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嫁和亲后我成了团宠

作者:岩城太瘦生

阮久显然已经彻底慌了神,整个人抽噎得停不下来,想要推开太后禁锢着他的手,却没什么力气。

太后也有些怔怔的,断然没想到他会毫不犹豫地说出“不选你”这三个字。

怎么会这样?明明之前还好好的?

她为什么在一年之间就失了阮久的真心?

站在一边的柳宣,看着两个人的状态都不太对,小心地把太后按着阮久的手拿开了,轻声道:“娘娘,您……”

阮久得了自由,敏捷得像一只燕子,躲避急雨一般,飞快地就逃走了,逃到庄仙那边。

柳宣扶住太后:“娘娘,小公子应该只是一时间被吓着了……”

太后失魂落魄的,像是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般,抓住他的手:“为什么?他为什么不站在我这边?我对他不够好吗?我是真的把他当做儿子来看的,他怎么总是这样忤逆我?”

柳宣不知道该怎么说,看了她一眼,就要把她给扶走:“此处人多眼杂,娘娘还是先上马车去吧。”

那头儿,阮久飞奔到了庄仙那边,年纪尚小的侍从,双手捧着大巫的帽子,正和庄仙说话。

“这是大巫让我留给王后的,麻烦大人转交……”小侍从看见阮久来了,便直接将帽子递到阮久面前,“王后,这是大巫留给你的。”

阮久哭得不成样子,摇着头道:“我不要,我要大巫亲手给我,我要大巫亲手给我……”

小侍从回头看了一眼还在熊熊燃烧中的大巫府,很贴心地没有告诉他,大巫已经在里面了,永远都出不来了。

阮久分明不信,也不肯接东西,小侍从又道:“王后,大巫说,他把大巫的位置传给你。”他又看向庄仙:“在王后之后,不必再设大巫。废除鏖兀的巫师制度,应当是庄先生一直以来的愿望。”

庄仙的喉头也有些哽塞,他不能说“不是”,毕竟几十年前,在先王面前,他就这样提过,把大巫的职位给废掉。

如今大巫要把位置传给阮久,是在最后关头,想着拉阮久一把,还要让鏖兀百姓有一个适应的过渡时期。

庄仙默了半晌,最后道:“他有心了。”

小侍从再将目光转回阮久身上:“王后先别伤心了,大巫嘱咐了,还有一件要紧的事情。”

阮久用手背抹了抹眼睛,勉强定下心神:“什么事?”

“大火焚尽之后,新任大巫要卜算继任后的第一卦。”

阮久还有些迷糊,摇摇头:“我不明白。”

“我也不明白,但大巫就是这样说的。”

阮久思忖着,小侍从就趁机将大巫留下的帽子放进了他的手里。

阮久回想着这一年来大巫教他卜算的情形,再抬头时,看见火光中的大巫府。

火势愈凶,整个大巫府都只剩下石头搭起的一个框架。

门框里,宛如鏖兀所信仰的天神阿苏陆的那个身影,就盘腿端坐在正中,一动不动,极其高洁。

火光刺眼,不曾隐去他的身影,反倒将他的身影衬托得更加耀眼。

围观百姓都当是神迹显灵,环顾四周之后,决定跪下山呼,山呼天神与大巫的名号,最后一同朗诵起鏖兀流传已久的创世民歌。

庄仙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大巫在一开始不同意废除巫师职位了。

他并不是爱惜自己的权力,只是这是所有鏖兀人的信仰,轻易废除不得。

而阮久也明白了,什么叫做“大火焚尽之后,新任大巫要卜算继任后的第一卦”。

这一年来,他跟随大巫学习占卜,所谓占卜,便是将鏖兀特有的彩色石头丢进火里,待火烧尽之后,才从中拣出石头,判断凶吉。

眼前这场大火,不正是一场占卜的大火么?

大巫绝不会做画蛇添足之事。

太后给了他一瓶剧毒的天星子,要他在自己和庄仙之中选一个,他选了自己,大可以在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服下天星子。

他刻意放了把火,说明他对自己死后的事,也有安排。

阮久终于反应过来,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

大巫这样聪明,什么都安排好了,却偏偏不肯为自己设个计,假死也好,拖延也好,他都不肯。

或许他早就想到有这一天了,这样的事情,在他心里已经排演过无数遍了。

悲怆之后,阮久只觉得自己的心闷闷的。

或许一切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庄仙说,大巫根本就分辨不出颜色,也就不会占卜。所以不论大巫做什么决定,不是出自占卜,而是出自对鏖兀最真心的期盼。

阮久却忍不住想,分辨不出颜色的大巫,可能在临死的时候,最终会分辨出鲜血和火焰的颜色。

可是那会不会很疼?

