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妞进城记[六零]

作者:七夜忘情

“昨个下午到今个早上一直下小雪虽然不大,进山痕迹却没有了。”大妞站在森林里的岔路口一时也分不清他们去的地方。

想了想对李立说“我们分头找,你们顺着这边山路往前走,前面还有一个岔路口到时候你们再分走。那边只要记着跟着白桦树走就能回来。”李立他们对深山的了解也不深,别没找到人,自己再走丢了。

“我派几个战士跟着你走。”李立说道。

大妞摇了摇头,“这边山路有点乱,还是我一个人走,如果能找到他们我会带他们回来。”

李立看她坚持点点头“今天早上发现那些知青没有回来,郑森自己进山了。”

大妞点头“我清楚了。快些进山吧。”她抬头看了看天,天阴沉沉的“尽量在大雪来前把他们找到,如果被困山里想办法找到躲避风雪的地方。”

李立也抬头看了一眼,心里也阴沉沉的。

大妞跟李立他们分开,迅速的前行,此时虽然无法确认他们进山路线,不过大妞对森林熟悉,速度快,那些人在山里困了一宿,如果能找到落脚的地方还好,万一碰到野兽,碰到那群狼,后果不堪设想。

她速度很快,寻找可疑痕迹嗅觉视觉全开对周围痕迹捕捉迅速。

两个多小时过去她终于在一棵树上发现痕迹,那棵树上竟然出现一个箭头,她往周围看了看,这应该是那个叫郑森的画的痕迹。这人还挺聪明,前面的路上种着一些白桦林,如果细看能发现那些白桦林有的种的时间长有的时间短,早些年这外围森林被烧过一次,后来狩猎人和护林员进山后都会在空地上栽上一些树,还有后来自然出生的小树苗,形成一片新的林子。

常走林子的人知道通过这些树木变化就能找到规律,从而在森林里寻找路线,显然这个郑森应该发现了,所以他没有做标记,但是再往前走就是深山老林子了,不小心就要迷路的,所以他做了记号。

大妞跟着记号前行,这人出发比她早几个小时,她熟悉路线所以走的快,那人速度应该慢一些,很快就能赶上。

正想着大妞突然看到地下有半个脚印,看脚印这人是个高个子,脑海闪现两次见郑森的情景,最后落在他脚上那双羊毛翻毛大头皮鞋上,就是他。

东北林子里的风就跟小刀似的,不习惯的人总是受不了,同时它也能刮的风雪把一切痕迹盖住。

大妞继续往前,突然听见嗷呜——嗷呜---

是狼群,有狼群。

大妞将速度提到极致,肩膀的水连珠已经卸下来,很快她就看到林子中雪花翻飞,再细看,郑森正拿着手中的□□将狼挑飞,接着另外一只狼从侧面咬了上去,郑森一闪身用枪托,狠狠地砸了那狼一枪托。

大妞手上的水连珠端平,啪——没有犹豫给郑森解了围。

郑森停顿一下往大妞这边看了一眼,不过接着他抬起枪口开始射杀周围狼群,围着他的狼群太多,同时有两只狼扑了上来。

大妞的水连珠再次发射,狼群中突然传来一声嚎叫,紧接着狼群退去。

郑森嘴角咧了一下露出一个笑容。

“是你。”郑森惊讶急了,他想过对面是一位老猎人,能将水连珠用的这样熟练,不是一年两年的功夫,可是当对面的人走出来,他才发现竟然是那位马淑兰。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

“你没事吧。”大妞上下打量一下。这人身上军大衣破了许多地方,身上还有大片血迹,看不出是不是受伤。

郑森摇了摇头“没事,不是我的。”

“只有你一个人?看到其它人了吗?”大妞问。

郑森靠在树上,刚才高度紧张,这会有点脱力“我过来发现狼群围着这边,正准备绕过去,就被那群狼发现了。”

“现在雪天正好刮北风,你那个位置正好是上风口,狼的嗅觉在这个天气更灵敏。被发现也没什么奇怪。”

俩人正说着突然从前方传来李宏达的声音“郑森是你吗?”

