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兄:你好!

很高兴这么快又收到你的来信。你信中提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美国的制宪会议在两百多年前设计了这么个“土收银机”,它怎么可能适应两百年来的巨大变化。另外,你很想知道这几乎是闭门造车搞出来的机制,是否能够真的迎接现实的挑战。

确实,我在读美国宪法的时候,也常常从字里行间读出两百年前美国的荒野,美国的泥泞小道,以及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美国建国者们对未来发展预测的局限和他们的种种无奈。

事实上,他们只是定下了一个最基本,但却是非常聪明的设想和构造,而后来的美国人在他们建立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不断的改进和完善。

例如,我在上封信提到的,最高法院的“司法复审”。

又例如,美国的宪法规定,总统副总统都是任期四年。因此每四年选一次。但是,对于总统连任,或是多次当选,宪法最初并没有限制。可能考虑既然是每四年选一次,连任也是再选举选出来的,只要选举公正,连任也不会有大的问题。干得好就再干下去呗。所以,美国历史上有过当选三次的总统,如罗斯福总统。

罗斯福是美国历史上当得比较成功的总统之一。他和美国人民一起渡过了非常艰难的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他每天在收音机里主持的“炉边谈话”,也给困难中的百姓带来极大的精神支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被美国人民推选出来,带领大家走过战争岁月。他是在大战即将结束之前,在总统任期中去世的。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美国本身的发展,美国政府的行政机构迅速膨胀,总统所掌握的财力、人力、物力甚至军力也水涨船高,无形大增。美国人又一次感到不安全。尽管有罗斯福总统这样良性的例子,他们还是觉得应该在总统的连任上也加以限制。因此在1951年的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中,规定了一个人在总统的职位上只能任职两次(即连任一次)。这也是美国人对于“收银机”机制的又一次改进。这一修正案事实上更强调了对于“人是不可靠的”这一基本出发点的坚持。

美国人认为让一个凡人连续多年处于这样的权力中心,无论如何都是危险的。即使这位总统看上去干得很出色,也得请他下来。即使换上去的新总统相对更没有经验,能力也不如前任,那也要换上去。因为,对于美国人来说,安全第一。只要能够让防止出现专制和暴君的整个“收银机”机制能够正常运作,其他都是次要的。

这条宪法修正案,实际上对“四年一度选择一次总统”这个选民抉择机制,也做了修正。也就是说,当多数民众连续选一个人,并使他当了八年总统之后,他们对一个固定对象的续选权就被中止了。他们被迫中止一股持续的热情,被迫冷静一下,再重做选择,以防止被哪个高明的政客给灌了迷魂汤。而这种灌迷魂汤的现象在各国历史上都是并不罕见的。

这条修正案发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1951年。美国人刚刚领教了德国迷魂汤的作用。在参观华盛顿的浩劫博物馆时,最使我震惊的还不是惨绝人寰的集中营,最使我震惊而沉思良久的是当年德国人民、希特勒的追随者们,排山倒海般的呐喊声。博物馆的设计者让这种激昂狂热的呐喊声时不时地伴随着参观者,犹如身临其境。“人是不可靠的”有了新的含义。不仅处于权力巅峰上的当权者有可能是不可靠的,监督群体的“人”,同样也可能是不可靠的。因此,不断改进整个监督机制,使得一切不可靠因素处于制约与平衡的系统之中,一种权力的恶性扩展和群体的疯狂行为,才可能被抑制,在整个社会处于最弱势的个人的自由,才可能不被吞没。

历史的发展确实是惊人的。我们只需举个简单的例子。当制宪者们在宪法中确定美国总统为军队总司令(但宣战权在国会手里)的时候,不仅仅因为他们推举的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原来就曾经是独立战争的总司令,并且一致公认他既无政治野心,也无军事野心。更在于当时的美国事实上还没有什么军队,因此,这个权力看上去尽管可怕,但是还不能说是绝对无法控制的。但是,他们想象力再丰富,也一定没有想到,今天的美国总统,作为一个宪法所规定的军队总司令,手中能够握有怎样的军事力量。

