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做过考证,不知道当年第一个把英国的“辉格党”、“托利党”,美国的“共和党”、“民主党”翻译成中文的是谁,不过我可以猜想,这一个“党”字,一定费了一番斟酌。因为在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有过洋人的这种“政党”。用这个“党”字,可能是无更合适的词可以套用而采用音译的方式,也可能多数不通洋文的国人更不知其为何物。一个“党”字勉为其用,从此种下百年中国政治家误解西洋政治的根子。

中国人从来就有“党”——“乡党”、“朋党”、“会党”。一群人聚在一起,或声气相投,或利害相顾,民众之结党,相当于刘关张桃园结义,喝鸡血酒,拜把子结兄弟。有这样的“党”,反映了个人在社会上的不安全、没着落,结成一伙才好做事情。这样的“党”必定是内敛的,进则有门槛,须得经过考验,蹚过火,插过刀,一旦进来就是自家兄弟,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所以也就有了“结党营私”的说法。

社会都是这样走过来的。东西文化也曾有它的相似性。在社会演进的过程中,个人都遭遇过残酷的竞争。为了更容易地生存,欧洲也有类似的“拉帮结派”记录,从行业的帮会到黑社会组织,几乎遍布世界的共济会就是其中之一。共济会也传到美国,在美国一度实力雄厚。不仅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是共济会成员,美国独立战争还曾得到共济会的有力支持。

正由于看到过帮派,也看到帮派可能产生的危险性,美国的立国先贤们在政党问题上特别警惕。认为拉帮结派之风气一开,祸害难以估量。因此,美国立国之初,是没有政党的。托马斯·杰弗逊当时说,如果必须和一个党一起才能进天堂,我宁可永远不进去。乔治·华盛顿将军在独立战争一结束,就解散了军队。退伍军官们组成个辛辛那提俱乐部,公推华盛顿为名誉主席。1787年5月华盛顿动身去费城开制宪会议,特地托病避开俱乐部活动,将军不想让人们看到他身边有个亲近的小圈子。

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认为,政治之所以经常败坏人性,和人们在政治中拉帮结派有关。他认为,单独的个人都有一定的道德要求。独立的个人,须对自己的行为主张负责,更容易有道德心。但是,当一些人结成宗派,就会人为制造虚幻正义,把个人的自私,在虚幻正义下掩盖起来,互相提供行为正当性的保证。所以,小宗派的道德水准,通常低于个人道德。单个好人,会在拉帮结派中放任自己的私心,甚至做出坏事来。

费城制宪会议,开创了在一个幅员辽阔而分散的大国,建立联邦制共和国的先例。互相冲突的利益得以调和,针锋相对的观点得以妥协,为此后的美国放下了第一块制度基石,被后世称为“上帝亲自干预的会议”。究其成功之原因,其中必有一条:到会代表不拉帮结派,而是一些有独立意志和思想的政治家个人在参与制度的设计。费城制宪会议是一次秘密会议,为的是不让外界了解会议分歧,不让各地势力影响操控代表。会议规定代表们个人投票不做记录,以便使他们可以无顾虑地改变观点,不受自己先前观点的约束。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大州与小州有矛盾,南方与北方有矛盾,港口与内陆有矛盾,但是这些代表却没有以一己之观点结成派别死党。观点变来变去,矛盾分化瓦解,才达到最终的妥协。然而,当几年后的联邦政府竞选正式开场后,现实证明了完全以个人身份参与民主政治活动是不可能的,尤其对于少数,你必须集合起来,才能争得表达机会。于是美国的政党开始形成。

正因为对帮派思路有过排斥和反思,故而在二百多年前美国出现政党的时候,已经遵循的是现代政党的概念了。那是什么样的概念呢?美国政治理论上是多党制,可实际上能上台的只有两大党。照美国人的说法,凡是投共和党票的,你就是共和党人,打算投民主党票的,你就是民主党人。也就是说,大部分的人,你只要去投票,那么你不是民主党人就是共和党人,或者是某小党的“党人”。那么,这样的“党人”是不是该党“党员”呢?

