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给我一点体液。
——他说这话时双眼明亮,声音清晰,满脸写着理直气壮。
话音未落,他就踮着脚往白瑰的唇边凑。
白瑰却把脸侧开:“胡闹。”
陈昭眉嘟哝道:“你真的一点儿也不想要吗?”
白瑰只是看着他,没有说话。
陈昭眉笑了一声:“你想要的。”
说着,他变猫似的舔了舔白瑰的嘴唇。
白瑰张了张嘴,许他一点甜头,就立即收回,任陈昭眉发出欲求不满的呜声。他满脸冷静,仿佛完全不为美色所动。
陈昭眉却嘀咕道:“你明明就想要的。”
他并不觉得自己是地球男人的盲目自信,他认为自己的判断还是很客观的。按着白瑰的性格,要是对陈昭眉没有想法,就算陈昭眉死在他面前,他也不会多看一眼,更别说一亲芳泽了。
至于为什么白瑰明明动了情,却又不肯越雷池一步,大约是男德入脑导致的。
像白瑰这么守男德的人,遇到了今天的事情,心里得多难过啊!
陈昭眉想到这个,就怏怏不乐:“那个姓李的是不是有病呀!怎么当众造你的黄谣!真不要脸!我当时就该抽他丫的。”
白瑰摇摇头。
陈昭眉继续说道:“还有那个逃脱的山匪,她怎么回事呀!去了官府还能扯谎!”说着,陈昭眉都觉得有点儿不对劲。
从一开始,山匪出现就很蹊跷,再到山匪到官府造黄谣,就更不合常理了。他怀疑这是幕后有人操纵的。
只不过,他没想到是白汝嫦,更怀疑是单维意与黑老大干的。
想到毁白瑰清白是组织任务,陈昭眉也是一阵头痛。
身为当事人的白瑰倒是平静得很:“你别冲动,就算你打杀了李公子和山匪,也是无补于事。男子的名声就像是白纸,一旦沾上了墨水,就再也洗不清了。”
陈昭眉心下一沉,对白瑰又怜又爱,对世道又愤又恨,犹豫半晌,终于咬牙说:“你跟我走吧!”
陈昭眉说得动情,大着胆子伸手去抓白瑰藏在袖子里的手。
他知道自己这样做有些冒昧,但所幸白瑰并没有躲开。陈昭眉一把抓到了白瑰缠在手腕上的念珠,冰凉的,硬邦邦的。
白瑰虽然没有躲闪,但脸上还是没有动容之色:“哦,所以你想我和你私奔?我是大家公子,要是跑了肯定会引起追捕。要躲起来的话,可以选择的地方很少,你是打算带我私奔到什么穷乡僻壤、穷山恶水,还是索性私奔到外太空?”
这话倒是真够泼冷水的。
不过,陈昭眉胜在大胆心细脸皮厚,一点儿也不觉得难过,反而笑了一下,有点得意地说:“怎么可能?就算是糟糕的地球男人,也不可能让真正喜欢的人无名无份地私奔的!”
听完这句话,白瑰似笑了一下,说:“确实。”
陈昭眉却觉得背脊冷飕飕的,好像有一双幽怨的眼睛从背后盯着自己。他下意识地回头,却见背后没有眼睛,只是那只恶魔山羊的头骨不知什么时候转了过来,眼洞摇曳着黑色的玫瑰。
陈昭眉又把头转回来,认真严肃地对白瑰说:“我对你是认真的,如果不是,我也不会装成女人给你送花。”
“认真?”白瑰似乎在斟酌这个字眼,微微侧过脸,用眼角看他,“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这句话由白瑰睥睨着说出口,似乎在说:你一开始并不认真,现在却说认真?
