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算土匪流氓等“第三社会”中人,文人跟监狱的距离想必要比其他人近那么一点,越是有才华的人,危险似乎就越大。有人反过来说,这种危险其实成就了这些才气乱冒者,让他们写出传世的诗文,所谓“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但是受难的当口,当事人似乎没有这样自觉的受虐意识,几乎没有不想早点摆脱苦难、过平常人的日子的。

在中国文坛上,苏轼几乎就是才华的同义词。虽然文人琴棋书画都要弄一点,但在诗、词、书、画上都有成就的却并不算多。就当时而言,苏轼在歌伎舞儿中大红大紫,哪个不唱苏子瞻的词?如果有幸运儿得到品题,自会身价百倍,缠头不知要多得多少。苏轼的诗词歌赋值钱,书画也宝贝,当时就能拿来换钱换物。有个朋友嗜羊肉,一馋了就找个借口到苏轼那里骗幅字,去换上几十斤上好的羊肉。

才华横溢而且有幸在生前暴得大名的人,往往都有点多嘴的毛病。在政坛,则表现为对政事的挑剔,甚至“非议”乃至“横议”,令当局者满是不痛快。苏轼尤其如此,此公中年以后,发福得紧,肚子很大,据说里面是一肚皮的不合时宜。此公为官一生,始终不知道“站队”为何物,一任嘴巴痛快,总有话说。朝廷不变法他不满,变了法他更不满(等到反对变法的一派上台,尽废新法,他还是不满意,当然这是后话了),摊上文字狱,委实也是“罪”有应得。

北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王安石变法”已经推行了十年。这个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变法,其是非功过,史家仍在聚讼不已。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由于变法本意就是强化行政干预的力度,因此给了官吏们太多的上下其手的机会,所以实行过程中,老百姓就不大可能欢天喜地。这一年,苏轼由杭州调任湖州知州。

前面说过,对变法苏轼是不满意的,属于经常说三道四的反对派。不过,跟大批因反对变法而遭到贬斥的官员不同,苏东坡由于其耀眼的文名,居然得以留在江南的鱼米之乡享福,这让许多新党人士很是不平。因为苏轼“诽谤”新政的诗文的杀伤力,实际上并不弱于旧党领袖司马光的长篇奏折,用御史舒的话说,苏轼讥讽新政的诗,“小则镂版,大则刻石,流布中外,自以为能”,也就是说政治影响极坏,不动动他难以“平民愤”(应该是官愤)。所以,苏轼在湖州任上屁股还没有坐稳,御史老爷的弹章就接二连三地递到了神宗皇帝的手里。先是御史何正臣,继而御史舒,再则御史台的领班御史中丞李定。

于是,苏轼被逮到了东京汴梁,关进御史台受审,人称“乌台诗案”。典出于《汉书》朱博传,汉朝的御史府柏树森森,常有成群的野乌鸦栖居其上,朝出暮归,人称御史台为“乌台”(估计这里也有骂御史们乌鸦嘴的意思)。苏诗人进了乌台,严刑拷打倒是不多,不过审讯官们不是吃素的,昼夜连轴提审自是免不了,在触及灵魂的同时,偶尔也要触及一下皮肉。苏轼在仅能容身的临时牢房里一直呆了4个月零12天,几乎每天都被逼要交代他所写过的所有可疑诗文的出典、用意以及去向(一本参考书都不给,全要凭诗人的记忆)。一时间,苏轼的诗几乎成了今文经学家眼里的《公羊传》,御史老爷们拼命从里面寻找微言大义,以便罗织苏轼谤讪朝廷的罪名。说苏轼诽谤新政已经远远不够了,审讯者所想要的是将此狱锻炼成诽谤皇帝的重罪。虽然宋朝祖制不杀士大夫,但犯“大不敬”罪是例外的。为此,苏诗中所有涉及“龙”字的诗句,都被反复追究,上挂下联。审讯者的想像力居然大到这样的程度,苏轼有首咏老松的诗,其中两句“根到九泉无曲处,此心惟有蛰龙知”,其实无非是说松树的根子非常深。但是审讯的御史老爷却认为这是影射,讲蛰龙的实际用意就是蔑视“飞龙在天”的皇帝。当然,在寻找大罪名的同时,苏的生活细节也没有被放过,从道德上把被整者搞臭,是所有政治案件的惯例。因此,连苏轼借朋友的钱没来得及还,托朋友裱画没有付费这样的斗屑小事都被挖掘了出来,作为罪状上报。

因言得罪,株连必广。苏轼为当时的文坛领袖,平时诗酒唱和,鱼雁往来,有文字交往者不知凡几。到了这时,凡是和苏轼有过文字交往的人,都只好自叹晦气,因为必须得交出苏的诗文和书信,如果找不到就有有意包庇的罪过。一时间,翻箱倒箧,鸡飞狗跳,众文人被搅扰不说,还要被罚铜(俸)。连已经死去的欧阳修的家人也不能幸免,一样要因老子与苏轼的交往受到惩罚。身为驸马的王诜和苏轼的弟弟苏辙,因与苏轼的关系太深,有通风报信之嫌,因而被贬官。

