宋词元曲,那属于他人生的空前丰富阶段,这不瞌睡遇着了枕头嘛。

几个孩子也该回家了。

大大的蓝色面口袋校服,剃的板儿尽的,贴头皮的寸头,要不是个头太高,就凭小旺那张孩子气的脸,还能充当小学生呢。

他边走边背:“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

他背的快,走的也快,一路从暗走到明,走到了光线下,约翰捧着书,还得跟着跑,边跑还要边盯书上那些复杂的字,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而小旺已经背到:“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

这是几个干干净净的小家伙。

洋溢着满脸的笑,从咖啡厅的那一侧走了过来。

小狼想起什么似的,接着他哥说:“约翰哥哥,我也给你背一首吧。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茅飞渡江洒江郊……”小家伙迎面迎上陈美兰,黑黑的笑脸蛋上,一口白白的牙:“妈妈!”

约翰边走边磕着桌角,摇摇晃晃,还在翻书,小旺还在背《琵琶行》,小狼的中考必背《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背到了一半,几个孩子在看到陈美兰的一刻,同时停了下来。

约翰捧着那本《唐诗三百首》,已经要被打击的原地去世了。

他不敢相信,他根本不敢信,如此复杂的文字,小旺和小狼是怎么能出口成章的,他要崩溃了,他的人世已经错乱了。

他曾经以为自己博览群书,是个学霸,在此刻,他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走吧,今天我带你们吃个西餐去。”陈美兰笑着说。

小旺和小狼现在是用他们填鸭教育下学来的皮毛知识,正在唬可怜的约翰,而这事儿,天天听他们哭着背诗的陈美兰最清楚不过。

所以相视一线,俩孩子都红了脸,一脸的羞。

“顾教授呢,要不要一起去吃饭?”陈美兰低头,还得问问顾霄。

顾霄两手握在一起,静静的望着约翰和小旺,小狼三个。

三个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少年,一个看着一个,咧开嘴巴,笑的一样灿烂。

他长久的凝视着这三个干干净净的少年,看了很久之后,轻轻拍了拍陈美兰的手背,扬起头说:“陈美兰,我收回我刚才说过的话。”

像冯哈,王棋,胡海河那样的孩子,让顾霄觉得这个国家没希望了。

可小旺,小狼,约翰这样的孩子。

他们所代表的,不正是这个国家的希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