短短两百年以后,美国总统手中可以控制的军队已经超过三百五十万,手里掌握的军费已经超过七百五十亿美元。当初的美国建国之父们,更不会料到核武器的诞生。他们绝不会想到,今天的美国总统会掌握一个叫做氢弹的玩意儿,而一个氢弹的破坏力,就能超过在他们以前几千年来所有战争破坏力的总和。

因此,美国总统虽然已经被宪法限制在“行政主管”的定位上,但是,随着政权的行政分支本身的膨胀,即使是“行政主管”,他也是一个超级的。

我也和你一样感到怀疑,如果在当初的制宪会议上,能预测到两百年后的世界,他们还会放心地交出这部宪法,交出他们的设计图吗?但是,我们确实看到一个难以置信的事实,二百多年过去了,世界和美国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国家宪法改之又改,甚至几经推倒重来,却还是无法避免政局动荡。

与此同时,美国却在这部一字不改的宪法之下,稳定地按照两百年前的设计,正常地进行政权交替,三个权力分支始终维持平衡。有了氢弹的总统也没有因此而作法作怪,一到四年,若是选不上,就会乖乖下台,把一切大权连同氢弹一起交给竞选对手,然后搬出白宫,从哪里来,回哪里去。这和美国深入人心的“宪法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宪法在美国不是一张纸、一个文件。在美国人心中,这是他们得以在这块土地上自由生存的保障。因此,任何一个与宪法相违的动作,都显得触目惊心。这使得在意选票的政府官员很少做这样的尝试。

话说回来,第一任“开国元勋”对于宪法和权力的态度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他的头上戴着一个特殊的桂冠,人们往往习惯于对他“另眼相看”。那么美国的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是如何在美国的权力和平交接史上,走出他历史性的第一步的呢?我们曾经提到过他在独立战争之后的“解甲归田”,那么在他正式执掌了总统权力之后,他又是如何对待这份权力的呢?

如果华盛顿沉溺于权力之中,他有着最优越的双重天然屏障。首先是他“开国元勋”的功绩,其次是当时的宪法对总统任期没有设限。但是,华盛顿在当选并出任了第一、第二两任总统之后,坚决地谢绝了再一次作为总统候选提名人。他又一次回到了他静静的庄园之中,只带回去了他在总统任期内的那个坐椅。这把坐椅如今还在华盛顿简朴的故居里,两百多年过去,已经十分陈旧了。

对于华盛顿的这一举动,美国人并没有对他做什么很特别的赞誉,在这块土地上,人们把这样一个举动看得很平常。但是,我却不能不联想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开国元勋,他们对权力依依不舍,使人叹为观止。

这当然并不是说,在二百多年来,这部美国宪法没有遇到过具体的挑战,或是四十几届总统恰恰都是恪守本分。在美国历史上,向宪法做出最大挑战的总统大概就是尼克松了。对于尼克松总统,我们都非常熟悉,他在中国几乎是大家最熟悉的美国总统之一了。由于七十年代历史性的中美建交,他对于中国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


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

此后不久,大洋彼岸传来消息,大家都知道他因为“水门事件”下了台。当时,我和许多中国人一样,对劳苦功高的尼克松总统,为了这么一件区区小事就丢了总统宝座,感到颇不以为然。甚至,还有不少中国人在心里暗忖,这家伙该不是在权力暗斗中喝了对手下的药吧?当时在中国,几乎很少有人想到,他的下台和美国宪法有什么关系。

到这里以后,我们发现有关尼克松事件在美国引起的震动,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它的意义也远远超出了一个“水门”。如果我想向你介绍美国宪法如何遇到一个权力分支的挑战的话,尼克松的故事大概是最合适的了。

去年,美国邮电部门按照惯例发行了尼克松总统的纪念邮票。大概总是为了防止个人崇拜之类愚蠢的把戏吧,美国有这样的规定,对于任何一个曾经任职总统的人,只有在他去世一年之后,才能够发行纪念他的邮票。所以,当我看到这张印有尼克松头像的邮票时,不由感叹,时间过得真快。到今天,尼克松离世都已经两年了。确实,一场轩然大波已经过去,这里的人们已经可以平静地坐在火炉旁,翻阅一本本有关“水门事件”的史料了。