他恍恍惚惚地要走向火场,最后被庄仙一把拉住。

“你……”原本很严厉的话语,最后也变作一声叹息。

大巫要让他要做占卜,所以阮久一直等在原地,等火熄灭。

庄仙碰了碰他的手肘,让他回头看一下:“那边的马车是不是一直在等你?”

阮久使劲摇头。

他们要等,就让他们等吧,反正他已经和太后说清楚了,他不选太后,他选赫连诛。

他也不知道,太后和柳宣为什么那么执着于让他回梁国。

因为不想让他看见鏖兀争斗的残酷吗?可是他分明在很早之前就已经见识过了,在太皇太后和赫连诚的那次造反时。

大约是不想让他见到,鏖兀争斗会把原本和善的人扭曲成什么模样。

没多久,马车就离开了。

似乎是彻底放弃他了。

阮久松了口气。

他就在大巫府前站了一个晚上,天色微明时分,大火才渐渐熄灭。

大巫府的侍从把阮久拉到一边,给他套上衣裳。

大巫身形宽厚,阮久却有些清瘦,给他准备的衣裳,却都很合身,说明是大巫早就准备好的。

碧蓝与青绿,是属于草原的颜色,烈日星辰,则是窥测天道运算的基础。

阮久换上大巫的服制,戴上大巫的帽子,还有些不太习惯,抬手摸了摸自己喜欢了很久的羽毛,却又忍不住红了眼眶。

他在大巫府侍从们的簇拥下,走到诵念天神歌谣的百姓面前。

鏖兀人大都认得他,就算不认得,也该知道,尚京城里的梁人少年,除了两年前前来和亲的王后,再没有别人。

小侍从相当于大巫的仙童,天神的神仆,他扶着阮久,宣布了大巫的决定。

“大巫一生并无妻儿,多年物色传人,却一无所获。两年前,王后自梁国来京和亲,大巫一眼便看中王后有赤诚之心、通天之才,甚至远胜大巫本人。”

“自去年起,大巫便以王后为唯一的传人,亲授道术巫法。大巫早已料中己身之死,如今大巫已死,将大巫之位传于王后,望尔等日后,待王后如待大巫,敬王后如敬大巫。”

“大巫早已料中己身之灭,然神鬼精神不灭。火起前,大巫攥三颗灵石于掌中,为鏖兀百姓做了最后一次占卜,请新任大巫,替他传达天意。”

阮久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向他们行了礼,转身就跨过烧得只剩下框架的门槛。

火烧得太大,除了满地灰烬,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阮久在小侍从的引导下,才发现了藏匿在灰烬之中的三块小石头。

原本是彩色的石头,也被烧得漆黑。

阮久弯腰,把石头从地上捡起来,用手搓干净,露出里面透明坚硬的石块。

他心中了然,即刻回身,走到百姓面前,双手举起手里的石头,用鏖兀话朗声道:“灵石污浊,妖人乱政,残害大王,胁迫群臣。污浊拭去,本心透彻,大王必将逢凶化吉,诛杀妖人,澄清宇内。”

阮久字字铿锵,每一个字都十分清晰地传到在场所有人的耳中。

众人怔怔,几乎忘了阮久是个梁人的事实,也忘记了对梁人的偏见。

他们也忍不住跟着阮久默念:“诛杀妖人!澄清宇内!”

鏖兀北边的高山常年积雪,小木屋里点着火堆,白发白须的帕勒老将军坐在火堆旁,把柴火往火堆里丢。前年在战场上的落败,让他在额头上增添了两道旧伤。

不过这两道旧伤并不曾给他造成任何损伤,额上热汗流过,反倒使他看起来更加凶猛。

就像是受过伤的雄狮,相比年轻刚出头的小狮子,尽管小狮子看起来毛发光亮,威风凛凛,但还是受过伤的雄狮看起来更加可靠。

而他教导的那头年轻刚出头的小狮子——赫连诛就坐在地上,手里拿着他从尚京带来的那柄未开刃的重刀,刀尖抵在地上。他左手扶刀,右手拿着一块绸缎,默默地擦拭刀锋,眼中波澜不惊。

不同于帕勒老将军的杀意外露,他永远将自己最真实的情感深埋于雪山之下,任何人都看不透。

他只是擦拭刀刃,就专心地这样做,再不管别的事情。

不知道过了多久,帕勒老将军道:“大王,其实你不用学这套刀法,你的武学功夫也已经在摄政王之上了。”

