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你突然问我:“你小时候有没有打过架?”我笑着回答:“没有。”正如我预料的,妈妈在一旁瞪了我一眼,说:“怎么会没有!”我解释:“真的没有打架,只有打人和被打。对方人比较多就被打,我们人比较多就打人。我因为练短跑,跑得快,所以被打的时候少一点。”

虽然少,但绝对不是没有。例如有一次,从行天宫图书馆出来,要走路回家,竟然就在长庚医院旁边冤家路窄碰到三个大同初中的,跑来不及,硬是被堵在医院后面垃圾桶边,书包被扯掉了,一个跳起来用脚踹我肚子,另一个打我耳光,还好我赶紧先摘掉了眼镜。前后大概只有一两分钟吧,他们口里叫着:“新兴初中的,嚣张什么,给你打死!”旁边店家有人出声喊:“干什么!”喊得很大声,那三个人吓了一跳,本能地就散开了。

还好,不算打得严重,可是接下来回家的路上,我身体一直发抖,抖得很厉害,总觉得下一秒钟,那三个人会再窜出来堵我。短短一段路,却好像怎么走都走不到。

事实上,后来收了心,不再参与这种打来打去的事,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我自己被打过,一直记得被打的感觉,那种恐惧害怕的感觉,于是就算换成我们打人,我都很难从中得到什么快乐。我会从被打的人的表情动作,回想起自己被打的记忆,原来我也是那么可怜、那么悲惨的。

那一点也不好玩。如果不好玩,没有乐趣,干吗要继续做这种事呢?打人或被打,都没有什么英勇的,生活中的真实是如此,并没有想象中那种打架打个输赢的豪气。当我们动手时,通常早知道谁输谁赢了,如果双方势均力敌,不晓得会是谁打人谁被打,反而不太容易打得起来。

这就是为什么我坚持“没有打架,只有打人和被打”的原因。打人的时候,很容易觉得自己英勇得很,还可以把各种不如意发泄出来,是蛮有吸引力的。但如果立场倒过来,换成被打,那就不好玩了。不只是被打的时候不好玩,甚至就连打人这件事也变得不好玩了。

最爱打人的,是那种没有被打过的。他们还没有机会了解打人时对方的感受,所以打得很起劲,还能从中得到乐趣。

我很庆幸,打人和被打两边的感觉我都尝过。我明白为什么会想打人、欺负人,我更明白被打、被欺负时有多痛苦。一个要打人的人,出手时如果会想到被打的人的感觉,他八成就出不了手了,这是我自己得到的教训。

所以为什么能够设身处地,站在对方的立场着想与感受,那么重要。所以为什么我经常问你:讲这样的话,你想过听话的人会怎么想吗?做这样的事,你可以体会对方的感受吗?

这对我来说,是再重要不过的、能够指导我们在生活上少犯错的原则。


第一次自己手拿相机拍照,很有成就感,虽然那时连乳牙都还没长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