印有尼克松头像的邮票

在美国的政治制度下,如果你想当一个政治家,那么,你一生中消耗精力最多的是什么事情呢?是竞选。别说要想当总统了,就是想当一个小镇的地方治安警官,都必须一次次地经历竞选和选举。

每到选举年,如果你漫步美国的城镇居民区,或是乡村角落,你会发现家家户户沿路的草地上,都低矮地“生长”着一块块色彩鲜艳的牌子。上面漂亮地印着“某某,治安警官”,“某某,参议员”,等等。有时上面还附有一张照片。这是他们自发地在为他们所支持的各种候选人在做宣传。如果你留意找找,会发现总统候选人的牌子也混在其中,你会找到一块看上去差不多的牌子,只是上面印的是“克林顿,1996”。

相邻的两家人家,他们插的牌子完全可能是不同的,这表明了他们所支持的候选人是不同的,也说明了他们的政治态度也有可能是不同的。但是,他们完全可以是好朋友。他们谁也不会在意。我的好朋友杰米和达尼拉,他们夫妇二人从来就是一个选民主党一个选共和党的。两百来年,美国人早就习惯这样的一种和平的政治表达方式了。同时,他们也早已习惯,不同的文化背景的和平相处,也必须包含着不同的政治态度的和平相处。

面对阳光下的这样一片无声的色彩斑斓的草地,任何一个美国政治家都不会也不敢忽略这牌子后面的一个个平民。也许他是一个黑人,也许他是一个同性恋,也许他是昨天刚刚宣誓入籍的只会说西班牙语的新移民,也许他是在这里生活了五代的虔诚的白人基督徒。美国的政治家的竞选,确实比在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的竞选更为困难,因为牌子后面是一群可以任意表达自己见解的、有着世界各国文化背景而且还主意特大的分散的百姓。

因此,竞选也就特别重要,哪怕你有天大的抱负,有扭转乾坤的能力,你所做的第一件事,还必须是说服这些百姓,使他们的草地上自然地“长”出代表着你的一块牌子来。所以美国的政治家也就必然一个个都是演说家。“公共演讲”课也就成了美国的中学和大学都非常重要的课程。

尼克松和所有的美国政治家一样。他一生中有大量的精力也是消耗在竞选上的。他的政治生涯一开始可以说是相当顺利的。但在他的竞选历程中,也不乏惨败的经历。我前面说过,他曾经当过艾森豪威尔的副总统,上任的时候他只有四十岁。艾森豪威尔在美国是一个相当受欢迎的总统,连任一次,一直做满了八年的法定任期,尼克松也就因此“沾光”当了八年的副总统。从这个角度去看,确实是一个十分顺当的开端。可是为什么说他这个副总统是“沾光”的呢?这是美国的政治制度决定的。

副总统在美国就是一个轻松的角色,没有什么实权。根据美国的宪法规定,副总统是美国国会参议院的议长。但是这个规定,只是在立法和行政两个分支之间,加上一点联系的意思,绝不表示行政可以干预立法。因此,宪法也规定,副总统平时在参议院中没有投票权。只有当投票持平,一切陷入僵局的时候,副总统才可以投上一票,以打破僵局。而且,如果他不投这一票,票数持平则法案按照规定被否决,所以他如果想投一次反对票的话,投不投都一样。只有他想投赞成票的时候,他这一票才显得有点用。曾有个副总统自我嘲笑说,让我投票的时候,我也只有半个投票权。尽管参议员按宪法规定是一州两名,永远都是双数,但是,还是很少出现僵持局面,因此,副总统也就很少有机会对某项立法行使他的半个一票之权。

在美国,大家都知道,副总统的角色只是象征性的,参与的活动也往往只是礼仪性的。在竞选中,重头戏也全在总统那一头,而副总统只相当于一个“托儿”的作用。但是,任满退下来之后,美国副总统的待遇也是非常好的。如果在政治上没有非常大的抱负的话,能够圆满地做完副总统的任期,安于一个退休副总统的良好生活,写写回忆录,或是继续参与一些活动,也已经是一种非常理想的结局了。