赫连诛仍是擦拭刀锋:“但是要诛杀自己的母亲和亲叔叔,还是要走一些程序的。”

他手上一用力,绸缎最后一次拭过刀刃,便被削成了两半。

赫连诛随手将碎布丢开:“弑父杀母,原本就不为天神所容。我已经杀了同父的兄长赫连诚,还砸烂了先王的牌位,我再不守鏖兀的规矩,亲手杀了自己的母亲和亲叔叔,杀气太重,会报应在身边的人身上。”

他语气平淡:“天神就曾经处罚过一个杀了父亲的凡人,那个凡人,和那个凡人的妻子十八世都被流放在荒原上。”

“那句歌好像是这样唱的,‘他犯下了无尽的罪过,被阿苏陆判处永世不得离开荒原。而他的妻子将陪伴他,永在此地,用鲜血浇灌荆棘,直至荒原上的荆棘不再尖锐。’”

帕勒老将军笑了笑,刚想说他连杀父杀母都不怕了,还怕什么荒原上的荆棘。

而后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神色一凝,明白了。

他不是害怕荒原上的荆棘,而是害怕他的“妻子”被他牵连。

过来和亲的阮久。

原来如此。

帕勒老将军点点头,不再说这件事情,明知故问道:“我两年前还给大王的狼牙项链,大王送出去了吗?”

这时赫连诛正用双手握着刀柄,反复查看在火光照耀下、泛着利光的重刀,听见他这话,便把刀尖插进了地里。

“还没有。”他有些不好意思。

“还没有?”

“他……他嫌狼牙刺人,还嫌我……年纪太小。”赫连诛又不愿意在旁人面前说阮久的不是,又补了一句,“我不知道该怎么送给他,还没有拿出来过。”

帕勒老将军看着他笑了一下,十五岁的大王,确实和十三岁的,大不相同了。长大了太多太多,也变了太多太多。

他继续问赫连诛:“谁是‘他’?”

“就是……”

赫连诛话还没完,正当此时,一匹狼和一只狗从门外撞了进来。

正是阮久养的馒头和米饭。

它们两个仿佛是长途跋涉而来的,终于看见赫连诛了,米饭朝他“汪”了一声,就没了力气,趴在地上。馒头倒还算尽忠职守,走到赫连诛面前,仰起脑袋,露出挂在项圈上的小竹筒。

赫连诛取下竹筒,把里面的字条倒出来。

这字迹他当然很熟悉,阮久的字体,写的还是汉字——

尚京生变,速回。

看落款,应该是几天前写的了。

赫连诛将字条再看了两遍,确认自己没有遗漏什么重要信息,便将字条叠好,收进怀里。

他站起身:“老师,我要走了。”

“好。”帕勒老将军爽快地点点头,却又不免担忧,“只学了五招,够用吗?”

“足够了,杀赫连苏尔,用三招就够了。”

赫连诛将重刀收入刀鞘,再用布条子把刀缠起来,不让人看见它真正的模样,最后才把刀挂到背上。

他把米饭和馒头托付给帕勒:“老师,它们两个肯定没力气跟我再回去了,你先帮我……帮阮久照顾一下。”

“知道了。”帕勒老将军朝他摆摆手,“照顾狼我还不会吗?去吧,等你的好消息。”

米饭和馒头从冰天雪地里闯来,冷得发抖,甩开落在身上的雪花,就靠到了火堆旁边。

赫连诛这次出来,没有告诉其他人,也没有告诉阮久,只说是去找帕勒老将军学刀法,他究竟去了哪里,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

阮久想着别人肯定都找不到他,否则那也不算是赫连诛的秘密出行了。他也占过一卦,但卦象终究不是准确定位,就算庄仙派了好几十个人北上去找,也不知道究竟能不能找到。

所以在太后提前回来的那天夜里,在柳宣来大德宫缠着阮久之前,阮久就悄悄地把米饭和馒头牵到城外给放了,让它们去找。

它们可比人更会找人。

果不其然,在所有人先找到赫连诛之前,阮久安排的“嗷呜和汪汪小分队”先找到了他。

赫连诛推开门要走,米饭和馒头就立即站起来,紧跟上他,连帕勒老将军刚要给它们吃的牛肉都不要了。

只是紧紧地跟着赫连诛。

赫连诛没办法,只能让它们先吃饱,然后再带着它们一起回去。

他重新坐回小木屋里,背着重刀,靠在窗边出神。

他心里清楚,阮久肯定不会出事,因为太后也喜欢他,想护着他。

但是他就是忍不住担心。

早知道就把阮久一起带过来了,只是北边这么冷,又是长途跋涉,他又害怕阮久受不得这样辛苦。

想来想去,还是尽快把鏖兀平定了为好,阮久还是做太平盛世的王后为好。

他抱着手,手指缠绕着垂下来的长发,绕了一圈又一圈。

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他觉得自己已经长得很大了,可是阮久总还把他当做小孩子看。