乌台诗案,是北宋开国以来第一个文字狱,兴狱者深文周纳,必欲置苏轼死地而后已。由于没有先例,狱里狱外,大家都不晓得结局将会如何,一时空气相当紧张。苏轼遭难,儿子苏迈一直在外面为父亲打探消息。苏轼跟儿子约定,如果没有什么事就送肉和菜,有事就送鱼。一次,苏迈因急事外出,托朋友代为送饭,朋友好心,做了几条鱼送进去。苏轼一见,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不仅鱼没有吃,连绝命诗都做好了。当然,此案的结果并没有这么悲惨,皇帝最后否决了御史老爷给苏轼定的最严重的罪名——针对皇帝的恶毒攻击罪,仅仅以反对新政的罪名将他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品级虽然降得不多,但从实权的富裕地区地方长官变成了虚衔的军职,而且不许签署公事,等于“挂”了起来。在黄州,苏东坡很是闲了一阵,在四处闲逛,跟渔夫酒徒厮混之余,还在江边的东坡上开了一块地,由此自命“东坡居士”,还烧出了著名的东坡肉。

苏东坡的牢狱之灾,在文学史上一向是作为文人遭嫉的典型来解读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自古皆然。三苏自走出巴山蜀水以来,文名满天下,而苏轼又是三苏中的翘楚,早早地就接替欧阳修成为文坛领袖,遭人嫉恨,原是应有之意。更何况苏轼一肚皮不合时宜,一肚皮赤子之心,口无遮拦,看不惯就说,交结的人多,得罪的人也多。连一向稳重的理学大师程颢、程颐之辈都对苏轼颇有微词,嫌他“轻浮”。而且,文人相轻,并不只是庸俗者的毛病,往往越是出色的人才,彼此就越容易暗生妒意,道德上稍有放纵,难免就会干出些嫉贤妒能的事来。看过《梦溪笔谈》的人,大多会认可作者沈括的才华与见识,但还在御史老爷们弹劾苏轼之前,他担任两浙察访使期间,在杭州与时任杭州知州的苏轼交往甚密,临走前特意向苏讨要了几首近作,说是作为纪念,回过头来却详加“注释”附在考察报告里,交给了皇帝。虽说没有即时兴起大狱,但对后来苏轼的遭难,也不能说没有一点铺垫作用。对此苏轼自己也十分清楚,在谪居黄州时,爱妾朝云为他生了个儿子,三朝洗,他给儿子做诗一首: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害到公卿。

不过,在我看来,虽然苏轼的遭遇跟他的恃才傲物和别人对他的嫉妒不无关系,但事情并不如此简单。苏轼固然恃才,但远没有傲到世人皆曰可杀的地步。换言之,他离一个狂士还有相当距离。朝中大佬,嫉恨他的固然有,但欣赏其才华的也大有人在。乌台诗案案发,不仅旧党人士连声抗议,连偏向新党的宰相吴充也劝神宗皇帝赦了苏轼,甚至连王安石都表示不满(王时已罢相,但新法依旧在推行),上书营救,新党的另一中坚人物章也出来为苏轼说话。其实神宗皇帝自己,对苏轼也是相当赏识的。在此案之前,尽管明知道苏轼反对他所钟爱或者说迷信的变法,但依然优待这位才子,让苏轼在江南温柔乡里过了许多年倚红偎绿、浅斟低唱的日子。实际上,导致乌台诗案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属于新党的御史中丞李定等人讨厌苏轼反对变法,骨子里则有公报私仇的因素,因为苏轼曾经攻击过李定不为母亲服丧,这在那个时代的确过于有杀伤性;二是苏轼利用诗歌对变法的冷嘲热讽,的确让迷恋变法的神宗头痛,或者说,影响了变法大局。

北宋冗官、冗兵和冗费的“三冗”问题,由来已久,恶性循环,早就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对于这一点,所谓的新旧党人其实是有共识的。他们的分歧实际上在于怎么改,而不是改还是不改。在现在看来,新党人物王安石以下像吕惠卿、章等人,对于改革所引起的民生问题,心理承受能力要比旧党的司马光和苏轼他们大得太多,在他们看来,这些都是实现国家强盛所必然要付出的代价。不幸的是,神宗恰是一个对着国家强盛有着执着追求的皇帝,他不甘继续忍受朝廷对外战争中的耻辱,急于展示大国和强国的面貌。王安石变法的快速增强国家能力的思路,实在很对他的心思,所以,他不惜代价也要推行下去。但是,北宋一朝,在制度上,君权最弱,为了防止军人暴政而形成的优待士大夫、不以言罪人的政治传统,使得皇帝推行变法的“乾纲独断”往往流于形式。为了打破这种局面,神宗需要对传统的政治文化有某种突破,这个时候,恰好御史台盯上了苏轼。监察部门从来都是皇帝制约和平衡行政体系的一个重要工具,在北宋,这个工具的作用尤其突出。如果说,个别御史的意见还可以无视的话,那么,御史台的整体声音,是皇帝必须要重视的。更何况,这个声音恰好又是皇帝所需要的。所以,尽管整个皇室对苏轼非常喜爱,皇帝本人也未必不看重苏的才华,但为了大局的需要,苏轼也只好做牺牲了。

应该说,放在历史的长河里看,苏轼还是幸运的。如果他早生几年落在五代的武夫手里,或者晚生几年落在蒙古人的马蹄下,可以肯定地说,他就没有机会发明东坡肉了。只是,有着历代最宽松的政治文化的宋朝,自乌台诗案之后,改革越来越变了味道。改与不改,只是两派或者多派势力的权力角逐,直到蒙古人把最后一个小皇帝追得跳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