但是,作为政治家,很多副总统都不满足于这样一种荣誉性的“功成身退”。他们总是觉得,自己距离“总统”这个真正的权力,已经只有一步之遥。更何况,在副总统的任期里,他并不用担当什么大的责任,却有充分的机会表现自己,在全国范围内大大增加自己的知名度。如果在他任期之内,一切都“风调雨顺”的话,他在副总统的任职期满时,再顺势向前跨一步,接手竞选总统,总会在各方面占不少优势。

所以许多副总统在他们任职期间,就像在做“见习总统”一样,暗暗较着劲为自己政治生涯的最后冲刺做准备。比如现在的克林顿的副总统戈尔,就是一个相当具有实力的未来的总统候选人。因此,野心勃勃的尼克松跟在一个极佳的“开路先锋”艾森豪威尔后面做了八年副手,接下来就开始向巅峰攀登,谁也没有感到意外。

只是,他竞选没有成功。他败在著名的肯尼迪手里。我们现在还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他们当时的竞选辩论,那个时候,他们可真是年轻。这是1960年,尼克松只有四十七岁,肯尼迪则更年轻,他那年只有四十三岁。应该说,当时票数差距不大,他只是一次“险败”。但是,“险败”也是失败。

应该说,作为民主党的肯尼迪的这次“险胜”,是有他的历史必然性的。在六十年代美国的大变革前夜,肯尼迪的“开明”倾向很能顺应一个变化中的历史潮流。但是,当时美国的主导潮流还是保守的,尤其是在南方。于是,他又十分聪明地拉了一个来自南方的约翰逊充作他的副总统“托儿”。这样,左右两方都能够接受。比起一向以极右著名的尼克松,就略高一筹。

肯尼迪的当选,实际上给美国六十年代的变革发出了一个预告的信息。

另外我想借此说明一下的是,在美国,总统和副总统常常有类似肯尼迪和约翰逊这样平衡的关系,而表现出亲密关系的搭档反而是少见的。

这次失败给了一直比较顺利的尼克松非常沉重的打击。他退而求其次,又开始竞选加利福尼亚州的州长一职。在美国实际上还有一次中期选举,时间是在两次联邦总统选举中间。在中期选举中,各州必须依照宪法,改选全部众议员和国会中三分之一的参议员,以保证权力中心不停地在那里换人。这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政治家们老是在奔忙竞选的原因。

各州选举州长的时间不同,有的也在大选年,有的是在中期选举时。州长的任期也是四年。加利福尼亚的州长换届恰在中期选举时,在总统选举后只有两年,所以尼克松退而求其次,几乎是马不停蹄就马上投入了另一场州长的竞选。可是,1962年,他又一次竞选失败,没有能当上加州州长。新闻界那些对他竞选不利的报道使他颇为沮丧,两次失败,似乎也已经宣告了他政治生涯的结束。他不无灰心地对记者说,这下好了,再也没有一个尼克松可以给你们踢来踢去了。

我想,换了别人,也许就从此打退堂鼓,享受退休副总统的好日子算了。可是,尼克松确实是一个极有韧性的政治家。六十年代中期,他又开始在政界活跃。1968年,又一次鼓起勇气参与总统竞选。这次,他居然以微弱多数“险胜”,终于实现了他的总统梦。

尽管他胜利了,但是以往的竞选经历,使得“竞选”二字永远成了他的敏感点。尤其这一次,他不仅是险胜,而且,他知道自己的胜利是由一连串的偶然事件造成的。

当时,正是越南战争和反战的高潮。第一个偶然就是肯尼迪的被暗杀。以致造成了第二个偶然,就是这位南方来的十分专注的约翰逊当了五年总统。如果肯尼迪不死,他很可能提前使美国人摆脱越战,使民主党赢得人心。而从保守的南方来的约翰逊,恰恰走了一个相反的方向,他似乎不懂“退一步天地宽”的道理,总是一厢情愿地希望一个更光彩的结局,以致不断使战争升级,越陷越深,也使得民主党大失人心。

