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一所大学讲授中国当代文学的时候,与来自某个岛子上的一位汉语女教师有过同事之谊。

有天她的学生问我,“通奸”是什么意思?

我想也没想对她名下学生的提问做个回答有何不妥,张嘴就回答说:“大部分指不合法的性关系。”

她知道后,礼义廉耻地教育我:“你怎么可以对学生解释这种下流的词汇?”

我大惑不解地说:“怎么不可以解释?如果他将来用错这个词,对她的父母或对总统夫妇说‘你们通奸了吗’,那才糟糕呢。你翻过《辞海》了?《辞海》上说这是一个下流的词汇吗?”

即便文人相轻,不也就我一位讲授当代中国文学?但如此这般的芝麻粒儿,却经常撒入我平淡的教学生活。并无大碍,只是不好打扫。

不久后的一个中午,本该休息片刻的时段,忽然想起一件马上要办的事,只好到办公室去。既然是自己的办公室,自然长驱直入,没想到该女教师和一位来校客串的名教授,正在我的办公室里热吻。

我这个人很不礼义廉耻。相反,我认为在配偶之外与他人偷情,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也理解来客串一把的名教授没有办公室的现实。只是他们应该去旅馆租个房间,名教授又不缺钱;却不该占用他人的办公室。在西方,这才是非常不礼貌,甚至是粗鄙的行为。我不喜欢轻易用“下流”这个词,在我看来,这是非常“重”的一个词。

撞见他人偷情,当事人其实倒没什么,而闯入者的态度却难以拿捏。如果是你的朋友,一笑了之即可,如果不是你的朋友而又认识,则比较难办。特别对方还是一位红了半边天的名教授。

我极其讨厌扩散这种事,多少次当他人议论圈内人的绯闻时,我都是拒绝合作、掉头而去。

这一次偏偏让我撞个正着。如果我不是这间办公室的主人,该有多么简单!

作为办公室的主人,我不得不对此有所表示,否则就有趋炎附势之嫌,反倒可能被当事人视为下贱。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事情却偏偏如此。他们可以发生这种行为,你却不可阿谀奉承这种行为。

于是转身到系秘书办公室,请求秘书为我写一张告示,贴在我办公室的门上:未经本人同意,请勿占用。

秘书奇怪地看着我,何以提出这等多余的要求。不过她也不多问,照办就是。

我觉得这样处理比较稳妥,大家心照不宣。既尊重了自己,也给当事人留足了面子。

再一次讲到某作家的作品,正值该作家滞留美国,便请他前来现身说法,该女教师也慕名前来听课。课堂上,作家对中国知识分子发表了很不公正的看法。这种看法如果得不到纠正,那些从未到过中国、对中国知识分子毫不了解的美国学生就可能产生极大的误解,而且我也不敢担保这些学生日后一定有消除这种误解的机会。那么这种误解,将使中国知识分子长久处于恶名之下。于是忍不住对那不公正的看法作了一些纠正,当场受到作家太太火力密集的扫射。

我不过举了个例子,说明中国知识分子还不至于那样不堪,同时也不能一概而论,并无其他不敬,而且还一再声明是“商榷”。

课后,按照系里惯例,请客人到饭店进餐。进餐过程气氛异常,几乎每句话都包含着与字面不同的歧义。难怪“冷战”年代最后投降的是资本主义,就连这位民主代言人的太太,也不愧为一名冷战高手。

我其实是个相当没出息的人,又十分厌倦战争,特别是“冷战”。即刻便有了悔意,他愿意编派中国知识分子就编派好了,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多什么嘴!

事情到此并未了结,与我关系极为亲密的一个学生对我的态度变得有些奇怪,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说,那天有事不能前来听课,那位女教师对所有未能前来听课的同学说,我在课堂上不但与那位作家大唱反调,而且是一个反对民主的人。

在美国,反对民主的人是什么人?!尤其在我们那间以民主和开放著称的大学。

即便没有出息,面对这种莫须有的、分量不轻的传言,也不能听之任之。只好去找这位汉语女教师,说:“如果你不懂得汉语,随便乱说情有可原。可你不是教授汉语的教师吗?然而你却对学生谬传我的发言,我不得不请教这是什么意思?”

…………

不知道你办公室里有没有这样一个爱找碴儿的女人或是男人?你将会知道,那和“爱上一个不回家的男人”一样,度日如年。

以上种种并不影响我们的同事之谊,也可以说我们的关系相当西化——相当就事论事,所以当她又通过我向美国著名剧作家阿瑟·米勒的太太英格,借用一批摄影作品的时候,我认为也很正常。

“某某教授正在撰写一部重要的著作,需要一些有关的照片,希望你能帮忙。”她对我说。

哪位教授?彼此心照不宣。

英格是摄影艺术家,在中国拍摄过很多有意思的照片,那些照片对研究中国的西方人,很有参考价值。

能有这样一个机会来润滑上次的尴尬,该是顺水行舟,皆大欢喜,可是这个要求超出了我的能力。

在西方,就是向亲娘老子借钱也得打借条,难道她不晓得?闹得我只好再充当一次衰人:“非常对不起,我和他们朋友归朋友,却从不掺和经济往来,所以你得找她的经纪人。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非常愿意效劳。”

没有,没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我效劳。

要是找英格的经纪人,恐怕就得大大破费一笔。

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