我曾向美国朋友问过这个“中国问题”,得到的是一张困惑的脸——没听懂是什么意思。他们没有东方意义的“组织”观念。民主党、共和党之间没有门槛围墙,是否为“该党成员”的问题就没有意义。在大选中,你同意它的诉求,赞成它的治国方策,投该党一票,你就是它的“党人”,无须申请批准。明天你若改变观点,不投此党一票了,你就不再是它的“党人”。改变主意和进进出出都是当然权利。

美国政党是议会的产物,是宪政的产物。这种政治体制下的政党,就是相同政治观点的人,集合在一起,以便更有力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争取自己的观点能够取得大多数人的认同,从而通过选举得以实践。在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上,提出重要妥协方案的罗杰·谢尔曼说,“如果你是少数,争取多多发言;如果你是多数,专心一意投票”。原来并无奥妙,如此而已。

但即便如此,在竞争竞选的刺激下,人在扎堆之后的弊病还是会自然流露。政治党派中的私心膨胀,在竞选中将正面阐述观点的“多多发言”,变成对竞选对手的负面攻击,这些都在美国政党活动的一开始就出现了。两百年前,以托马斯·杰弗逊为首的共和党人,和以约翰·亚当斯为首的联邦党人,不仅分歧浮出水面,而且争斗激烈。在理论上依然厌恶政党争斗的托马斯·杰弗逊,不仅集合共和党人,登上政治舞台,而且不乏私下的小动作。他在1800年大选中击败联邦党人的亚当斯,当选为总统。在就职演说中,杰弗逊发出呼吁:“我们都是共和党人,我们也都是联邦党人。”可是仍然无法改变这样的历史事实:那年的总统大选演变成个人恶意中伤,成为美国历届大选中最负面的一个例子。立国先贤尚不能免俗,州一级的竞选则更甚,以致有了我们都熟悉的马克·吐温的讽刺名篇《竞选州长》。

虽然我们看到,理论和反省并不能就坚实地阻挡实践中的踩线越界。可是,不同的理论出发点和有没有反省意识,得出的结果却是不同的。若认定“党”即为“帮派”的扩大翻版,那么,对内争斗除奸、以求一致,对外老谋深算以及虚虚实实、兵法三十六计就可视作正常。而在现代政党政治体制下,循着宪法规定的分权制衡体制,有政治道德的定位,有追求个人自由意志的价值观,有历史记录为公众提供的反省资料,民众有将政治讨论公开深入的习惯,如此等等,一个国家就有能力逐步克服自身在政党政治中表现的人性恶习。

美国的政党产生于议会制度建立起来之后,而不是之前,从一开始就是议会党,而不是暴力斗争的党。两百年过去了。美国搞了五十几次大选,五十几次中期选举,无数次的地方投票和公决,不管是否能真正做到,但他们推崇的是开放的政党政治,对拉帮结派保持高度警惕,以负面竞选为耻辱,以兵不厌诈的用计用谋为耻辱。这是美国的民主制度能够正常运作的重要条件。

美国人在2004年正值大选之际,“民主党”、“共和党”的竞选战备,成了每天报纸上的重头新闻。布什总统的局面,很像八年前的克林顿总统,虽然有明显的种种麻烦,却在本党内是无争议的候选人。而民主党在戈尔宣布不参与竞选之后,就呈现群龙无首的局面。一开始美国人甚至在流传这样的笑话:“一半的民主党人都是候选人,可是没人能记住其中的任何一个名字。”也就是说,没有一个重量级的候选人。所以,在克拉克将军突然宣布参选的时候,以其在军方亮丽的履历,曾让民主党人精神一振。

可是,相比其他候选人,克拉克将军还有一个很特殊的情况,他的党派立场似乎数度改变。在美国,个人的投票倾向是隐私,自己不宣布,根本无从查起。可是克拉克自己承认,他曾至少投票选过两个共和党的总统:尼克松和里根。有人还说他选过小布什总统的父亲、也是共和党的老布什总统,克拉克对此也没有否认。他虽然宣称,后来他投了民主党的克林顿和戈尔的票。但是在此之后,他又有过赞同某些布什总统政策的讲话。此时,他堂而皇之地出来宣布要竞选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正表现了这种政治轻松的一面。没有听到一个共和党人出来骂他是“叛徒”。因为民众认为,假如共和党有人出来开骂的话,失分的将不是克拉克,而是共和党——大家已经习惯:改变政治观点,不仅是人的基本权利,还是美国的寻常风景。

