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姑娘是我们百花楼的头牌,花影姑娘,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的要价可不便宜,这位客官……”

管事妈妈满脸的胭脂香粉,呛得阿福捂住鼻子。

“够了吗?”

把一锭金子塞到管事妈妈手中。

管事妈妈两眼直冒金光,拿过黄灿灿的金子,咬了咬,满脸堆笑。

“好嘞,客官,您先坐着喝茶,姑娘马上到您的房中!”

来这里的主都是有钱人,但第一次遇见这么大方的,一见面,就给金子。

这位客官可不能得罪!

服务得好的话,这就是他们的摇钱树!

阿福见状,转头离开。

半柱香的功夫后,二楼包厢的房门被敲响,花影姑娘缓缓走进来。

“参见公子。”

对着屋里的两个人虚虚行了一礼。

妈妈说,这两个人非富即贵,出口阔绰,让她一定要把人哄好。

千万不能得罪人!

坐在椅子上那位,面容俊俏,穿着华丽,腰间挂着一个通体碧绿的玉佩,看起来颇有几分贵气。

他的身边站着一个身穿仆人装的下人。

进来的时候,她留意到,房间门口守着两个彪形大汉。

眼前的人正如管事妈妈所说,非富即贵!

“你,给本公子跳一曲。”

胡亥举着酒杯,一杯一杯的烈酒下肚,脸色通红,仍觉得烦闷。

“诺!”

花影闻言,当即跳了起来。

舞姿曼妙,步伐轻盈,每一个动作优雅至极,让人陶醉其中,令人惊叹。

“跳的好!”

胡亥双眼迷离,脸色越来越红,连连拍手叫绝。

迷迷糊糊间,他感觉站在他面前跳舞的就是人间散落的天使,干净又纯粹。

这样干净又纯粹的人儿,若是把她亲手摧毁该是什么样的感觉?

“美人,来爷的怀里!”

花影眼睛里闪过一丝嫌弃。

这位公子看起来风度翩翩,是位君子,可行事却如此放浪形骸,真叫人唏嘘。

若不是管事妈妈交代,这位是个有钱的主,千万不能得罪,她早就扭头走了。

百花楼的姑娘一向卖艺不卖身。

这位客官既然来这里,不会不知道这里的规矩。

花影站在原地,没动。

受到强迫,只要摔杯,楼中的侍卫就会冲进来,主持公道。

她不怕!

见面前的美人没动静,胡亥不悦道:“还没过来?”

接着他又给阿福一个眼神。

阿福瞬间会意,他迈着小碎步来到花影姑娘面前。

“花影姑娘,我家少爷是有名的京都公子,你若是识相,伺候好我家少爷,少不了你的好处。”

话音刚落,一锭金灿灿的银子放在花影面前。

花影仔细端量半响,还是拒绝道:“公子,你知道我们这里的规矩。”

“这我当然清楚,只是,凡事都有例外,是不是?”

说话间,阿福又将一锭银子放在花影姑娘面前。

花影哪见过这阵仗?

往常来这的公子,虽然非富即贵,但是出手就是一锭银子的人,少见。

但百花楼的规矩不能破。

“公子,恕我不能答应!”

“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阿福眉头一皱,恶狠狠地盯着花影,若是眼神能杀人的话,花影都不知道被杀了多少遍了,一把拉住花影的衣服,怒道:“识相的话,赶紧伺候好我家少爷,不然的话,叫你好看。”

“砰!”

茶杯摔在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嗓音。

“客官,你放过我吧。”

花影抓着阿福的手,可怜兮兮道。

先示软,然后等人来救。

“你这些小把戏没用,今天也不会有人来救你。”

阿福撕下花影身上的一块布,塞进花影嘴里,防止她乱叫,拖着她来到胡亥面前,“少爷,您随意,属下出去了。”

此时的胡亥一脸醉意,眼前的女子泪眼汪汪,惹人怜爱,随即扑了上去。

“呜呜呜!”

花影不断哭泣,连连摇头,却挡不住来人的力气。

胡亥殊不知他今日的行为,会让他付出惨重的代价。

……

朝会结束后。

秦风回到了陛下赐给他的宫殿,亭台阁。

今日是第五日,又到了陛下教学的时候。

不知道今晚陛下会教授什么。

待在房间里太无聊,翻了翻书架上的书籍,他摇摇头。

此时的书籍还是书简,用起来非常不方便,若是有轻薄如翼的纸张就好了。

想了半天,没想起来。

算了,正好肚子“咕咕”叫,来做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吧!

穿越来大秦这么长时间了,每天煮菜,一到饭点,他就头疼。

秦风来到膳房,卷起袖子开干。

红烧肉这东西,前世的时候,他经常吃。

烹饪过程更是熟稔。

先把五花肉切成块,然后再用开水煮一会,捞起来过凉水。

接着,用冰糖炒个糖色。

不过,这里没有冰糖,只能作罢。

紧接着,等油锅烧热之后,他将一块三十斤左右的猪肉丢下去。

“滋滋!”

油香和肉香弥散开来。

随即,撒了一把茱萸,香叶,茴香,八角等丢进去,慢慢焖煮。

这个焖的过程很讲究,先用小火,再用大火收汁。

厨房的下人们一个个眼睛睁大,馋得直流口水。

今日小公子心血来潮想要做饭吃,小公子身娇体贵,若是磕着碰着,他们可担待不起,只得守在一旁。

没想到,小公子竟自创美食。

“好香呀,我今天第一次知道猪肉也可以这么香。”

“八角,桂皮,这些不是中药吗?也能做菜?”

“看小公子这架势,必然是能做菜的。”

秦风估摸着焖的时间差不多了,踩着小板凳,小手拿着筷子,试了试。

软硬度正好!

可以吃了!

一盘色泽红亮,口感酥软,香鲜可口,肥而不腻的红烧肉出锅,配上大米饭,简直是人间美味。

秦风坐在自己的房间,拿起筷子正要品尝的时候,正巧嬴政推门走了进来。

刚进府,嬴政就闻到一股浓烈的肉香,深吸一口气。

宫里那些食物,来来回回都是那几样。

这肉香隐隐勾起他的食欲。

询问后,才知这肉香是来自秦风之手。

据说,今日秦风亲自下厨,做了一道鲜香、色泽红亮、口感酥软的“红烧肉”。

虽不知道红烧肉是什么东西,但既然这么香,味道定错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