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点。应该开始每晚一小时的散步了。

老房子里,已经找不到可以分散注意力的事物,而我的思绪又总是执着在某一点上,这让我感到窒息、头痛欲裂,还因为我经常散步的那条路上,有许多往事可以追忆。

二十四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女学生的时候,就时常和女友在这条路上行走。我们曾逃离晚自习,去展览馆剧场听贝多芬《第九交响曲》;观看波兰玛佐夫舍歌舞团的演出……还彼此鼓劲,强自镇定:“别怕,要是有人在剧场看到我们,他也不敢去告发,想必他也是逃学,不然怎么能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和我们相遇?”

毕业晚会我们都没有参加,二十年前的那个晚上,好像就在眼前。天气已经有些凉了,我在灰色裙子的外面,加了一件黑色短袖毛衣。似有似无的乐声从远处飘来,那时的路灯,还不像现在这样明亮,我们在那昏暗的路上走了很久,为即将到来的别离黯然神伤,发誓永志不忘,将来还要设法调动到同一个城市工作,永远生活在一起。好像我们永远不会长大,不会出嫁,也不会有各自的家。

从那一别,十五年过去,当我们重新聚首,我已经找不到昔日那个秀丽窈窕的影子,她像是嫁给了彼埃尔的、罗斯托夫家的娜塔莎,眼睛里只有奶瓶、尿布、丈夫和孩子。像个小母鸭一样,挺着丰满的胸脯,身后跟着三个胖得走起路来,不得不一摇一摆的小鸭子……

她已经不再想到我,也不再想到我们在这条路上做过的誓约。

我还不死心地提议,让我们再到这条路上走一走。不知她忘记了我的提议,还是忙着招呼孩子没有听见,而我也似乎明白了,已经消失的东西,不可追回。我们终于没有回到这条路上来,虽然这条路,距我居住的地方,不过一箭之遥。

哦,难道我们注定,终会从自己所爱的人的生活中消失吗?

没想到后来我的女儿上学,竟也走这条路。通向南北的两条柏油小路,还像我读书的时候一样,弯弯曲曲。两条路中间,夹着稀疏的小树林、草地和慢坡。慢坡上长着丁香、榆叶梅和蔷薇。春天,榆叶梅浓重的粉色,把这条路点染得多么热闹。到了傍晚,紫丁香忧郁的香味会更加浓郁……只是这几年,马路才修得这样平直和宽阔,但却没有了慢坡、草地、小树林子、丁香、蔷薇和榆叶梅。

女儿开始走这条路的时候,只有十岁。平时在学校住宿,只有星期六才回家。每个星期天傍晚,我送她返回学校。她只管一个人在前面蹦蹦跳跳地跑着,或追赶一只蜻蜓,或采摘路旁的野花……什么也不懂得。但有时,也会说出令我流泪的话。八岁那年,她突然对我说:“妈妈,咱家什么也靠不上,只有靠我自己奋斗了。”

一个八岁的孩子!

是的,无可依靠。

那几年,就连日子也过得含辛茹苦,我从来舍不得花五分钱给自己买根冰棍,一条蓝布裤子,连着春、夏、秋、冬,夏天往瘦里缝一缝,冬天再拼接上两条蓝布,用来罩棉裤。几十岁的人了,却还像那些贪长的孩子,裤腿上总是接着两块颜色不同的裤脚……

现在,女儿已经成为十七岁的大姑娘,过了年该说十八了。每个周末我依旧送她,但已不复是保护她,倒好像是我在寻求她的庇护。

她那还没有被伤害人心的痛苦和消磨意志的幸福刻上皱纹的、宁静如圣母一样的面孔,像夏日正午的浓荫,覆盖着我。

我已经可以对她叙说这路上有过的往事。她对我说:“会过去的,一切都会过去,不论是快乐或是痛苦。”

我多么愿意相信她。

我也曾和我至今仍在爱着,但已弃我而去的恋人,在这条路上往复。多少年来,我像收藏宝石和珍珠那样,珍藏着他对我说过的那些可爱的假话。而且,我知道,我还会继续珍藏下去,无论如何,那些假话也曾给我欢乐。

我一面走,一面仰望天空。这是一个晴朗的、没有月亮的夜晚,只有满天的寒星。据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星在天上,但天空在摇,星星也在摇,我无从分辨,哪一颗属于他,哪一颗又属于我。但想必它们相距得十分遥远,是永远不可能相遇的。

李白的诗句,涌上我的心头:“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这路,如同一个沉默而宽厚的老朋友,它深知我的梦想;理解我大大的,也是渺小的悲哀;谅解我的愚蠢和傻气;宽恕我大大小小的过失……哦,如果它能够说话!

今晚,我又在这路上走着,老棉鞋底唰唰地蹭着路面,听这脚步声,便知道这双脚累了,抬不动腿了。

汽车从我身旁驶过。很远、很远,还看得见红色的尾灯在闪烁,让我记起这是除夕之夜,是团聚的夜,难怪路上行人寥落。

两只脚,仍然不停地向前迈着。每迈前一步,便离过去更远,离未来更近。

我久已没有祝愿,但在这除夕之夜,我终应有所祝愿。祝一个简单而又不至破灭的愿:人常叹息花朵不能久留,而在记忆中它永不凋落。对于既往的一切,我愿只记着好的,忘记不好的。当我离开人世时,我曾爱过的一切,将一如未曾离开我时,一样的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