倒是有民主党人出来提出疑问的,质疑的并不是他能不能改变党派立场,而是他是不是真的改变。也就是怀疑克拉克是看到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的位置已被布什稳占,因而谎称观点改变,以投机手段,试图在大局未定的民主党获取竞争总统的机会。也就是说,假如他是真心“弃此党而投彼党”的话,民主、共和两党,美国上上下下,都认定这是天经地义、不足为奇的事情。

经过一番竞选,民主党候选人方定下大局。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到,民主党候选人之间,除了陈述政见的“正面竞选”,也有不少被称为“负面竞选”的“厮杀”部分,那就是相互检查和提出对方在过去的问题。但是,这必须讲究分寸,警惕私人攻击,不搞人身攻击。一方提出问题,另一方公布材料,颇有章法。这也是因为在美国政治文化中,恶性攻击的负面竞选已经被民众所不齿。因此,在涉及“负面竞选”范畴的时候,各方反而非常谨慎,以免“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在两党竞选中也是同样。例如民主党发现,布什年轻时,在加入得州航空国民兵期间,有一段缺席记录,因而指责他曾经开小差。布什总统立即下令,公开自己的全部军中记录,声明那段时间里,自己是被暂时调往阿拉巴马服役。在这样的过程中,首先要排除的是争吵开骂;民众也很平静,他们已经习惯于静待事实出来说话。

两百年来,美国政坛之所以没有成为政客的天下,美国民众对拉帮结派保持警惕,是一个重要原因。在这样的政治结构以及经历长期演进的有序竞选中,民众的情绪也相当平稳。共和党、民主党,对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都不过是一套观点,就像饭店里的套餐一样,从伊拉克战争、国际政治,到税收政策、经济方针;从医疗改革、社会福利,到枪支管制、禁绝毒品,以至同性恋婚姻、合法堕胎等等。每个人有自己最关注的价值观,每个人有涉及自己利益最深的关切点。有些人最关心战争和国际政治,另一些人最关心宗教道德、社会风气。美国的家庭、朋友之间的政治观点不同十分常见。可是,几乎没有什么情绪过度亢奋、泛政治化的现象。因为政治竞选虽然重要,对美国人来说,仍然只是生活改变的一个分量有限的筹码。大家知道,在大局不变的情况下,选举之余,人人还有自己需要承担的一份社会职责。这份职责的分量,并不更轻。

不难看到,以选举为核心的民主政治相当脆弱,风险极大。民主选举承认私利,承认表达和争取私利是正当的。而政党的上台下台,取决于选票。选票不承认质量高下,只承认数量多寡。道德被潜隐于后,不管什么人,都变成了“一”——一张选票。如此一来,选举制度本身,必是对机会主义政客的极大诱惑,因为这也是政客露头的舞台、滋生政客的温床。在选举制度下,任何政治家都不能回避的问题是:什么是必须坚持的原则?什么是可以放弃的枝节?什么是自己从政的理念?什么是临时策略性的权宜之计,退一步放弃一点只不过是为了实现长远的理想。

凡以一次选举结果为唯一目标的政客,必定拉帮结派、事分内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统一行动。行动统一了,才有战斗力,才便于操纵舆论,诱骗民意。政客和政治家不同的是,政客是以成败为导向的,而不是以大众利益、大众意愿、国家之长治久安为理念。政客竞选,不论过程的善恶,只讲手段之结果。

这样看下来,我们中国传统的民间“党”和“党人”与英国的“辉格”、“托利”,美国的“民主党”、“共和党”的不同就更清楚了,他们不是西洋政治中的所谓party。“党”和“党人”,听起来就有嗖嗖的金属声,令人想到金戈铁马、翻云覆雨、恩报相传,以至“打天下者坐天下”。而大洋那边的“party”,则红绿彩旗、气球腾空,竞选的喧嚣甚嚣尘上,来时热热闹闹,选完一哄而散。真是各有一番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