郑森直起身,回头看去“是我。”

李宏达看着满地的狼尸还有郑森身上的棉袄血衣,直接扑过来“郑森你没事吧,你要是有事我咋向小姨交代。”说着上下摸起来。

郑森打掉他想要往下摸的手“我不是跟你说不让你一个人进山吗?他们人呢?”

李宏达有点不好意思绕来绕头“他们在前面的一个山洞里。洪建国腿折了,昨个又下了小雪,我们就迷路了,今天早上发现狼群在周围,我们就不敢动了。我是听到枪声才出来的。”

郑森眉头皱了皱“就你自己出来了?”

李宏达点点头“我估摸肯定是你过来找我,他们说狼群太多等会再出来。”说到这李宏达脸也白了白。

郑森用手点了点,没说什么,扭头看向大妞“找到人了,有信号弹吗,发个信。”

大妞摇了摇头“森林里不能发信号弹,不小心会着火。”她正想说什么,就看见四个年轻人从那边出来,其中两个架着一个腿瘸的年轻人。

前边跑过来的年轻人,看着满地的肉双眼放光,“哎,郑森你可真厉害,打了这么多。”说着还用手拍了一下郑森。

大妞瞥了他一眼,这个人叫方晓光,看着挺油滑的一个人,转过头去看向郑森“你们在这里吧。我去找人。”

郑森点点头“行这边你熟悉,我们没问题。”他紧了紧手上的枪。大妞转身离开,她没有走回头路直接插了过去,一个多小时候找到了李立他们。

“好家伙,你们俩个打这么多肉”李立仔细看了地上放着的肉,大妞打的几乎都是爆头,那边郑森打的一部分爆头一部分打胸口心脏部位。这两人 都是一流的。只是大妞比郑森更加熟练身手更好。

“李排长这么多肉咱们可以好好吃几顿了吧。”说话的是之前那个方晓光。

李立瞪了他一眼“你们几个回去写检讨,私自进山 ,不到一万字不许出屋。”

“哎,不是李排长又不光我们进山,郑森之前也进山打过兔子,怎么我们就不行。”方晓光说道。

郑森听了瞥了李宏达一眼,李宏达顿时红了,“狗的方晓光,你他的不够义气,你——”

“行了,你要是有郑森这能耐,你进山我也不管。”李立说着指了指地上的狼。

地上的肉都已经弄过来了,郑森打了十二只,其中三只是刺刀挑死的,大妞射杀了十三只。

郑森看了看地上的狼,又看了看马淑兰,他在与狼群近身战前就射杀了三只,然后又杀了三只后马淑兰过来的,她竟然用极快速度射杀十三只狼,这个速度他是比不上的,这姑娘了不起。

李立指着那十三只肉说“这些你准备怎么处理?”他问大妞。他知道本地猎人打猎后有处置权,如果打东西多了只需要上交一半猎物就可以,更何况大妞打的就算分也是回他们村子分。

“给我八张皮再来六只肉就行。其它的给林场吧,你们人多。”大妞也不含糊,这些都不小。

“你呢,要点啥?”李立对郑森说。

“我?”郑森指了指自己,“我就要两张皮子吧。剩下的肉回去一起吃。”

李立点点头“行,我让人回去报信了,在他们来之前先把这些处理了,不然一会就冻上了。”冻上了内脏什么的就不好弄了。

大家说完,却不知道怎么动手,大妞一看,手上拿着一个绳子绕着树叉子就把一只给吊起来了,然后从靴子里拿出一个匕首,刷刷两下子就在身上划出一道口子,接着就看她手上的刀顺着皮子往下滑,不一会就将皮子弄下来,接着开膛破肚,去除内脏,一气呵成。

这一手把众人都看傻了。

大妞先把自己相中的几块皮子弄好放一边,然后速度就更快了,手上的匕首几乎没有遇到停顿的时候。一边的战士只能打下手。

等支援的人来了他们这边已经处理好了,郑森来到大妞身边“马淑兰你认识会销皮子的人吗?”郑森问。

大妞看看他点点头,没说什么去旁边树上挂着的皮子中挑了两块放到自己这一边。郑森也没再说话,大家将狼捆好用棍子两人一起抬。

作者有话要说:因文章中有一些敏感地方,所以进行修改,如有不顺,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