于是,1968年这一个大选年,当民主党在芝加哥开大会的时候,反战抗议的游行队伍与警察在会场之外发生严重冲突。会场内,也由于民主党内部主战与反战两派的激烈争执而陷于混乱。这些事的发生,使得民主党“谈芝加哥色变”,近三十年不敢去芝加哥开大会。直到今年,民主党大会终于第一次重返芝加哥,为他们拾回失落了二十八年的信心。这已经是后话了。

在这种情况下,尼克松仍然只是“险胜”。因此,与其说他圆了总统梦之后是更充满自信了,还不如说他对自己的“竞选”能力是更没有信心了。这正是四年以后的“水门事件”的一个最初起因。

尼克松在当选以后的四年中,应该说,不论他作为一个美国政府处理日常事务的领导人,还是作为一个政治家,他都是十分出色的。尤其是他极其小心地处理在越战问题上美国的“转弯子”,这是一个处处都是陷阱的艰难动作,但是,他还是做得尽可能得当。无可否认,这是需要相当高的政治技巧的。

同时,在外交上,他显得十分老辣。我们最熟悉的当然就是他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对于美国人来讲,还有更重要的外交交锋,就是尼克松在美苏“冷战”的僵持阶段,顽强地一步一步在谈判桌上向前迈进,使得一系列限制军备升级,降低双方冲突危险的条约得以签订。这使得一直对于世界大战非常恐惧的美国人民,看到了两个对立的世界阵营之间和解与和平的曙光。

就在一个多事的年代,在非常紧张而忙碌的日子里,尼克松度过了他第一个为期四年的总统任期。回顾这四年的政绩,他是有理由对自己的竞选连任持有信心的。但是,他是给过去的竞选经验弄怕了,他依然没有信心,他总觉得竞选的形势变幻莫测,无从把握。

但是,他渴望着能够得到这个连任,他已经走过了最困难的前四年,许多事情只做了一半。更何况,一些政绩的效果是要通过时间才能充分表现出来的。再说,作为一个雄心勃勃的政治家,他有一个看上去有点虚荣,但是确实是非常辉煌的梦想,如果他能够连任,他将有机会在1976年,作为美国总统,主持美利坚合众国成立两百周年的庆典。

这一个大选年是在1972年,但是,从一年以前,双方的竞选已经紧锣密鼓地开场了。随着竞选的逐步展开,也随着大选日的逼近,尼克松日益感到不安,他总觉得手下人没有充分了解竞选对手民主党的动向,他希望在正常的竞选活动之外,还能想办法更多地掌握对方的一些动态,以便他能及时准备对策,增加“保险系数”。他的这种愿望无形中就成了他周围的一些人的压力。于是,也就自会有人积极地去筹划些什么,而这种从“立意”开始就“不正”的动作,自然越演到下面就越离谱了。

于是,一个极为荒谬的夜晚就这样悄悄逼近了。

著名的“水门”,原来只是几幢普通办公大楼的名字。这样的办公楼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可谓无数。在美国,一般的机构和组织都不可能拥有自己的专用办公大楼,而只能在一个普通的综合楼里租几个办公室,或者租下一层。一到下班时间,外面的大门锁就调成只出不进的状态。也就是从里面可以打开,不论加班到多晚,都出得去。可是,想从外面进来的人就打不开门了。就这样一个大门锁,解决一幢大楼成百上千不同办公室的夜晚安全问题。有些大楼晚上有一个值班的警卫。其他的很多大楼,晚上既没有值班的,也没有防盗警报系统。

我们刚来时,曾经有一次就在这样一幢大楼办事,由于干得很晚,就成了这整幢楼里最后的出门者。我们望着这幢灯火通明,空无一人,只剩下我们自己的大楼,十分惊奇。大楼里有的是高级计算机之类的好东西,真奇怪那些办公室的主人们晚上怎么还睡得着觉。实际上,一幢大楼的安全,靠的当然不仅仅是一把只出不进的门锁,主要还是依靠基本良好的社会治安。因为谁都知道,如果真的有什么人想打主意的话,这么一把门锁实在是太好对付了。

