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杭也没再多劝他,他离开之后就光速连麦下一个人了。

“李律,你好。”声音来自一个网名叫“芝芝”的女生。

“李律,我要咨询的第一件事情是,我一个邻居,他在他家门口装了摄像头,我什么时候进出他全知道。我能起诉他侵犯了我的隐私权,要求他拆除摄像头吗?”芝芝说道。

李杭开口问道,“你们是住对门吗?他装在家门口的摄像头是正对着你家门口的吗?”

芝芝回答道,“不是对门,是住在我隔壁的邻居。”

“我是边户嘛,他在我旁边,他那个的摄像头虽然没有正对着我家,但是我不管是出门或者回家,都是一定要经过他家门口的,那是我的必经之路,相当于我所有的行踪都在他掌握之中了。”芝芝说。

李杭想了想说,“如果他安装的摄像头位置、朝向和监控范围只是对着他家门口的区域,没有侵犯到你的私人空间,那你要起诉他侵权,不一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芝芝感到不服,“但是我每次路过他家门口都会被他的摄像头拍到。这还有没有隐私了?”

李杭想了想,顺手从旁边的一沓纸里找着什么,一边说,“类似的官司其实有不少,我记得我这还有两份这样的判例。”

李杭一边说着,一边在那堆文件里翻找。

没多久就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找着了,要不我给你们讲讲?”李杭问道。

得到了芝芝和网友们的同意之后。

李杭就简单讲了一下他手里拿的那两份判决书。

“第一例的被告,他安装摄像头的取景范围包括他自己家门口、还有隔壁邻居家门口的这一段公共走廊。邻居觉得被侵犯了隐私权,就把他给告了。”

“被告认为他自己安装摄像头只是为了自身的安全考虑。但是原告认为他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困扰。”

“法院认为被告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把邻居进出住宅的情况都摄录了下来,对邻居的个人居住安宁造成了侵扰后果。”

“另外,虽然在这个案子里,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的摄像头能够直接拍摄到邻居房屋的内部,但是由于他的摄像头是可调节拍摄角度的,也就是说,他是有很大概率会拍到的。”

“所以最终法院判令被告需要承担民事侵权的责任,并把摄像头拆除。”

芝芝听完一喜,“李律,这不是判了安装摄像头侵权吗,我现在遇到的情况跟他一样的!”

“你先别急,你听我讲第二个判例。”李杭说。

“第二个判例里,原被告是住对门。那栋楼是两梯四户,被告装的摄像头对着自家门口的部分区域。”

“但是对门的距离也就不到两米,肯定会拍到对门的出入情况。除非对面邻居出门的时候贴着墙走。”

“法院认为被告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监控合法区域,没有侵害他人任何合法权利,而且被告的摄像头是固定的,摄,安装的位置、高度、朝向和监控范围都合法,没有拍摄到原告家的门,没有侵害原告的私人领域。”

芝芝听完直接愣住,“这怎么判决还不一样呢?难道就因为一个是隔壁,一个是对门?”

李杭摇摇头说,“肯定不是那么简单粗暴的原因,实际判决的时候是要看具体的情况的。至于你想起诉你邻居的话,也要结合你的具体情况。”

李杭顿了顿,又给出了一个建议,“如果你实在介意的话,你可以跟你邻居谈一谈,看看能不能建议他把摄像头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