这话似扯了陈昭眉一件衣衫般,让陈昭眉生出一种赤裸裸的尴尬。他咳了咳,摸摸鼻子:“我一开始确实是……居心不良。但是……”陈昭眉说着,发现自己内心也乱似一团麻:“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把公子放到心上了。”
陈昭眉蹲到白瑰身边——好像真实的男仆,也像求婚的地球男。他双眼汇聚着星光,闪烁明亮:“我本来能坐着飞船离开这个吃男人的星球的,但我没有……因为我一想到你要留在这里,我就……我就舍不下。我宁愿冒着险,也想回到你身边,把你带走。”
陈昭眉收起那副不要脸的嬉皮笑脸,神色庄重,态度严肃地说:“我会以公主的身份迎娶你,三书六礼,八人大轿,让你风风光光的出嫁!我绝对不会让你丢脸的!”
白瑰听到这话,比起感动,更多的却是感慨:如果是红瑰或是黑瑰听到这样的话,那得激动成什么样子?
白瑰却非常平静,俯瞰着陈昭眉,用很平淡的语气说:“可你是一个假的公主,你给我的婚礼就算再风光,也只是一场骗局。”
陈昭眉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白瑰会这么说。可他很快就想明白了,摇头诚恳地说:“我虽然不是真公主,但对你是真心的,婚礼也是真的。所谓婚礼,和两个人的身份有关系吗?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做给别人看的。我会给你幸福的婚姻,难道这不够吗?”
白瑰定定地看着陈昭眉几秒,半晌说:“我好像还是没法那么容易地相信你。”语气竟然透露出几分遗憾。
陈昭眉倒不意外,白瑰那可是千金大小姐啊,这种事情怎么能够轻易答应呢?这也不符合白瑰的身份。说实话,白瑰能够松口,已经让陈昭眉很惊喜了。
陈昭眉笑盈盈地说:“只要你肯给我机会,我会证明给你看的。”
看着白瑰态度软化了那么多,陈昭眉只道自己攻略的路子找对了。之前他屡屡碰壁,就是因为他误信了什么初级色诱技巧。那种玩意儿,是对付裤腰带松的地球男的。像白瑰这样恪守男德的清白男子,那得是拿出正正经经的态度、许诺一生的慎重,才可以打动芳心的。
陈昭眉决定放下那些奇怪的技巧,像一个正常男人那样追求他……虽然,男扮女装求婚好像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下定决心之后,陈昭眉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白瑰的闺房。
【恶魔山羊的头骨被一把菜刀利落地砍开,在蜗居的小房子里充当简易花瓶。
隔三差五,陈昭眉便会拿回来几朵白玫瑰,讨白瑰开心。
不过,白瑰好像也不太白了……不是指他的肤色,而是他的衣服。
从前在白家当公子的时候,白瑰总是穿一身洁白。但真正来到“民间”,他才发现雪白的衣服在日常生活中非常不方便。他渐渐开始穿耐脏的深色,大约是疲于搭配,他大多数时间会选择穿百搭的黑色。
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第一次穿黑色的时候,陈昭眉眼里掠过的惊艳。
陈昭眉说:“你穿黑色比白色好看啊。”
就是为了这一句。
如果陈昭眉说白瑰穿白的才好看,那么白瑰就算每天洗衣服洗到把搓衣板搓烂,也会天天穿白色。
黑色的白瑰。
黑瑰大多数时间会穿黑色的衬衫去上班。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去上班。
季夫人也没想过。
有一天他千金万金养大的嫡子会被一个刁奴骗走去过洗衣煮饭上班的苦日子。
再次站到儿子面前,季夫人气得要发昏:
“你是不是疯了?”
黑瑰看起来一点也不疯,他平静地看着季夫人——那样的目光,不像是在看含辛茹苦把自己养大的父亲,倒像是在打量一个扰人清梦的陌生闯入者。
那样的眼神,冰冷得让季夫人一个哆嗦。过了一会儿,他才找回主父的自信,拍案骂道:“你还不知错吗?”
黑瑰没有回答这句话,只是问他:“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季夫人冷哼一声,说:“你倒是聪明,很懂得藏匿行踪,跑到这个三不管地带来。等闲确实找不到……”
“有人帮你找的我。”黑瑰言简意赅,目光一转,“是谁?”