“水门大楼”就是这样普通的综合办公楼。美国民主党总部就在它的六楼租了办公室。我记得去年在信中已经向你提到过,美国的政党组织是非常松散的,一个人同意一个政党的观点,就可以自我宣布“我是某某党的”了,从没听说过要申请入党和批准入党这一说。哪一天他“改主意”了,也就“自动脱党”,同样没有任何手续。绝对可称作“聚散无常”。哪怕像“共和党”、“民主党”这样的大党,也是如此。他们的总部,也就远没有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戒备森严。他们也就在普通的办公大楼租用一部分。平时,也就和一般的公司、律师事务所差不多。


“水门事件”发生的办公楼“水门大楼”

可是,谁会想到,这幢普通的水门大楼经民主党这一租,就变得永远“青史留名”了。

这幢大楼晚上有一个警卫,但是,还是有几个被招买来的散兵游勇,只用了一小块简单的胶带轻轻一贴,就使得那个“聪明的门锁”失效。他们溜进大楼,然后在民主党总部的两个电话机上安了窃听器,然后顺利撤退。他们指望此举可以带来大量有关民主党竞选时期的内部情况,以助于共和党尼克松的竞选,如果就此成功拉倒,也就没有“水门事件”了。

问题就在于这是一帮非专业的散兵游勇,他们的活儿看上去干得非常“糙”。在此后的两个多月里,两个窃听器一个失灵,另一个质量也有问题,噪声太大无法录音,勉强窃听了一大堆毫无价值的电话之后,他们只好承认失败。如果他们能够彻底认输,也同样不会再有“水门事件”。

不幸的是,他们有一个非常急功近利、被过度拔高之后完全忘乎所以的现场指挥。此人绝对不会轻言放弃。在他的指挥下,“水门事件”终于在一大堆“偶然”之中,必然地发生了。

那天,并不是一个月黑风高、看上去要出事儿的夜晚。公正地说,那是一个相当晴朗美好的晚上。也许,促使他们再一次行动的原因之一,正是那个太好对付的门锁,似乎一小块胶带就足以解决。可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一次,恰恰是一小块胶带把他们给毁了。

这一次,他们可以说是轻车熟路了。还是原来的老一套,他们白天到这儿遛一圈,趁机用胶带在门的侧面贴住门锁,使得他们天黑以后可以从外面打开。在楼里办公的人们确实谁也没有注意,他们走出大楼,总以为身后的大门会像往常一样,“聪明”地拒绝进入者。他们都一个个放心地带上门,就回家去了。

唯一的一个例外,是那天值夜班的警卫弗兰克。这是一个年轻的黑人,也许是职业的关系,他比别人更仔细一些。总之,他发现了门锁被人用胶带给贴住了。他顺手撕去胶带,按职责给他的上司打了一个电话。他得到的指示是再检查一下其他的门。

当时,弗兰克并不感到紧张。因为在楼里上班的人那么多,常常有人加夜班,他们都没有大门钥匙,他们也都知道,下班时间一过,出去之后就进不来了。所以,弗兰克想,也许有人临时要出去一下,怕进不来才采取了这么个临时措施。所以,他并没有马上去检查。他出去买了点吃的,打算吃完以后再查。

就在这个时候,那几个家伙又出动了。这时已经是半夜了,他们胸有成竹地向已经贴好的门走去。那是一个从地下车库进入楼梯间的门,直到他们伸手去开门,才出乎意外地发现,门是锁上的。这一下,他们感到紧张了。

门锁是他们亲手贴上的,现在又锁上了,说明那张贴上去的胶带已经被人发现。大楼人多手杂,他们吃不准是下班的人发现后撕去的,还是专职的警卫人员发现了情况异常。如果是后者,他会不会已经报警?他们不敢轻举妄动,先请示了坐在对面旅馆里的那个头儿。

前面已经说过,这位现场指挥完全是一个急于邀功请赏的人物,绝不会轻言放弃。他孤注一掷地下令进入大楼。门已经锁上了,他们花时间用一套特技开锁。值得庆幸的是,开锁的过程中居然没人发现。也许,他们开锁费了太大的事儿,好不容易打开了,就本能地想把它贴上,以免碍事。实际上,他们应该知道这锁是“可出不可进”,既然已经进了,这一贴完全就成了画蛇添足之举。这真是命中劫数。