这样出了一会儿神,赫连诛忽然看见了山下的什么,微微偏头,目光凝定,眉头也慢慢地皱了起来。

他唤了一声:“老师。”

“怎么了?”帕勒老将军摸摸一只狼和一只狗的脑袋,让它们继续吃东西,然后也跟着走到窗边,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这座山在北边,山顶极高,暮春时节还在下雪,山脚下戈壁,却开了遍地的走地雪莲。

远远望去,都是浑然天成的雪白一色,辨不出差别。

但倘若细细望去,便可以看见,山脚下仿佛有细小的黑点在移动,而那些“黑点”踏在戈壁上,震起雪莲花瓣,花瓣与沙土一起飞扬,烟尘滚滚。

是马匹。

有人来了。

赫连诛立即警觉起来,摸向袖中的箭矢,想了想,还是没有动作。

他的人就在不远处,随时要调,随时都来得及,不必打草惊蛇。

倘若是摄政王亲自来拿他,那可真是太有意思了。

赫连诛就抱着手靠在窗边,默默地看着山下的“小黑点”移动,从这边,到那边,再从那边到这边,马蹄每次都扬起烟尘。

他有一点心疼山脚下的雪莲花,他原本还想带一些回去给阮久泡脚的。

他摸了摸怀里,这里已经有一棵了。

天色渐暗,山下人的动作也渐渐平息,正巧这时,米饭和馒头都吃饱喝足,也都休息好了。

赫连诛直起身子:“走,下去看看。”

帕勒老将军要去牵狗和狼,还没伸手,它们两个就追着赫连诛走了。

毕竟是管饭的阮久交代的任务,它们一定要把赫连诛带回去才算完。

下山的小径前一段被雪覆盖,再往下就是寻常的碎岩铺就的小径,有点扎脚。

山脚下,果真是摄政王亲自带兵,近万精兵,已经将整座山包围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了。

过了长满松林的山腰,再往下就是生长着矮小植物的戈壁,自上往下,一览无余。

赫连诛站在山腰的一块岩石上,眺望远处——或者说俯瞰脚下,或许是走得累了,竟就地坐下了。

这时候,他才将,他从背上摘下长弓,从袖中拿出短箭。这么些天他一直住在山上练刀,食物就靠打猎解决,所以他随身带有弓箭。

短箭上绑着浸过火油的布帛,他用火石将布帛点燃,然后搭弓射箭,将箭矢朝天射去。

火光在高空中亮了一瞬,很快就落了下来,扎在沙地里了。

他的人看见了,山下的人肯定也看见了。

那些人抬头去看,却碍于视线阻碍,一时间看不清赫连诛在哪里。

于是摄政王一声令下,山下士兵组成的包围圈慢慢地往里缩进。

赫连诛架着脚,无比随性、满不在乎的模样,又拿出第二支箭。

这回是寻常的箭。

他对准的是摄政王身边的副将。

只听见嗖的一声破空风动,摄政王右手边的传令官当心中箭,哀嚎一声,就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一时间人心惶惶,马匹或后撤或不住地擦着马蹄,跌落在地的传令官都被踩了两脚。

没等摄政王出言安抚,或是发起进攻,第三支箭应声而来,正中摄政王左手边的副将。

那副将倒是忍得住疼,捂着心口,不吭一声。

射完了这三支箭,赫连诛也不打算再射第四支,而是将长弓挂回背上,高高地站了起来。

就站在石头上。

赫连诛神色平静,还抬起右手,两根手指在额头上点了点,向他行了个平时面见长辈的礼:“王叔,好久不见。”

摄政王这时候才看见他,抽出手中的长刀,才喊了一声:“弓箭手就位!放箭!”

他话音未落,士兵们也都还没反应过来,却听闻自己身后也传来一声:“反贼赫连苏尔!”