“是我。”
出现在黑瑰面前的是一个高挑的身影,披着象征高贵的紫色长袍,绒面袍子上缀满了流星一样闪烁的水晶——他是圣女重梳。
在这位贵人面前,前一秒还怒容满面的季夫人立即收起咄咄逼人的嘴脸,变得低眉顺眼:“圣女大人……”
陋室吊着那盏电灯泡晃荡出黯哑的光,照在重梳圣女的脸上,忽明忽暗。他炸了眨眼睛,目光落在恶魔山羊头骨上。
要知道,恶魔山羊的力量聚集在角上,因此,一个山羊头骨价值连城,能被制造成强大的法器。而现在,却被菜刀劈了拿来插十块钱的花。
重梳娇俏的脸上闪过一丝恨铁不成钢:“你这么高的天赋,却浪费时光玩过家家……”
黑瑰截口道:“我不觉得浪费。”
重梳冷笑:“尽管陈昭眉是一个骗子吗?”
黑瑰怔了一下。
重梳从紫色长袍中伸出手,手指晃动,在空气中划出全息影像——是陈昭眉在组织的任务清单和记录。
上面明确写着:陈昭眉是奉命来毁公子瑰的清白的。
此外,还有陈昭眉跟组织汇报情况的画面。
虽然这些东西都可以造假,但是,假东西是蒙骗不了黑瑰的眼睛的。黑瑰的巫术并不在重梳之下——这些东西,只能是真的。
陈昭眉接下了毁公子瑰清白的任务,并认真执行,时刻汇报,兢兢业业得让人齿冷。
看到这一切,最惊愕的竟然是季夫人。
季夫人先是大吃一惊,而后是愤怒:“大胆!大胆!过分!过分!他……”
愤怒把季夫人的脸容都扭曲了,如果陈昭眉就在跟前的话,他一定会把陈昭眉撕成碎片。
相较起来,当事人黑瑰则显得平静许多,表现出某种麻痹似的木然。那种木然,就像是突然被抱在怀里的蛇咬了一口,疼啊,但是又反应不过来,来不及做任何表情,心脏就停止跳动了。
“这些都是在你私奔之后,我追查到的。”重梳把双手收回紫色长袍之中,杏仁一样的大眼睛直视黑瑰,“这值得吗?”
黑瑰没有回答,而是缓声说:“我要见他。”
重梳那张总是笑盈盈的少女脸一瞬间收住了暖意,嘴唇发出的声音像他衣服上的珠宝一样坚硬而冰冷:“你见不到他了。”】
白瑰睁开眼。
这场灵感梦让他有点儿疲惫,他叹了口气,从床上下来,打算去倒一杯水。
就在这时候,山羊头骨插着的黑玫瑰化作一阵黑烟。这股黑色的烟雾又慢慢幻化成一个人的模样——是黑瑰。
那个已经学会煮饭洗衣还能上班996赚钱的黑瑰。他娴熟地冲了一杯宁神的热果茶,递到白瑰手边。
白瑰接过并说了一声谢谢。
看着这位从山羊头骨飘出来的黑瑰,白瑰用笃定的语气说:“你听到今天阿眉跟我求婚了。”
黑瑰点头:“听见了,他说要三书六礼、八抬大轿娶你。”
白瑰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啜了一口温热的果茶。
“我以为你会答应他。”黑瑰靠在墙边,抄着手,说。
“是你的话,当然会高兴地答应。”白瑰说,“但我不是你。”
黑瑰嘴角微微勾一勾,那是白瑰脸上不可能出现的表情——看淡一切、玩世不恭的微笑。他说:“你心里已经在放鞭炮了,恨不得马上上花轿呢,以为我不知道吗?”
白瑰没有否认,只是低头看着果茶上自己的倒影:“和那种随随便便跟男人私奔的家伙不一样,我是很矜持的。”
黑瑰:……说谁呢,绿瑰(绿茶的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