待到警卫弗兰克想起上司的关照,再一次检查门锁的时候,他站在又被贴住的门锁前愣住了。他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刚刚被他亲手撕去的胶带居然又回来了!他不得不立即在出鬼和出贼之间做出一个理智的判断。此时已经超过凌晨一点半,他再也不敢找任何理由安慰自己。他马上在报告上司的同时,向警察局报了案。

再说这些闯进去的家伙,就像任何千篇一律的电影情节一样,他们自然也不会忘记在大门外面派一个望风的。这个家伙觉得自己得了一个最轻巧的活儿,悠悠地待在那里欣赏夜景。一点没把渐渐驶近的一辆普通汽车放在眼里。车里下来两个嬉皮士打扮的年轻人。那个望风的居然就没想到他有必要向里面的人通报一声。

说句讲故事的俗套话,这叫“无巧不成书”。偏偏这两个“嬉皮士”就是便衣警察。原来警察局接到报案之后,立即通知在“水门大楼”附近当班的巡逻警车,可是巡逻警车正好汽油不足需要去加油。警察局值班的没办法,只好通知就近的便衣警察过去看个究竟。就这样阴差阳错,反而使得两名“嬉皮警察”逃过了望风者的眼睛,不至于打草惊蛇。

两名警察在和警卫通报情况之后,就先上到八楼的联邦储备委员会的办公室。然后兵分两路搜索过来。这时候,闯进来的那几个,正因为打不开楼上民主党办公室的门锁,正在那里卸门呢。当他们进入办公室的时候,便衣警察也寻声摸过来了。他们隐约看到一个黑影,举枪大叫一声“不许动”,只见办公桌后举起几双手。没有格斗,没有任何精彩情节。几个笨蛋乖乖地就给逮住了。

那个望风的家伙,直到看见楼里突然灯光大亮,警车尖叫着开来,才知道大事不好。他和里面的人已经联系不上,只能仓皇逃回他们作为据点的旅馆房间。接下来就是据点里乱作一团。

尽管他们明明知道根据美国的宪法,警察即使已经知道了这个据点,他们仍然必须取得法院许可的搜捕证,才能前来搜捕。而这些手续办妥,至少还需要十二个小时。但是,那个一直觉得自己是被委以重任忘乎所以的头儿,此刻已经慌不择路。否则,他们至少会销毁带走一些重要证据。

结果是,他们留在旅馆里的岂止是蛛丝马迹,简直就是罪证累累。他们的出逃狼狈到什么地步,只需看看他们留下的东西就可以知道了。那里有联号的百元大钞,连同文件的文件箱、电话号码本(里面有白宫的电话号码),当然也少不了窃听器材,等等等等。

根据这些物证,调查人员立即就确定这个案子绝不是一般的撬窃案,这是一个与竞选有关的政治案件,而且它有可能与白宫有某种牵连。

这就是“水门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我在中国的时候,一直以为是尼克松出于竞选目的,指使手下的人闯入民主党总部搞窃听,责任难逃,才导致下台。但是,看了当事人的回忆录等史料,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首先,当时的尼克松总统确实急于获取竞选对手的动向,可是,对于下面拿着鸡毛当令箭,究竟蠢事干到什么地步,他是不知情的。也就是说,到此为止,仅限于“水门事件”本身,并不能说尼克松本人犯了哪一条规。只能说是有一些与白宫有关系的人在外面触犯了法律。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美国政治运作情况,这当然会给竞选中的总统带来麻烦,可是,绝不至于就必然导致总统下台。“水门事件”是在大选几个月之前。事情出来以后,也立即成为竞选中的大丑闻上了报纸的头条,民主党自然也不失时机地全力对竞选对手的违规作业发动攻击。但是,事实上,这并没有影响尼克松在几个月后以绝对优势又一次连任总统。

这是为什么呢?尼克松确实曾经在“水门事件”发生以后,做过这样的表态。他表示自己也是从报纸上才读到“水门事件”的,他当时认为报道十分荒唐,就把报纸扔在一边,没当回事。两天以后,他才知道有一些共和党竞选总部的人涉案。总之,他要人们相信,他对此并不知情,他也谴责这种做法。那么,他的优势获胜连任是不是说明,美国人民就很相信尼克松的这番话呢?甚至是不是说明他们对于尼克松本人就持绝对信任的态度呢?