他回头看去,夜色幽深,月色朦胧之间,不知何时,他的身后也已经站满了包围他的士兵,就如同他率兵包围赫连诛一样。

而为首那个人,正是赫连诛身边的随从,那个高高大大的格图鲁。

格图鲁跨在马上,向提包裹一样,提起一个小小的襁褓:“你看这是什么!”

赫连苏尔来不及细看,只觉得气血上涌,冲得他要从马上摔下来,他目眦欲裂,以方才下令的十倍音量怒吼道:“住手!别放箭!”

前一句是喊给格图鲁听的,后一句,则是喊给他自己的人听的。

弓箭手当即停下了手,有几个收不住手的射了箭,赫连苏尔只紧紧地盯着那些箭矢,希望它们都不要射中赫连诛,最好连他的皮都不要擦到。

而赫连诛在面对着射过来的几支箭,仍旧站在石头上,一动不动。

等箭矢都落了地,才抬脚上前。

云淡风轻的模样,仿佛他只不过是要下山罢了。

从山顶一路走下来,走得累了,在半途中歇一歇。现在歇够了,便继续下山。

途中遇见几个不长眼、拦路的,解决了再下山。

他一步一步、缓缓地走过去,可赫连苏尔再也不敢轻举妄动,竟然被他逼得节节后退。

格图鲁本意要趁机进攻,一举歼灭叛军,但赫连诛却在暗中朝他招了招手。

他不想再背上弑亲的罪名了,更不想连累阮久,应该要按照天神的旨意行事。

再说了,尚京城里还有一个太后,阮久也还在尚京城里等他,不应当在这里浪费时间。

赫连诛背着手,就这样一步步地走向赫连苏尔,在赫连苏尔退无可退的时候,与他擦肩而过,头也不回地走向自己的人。

当敌人背对着自己的时候,这应当是最好的偷袭时机,但很糟糕,赫连苏尔迟迟不能下定决心,赫连诛却像狼一样矫健地回过了身,一只手握住背在身上的重刀的刀柄,作势要动手了。

但刀终究还没有出鞘,反倒是赫连苏尔被他吓了一跳,马匹也惊得两只前蹄腾空,不住地嘶鸣。

赫连诛松开刀柄,嘲讽似的朝他无声地笑了笑,令人毛骨悚然的意味,在夜色中浓得化不开。

待赫连苏尔控制好马匹,周围就再没有了声音,静悄悄的。

赫连诛就这样,带着阮久派来找他的小狼和小狗,还有帕勒老将军,走出了山脚下密不透风的包围圈。

赫连诛到了格图鲁那边,当即有人把他的马牵了上来。

赫连诛翻身上马,调转马头要走,勾着唇角吩咐了一句:“回尚京。”

“是。”格图鲁将“襁褓”丢给身边的小兵,就跟着他走了。

赫连诛乜了一眼:“小心丢坏了,丢坏了,下次可就不能用了。”

格图鲁挠着头笑道:“丢不坏。”他压低声音:“大王,那就是个襁褓。”

赫连诛不明白:“什么?”

留下帕勒老将军领兵殿后,赫连诛已经骑着马退到了后方。

“臣无能。”格图鲁挠了挠头,“没能找到那个孩子。”

赫连诛挑眉,看向边上的那个襁褓,果真是个襁褓,就是个小被子,包着一个棉花娃娃。

他问格图鲁:“你什么时候也会动脑子了?”

“不是我,是王后。”格图鲁继续挠头,“那个襁褓,是王后拿太后宫里的布料缝的。我们来的时候,王后就知道了我要去找孩子,他当时就说,我们肯定找不到,给了我这个,说如果到时候情况紧急,可以拿这个假冒一下。当时我还不信,结果我是真的找不到那个孩子被太后和摄政王藏在哪里了,就拿了王后缝的这个,顶替了一下。”

“臣无能。”他忐忑地看向赫连诛,却发现赫连诛好像没有不高兴的样子,反倒是翘着唇角,心情颇好的模样。

赫连诛回头看了一眼,又道:“找几个人,去跟着赫连苏尔派出去的人,这回肯定能找到了。”

“诶!真绝了!”格图鲁一拍掌,惊喜道,“大王,你怎么也知道?把东西给我的时候,王后也是这么说的。他说如果看见这个襁褓,摄政王肯定会再派人去确认孩子的安危,这个时候,只要派人跟着他派出去的人,就能找到这孩子了。”

“大王,您和王后都想到一块儿去了,真是绝了,绝了。”

赫连诛的嘴角都要翘到天上去了,踩着马镫的脚都忍不住晃了晃。

“那是自然,我同软啾齐心,软啾可爱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