我想,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如何解释尼克松的连任呢?

我想先谈谈究竟是什么在决定美国人的选举抉择。当然,影响美国人选总统的因素确实是非常复杂的,这使得每一次选举以前,候选人下面总有一大套班子在那里天天分析,其中不乏各种专家。竞选之前,在各种地方发表分析的学者也不计其数。美国是一个那么令人眼花缭乱的国家,一人一个主意,如果要投大家之所好,几乎是做不到的。但是,我的感觉,这里面也不是完全无规律可循。

美国人选总统,并不是在选一个完人,而是在选一个理念。也就是说,每个总统候选人对于美国和这个世界给出一种解释,给出一个方向,也给出走向这个方向的一些具体路径。与此同时,总统候选人的个人行为必须基本符合这样的理念。否则,他也就无法说服老百姓,他确实会带领大家向这样一个方向去走。这也就是美国总统通常在竞选时,都标榜自己有一个完美家庭的缘故。这并不意味着大家在选举完人,而是意味着家庭价值至今还是美国人所重视的理念的一部分。

这也就是当年的尼克松连任的“秘密”。他在前四年的任职期间,他的内外政策所代表的理念得到了大多数美国人的认同。尤其是他对于和平所做的努力。这里包括结束越战和缓解“冷战”。同时,国内也在逐步从六十年代的动荡中安定下来。

那么,当时的美国人究竟如何看待竞选中发生的“水门事件”呢?他们坚信其可靠的绝不是尼克松,他们是对美国的整个制度持有信心。在大的方向上,他们通过选举,选择了当时尼克松所提出的理念。对于刚刚发生的竞选丑闻,他们并不是不在乎,而是把它交给这个制度去继续调查和处理。也许,一切如尼克松所说,这只是共和党内的个别激进分子,在竞选中自说自话采取的犯规违法行为。如果是这样,在法律面前他们是咎由自取。如果有更高一层的人员介入,这个制度的运作也会逐步寻根问底,使他们绳之以法。

也就是说,“水门事件”出来的时候,在美国并不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大家也并不排除是个别激进分子所为的可能性。之所以大家相信有这种可能性,就是因为美国的这些政党,从我们的眼睛里看出去都可称“乌合之众”,他们对党员既不审查又不控制,个人的行为是由自己负责的。任何一个政党出一些行为出格的激进分子,都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

但是,人们也在拭目以待,等待进一步的调查结果。这一类的事情一出来,整个设计好的机制就会自动进入调查程序。美国人知道总统有可能撒谎,问题是,他们并不怕他撒谎。

不知你是否意识到,“水门事件”有一点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这一事件与白宫的关系。因为,尽管尼克松总统是共和党的人,然而,他已经是美国的总统。所谓的“白宫系统”,应该是美国的行政系统,而不是共和党的什么部门,更不是共和党的竞选机构。在今天的美国,尽管所有的总统都属于某一党派,但是,党政之间的界限是必须划得非常清楚的。竞选属于政党范围的事情,总统是无权利用国家行政机构的财力人力来搞竞选的,哪怕是合法的竞选活动都不可以,当然就更休谈什么非法的竞选活动了。

我在上面已经介绍了,“水门事件”本身尼克松总统可能并不知情,他也不是一个策划者。但是,这一事件到底是否和白宫有关系呢?究竟有多大的关系呢?这都牵涉到尼克松总统领导的行政系统是否违法的问题。当然,如果只是白宫的低级官员本身违法,总统虽然有责任,但是问题也并不是非常严重。你也许要问了,既然尼克松在“水门事件”中责任并不大,那么,他究竟栽在哪一个“坑”里了呢?

等着我的下一封信再介绍吧。

祝好!

林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