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主

作者:苏珊·桑塔格

我梦故我在。

多么希望能跟你解释一下那些日子以来我身上所发生的变化啊!我变了,可又还是老样子,不过,我现在能冷静地看待我以前那些痴迷的想法了。在过去的三十年间,这一痴迷的形式改变了,不妨说是倒了个个儿。开始的时候,痴迷在我身上产生,并逐渐占据了我的整个心灵。起初,我没有在意,后来,自己也接受了它,然后开始找朋友倾诉,寻求安慰,接着,我也就认了,最后,我学会了利用它来增长智慧。眼下,我的这份痴迷不再在我心里,它变成了一栋房子,我住在里面,从一个房间窜到另一个房间,多少还算舒适。有几年冬天,我连暖气都不开,就待在一个房间里,身上裹着暖暖的皮衣,里面套了件羊衣衫,脚蹬靴子,戴着手套,坐在那儿,回忆着过去那些焦虑不安的日子。我现在成了个相当古怪的老头儿,就爱做些无关紧要的慈善捐款之类的事情。也会有朋友来看我,不过,那是因为他们感到孤独,并不是因为非常喜欢和我在一起。可以肯定,现在的我已经变得不那么有趣了。

小时候,我就有一点儿与众不同。我出身倒是平平:生在一个殷实之家,家人现在仍旧住在较大的省城。我出生时,父母早已步入中年,我排行老三,而且比上面两个要小好多,母亲去世的时候,我才五岁。姐姐已经远嫁国外。哥哥刚成年,在和父亲一起忙生意。他结婚早(母亲去世后不久他就成家了),而且心平气和地接受了这样的安排,没出几年,就有了几个孩子。我现在已多年没见他了。小时候,我独自一人待着,那是家常便饭的事情,也就过早地品尝到孤独的滋味。父亲、哥哥长年在外,我一个人被丢在那栋大房子里,很早就体验到一种沉重感,还带着一丝忧郁,直到长大成人,这一感受都挥之不去。但是,我并非刻意要与众不同。上学的时候,我功课不错,跟同学玩耍,和姑娘们打情骂俏,送她们礼物,和女孩子做爱,还写点小故事——总之,在生活中,我那个阶层和年龄层次该做的事我都做了,而且日程还排得满满当当的。因为我并不是特别腼腆,脾气又好,所以,家里人和亲戚都说,我是一个虽有点沉闷,可仍算可爱的孩子。

我是在中学毕业后,离开家乡去上国立大学的时候,才第一次变得难以抑制地想与众不同的。不管做什么事情,环境都非常重要。一直到上大学,我的生活中有的是保姆、父亲和亲友,他们所有人对自己、对我都很容易感到满意,互相谦让,和睦相处,真叫人心情舒畅。我喜欢和他们在一起。惟一让我反感的是,他们对别人的言行表示义愤填膺时却摆出一副悠闲满足的姿态。除此之外,我认为,你对他们的期待值不高也不低,只能这么高。但是,搬到首都以后,我很快就意识到,我不仅不像那些我在其中长大成人的一本正经的外省人,而且也有别于那些我如今生活于其间的城里人,还指望与他们有更多的共同之处呢。我周围是些同龄人,这些少男少女,有的和我一样,来自外省,但多数人家住国立大学所在的城市。(我略去这座城市的名字,并非要逗弄读者——因为我并没有把某些词语和当地的机构名称都从本书中删除,而每位要来观光的游客对这些都了解,所以,读者不难发现我生活在哪座城市——略去其名,是希望表明,我坚持认为,我住哪儿对我要叙述的事情并不重要,尤其是对家乡、对这座城市我都没什么可抱怨的,比起大多数城市来,这座城市一点儿也不差,兴许还略胜一筹;这儿是文化中心,很多举止丰趣、谈吐儒雅之士都寓居于此。)那时候,大学里聚集了我国的有志青年。大家都踌躇满志,雄心勃勃,一个个准备将来在医学界、司法界、艺术界或者科学界大显身手,有些人希望在政府行政部门有一番作为,还有一些人打算投身革命;而我呢,却发现自己胸无大志。如果说,志存高远能鼓舞人,我不在其中。他们有人诡计多端,有人心存妒意,我不与他们为伍,而总爱独处;和其他人在一起,只有当我自己身心非常愉快的时候才会让我感到更舒服,而这种愉快我只是在内心、在梦里、在沉思中才感觉到。

说真的,尽管我缺少能激发起同学们胸怀大志的所有动力——我甚至连惹父母不悦这一目标都懒得去树立,要知道,那可是一个代沟很深的年代——但我相信,不管怎么说,我依旧证明了自己是个能干的、热情的学生。在成为饱学之士这一前景的鼓舞下,我修习了各式课程。但这种使我日后痴迷于种种调查的旺盛的求知欲,并没有在大学的院系部门得到满足。您可别误会了,我并不是反对专业性。恰恰相反,真正意义上的专业性——一门科目的明确界定和精确定位以及相邻分支学科的确定——正是我所寻找而未觅得的。我也不反对讲究形式。我所反对的是教授们提出问题仅仅是为了解决它们,如此而已,下课时间一到,他们就立即打住,分秒不差,准时得让人要发疯。我对学问的执着,与饿汉看到三明治一样,这个饿汉抓起人家给他的三明治,连包装纸都没撕就吃起来,这并非因为他急不可待,来不及撕开纸就开吃,而只是因为他从来就不知道要撕开纸头,要不就是忘了怎样撕。我求知若渴,不过,这并没有使我对大学演讲厅里那些倒胃口的所谓精神食粮失却辨别力。但有好长一段时间,我既无法撕掉那些无味的包装纸,也没法吃得有节制一些。

我就这样学了三年。三年结束时,我发表了自己第一篇,也是惟一的一篇哲学论文。在论文中,我就一个不重要的论题提出了一些重要的观点。论文的观点产生了争议,并在文坛引起讨论,我也因此被接纳进一对中年夫妇——安德斯夫妇——的圈子。他们是生在国外的新贵,在郊外有一座庄园。他们周围聚集了一群活跃人物。到了周末,安德斯夫妇便邀请客人下午骑马,晚上欣赏室内乐,并尽情地享用正式晚餐。除我之外,常客中还包括一位出版过几部革命理论著作的教授、一名黑人芭蕾舞演员、一位知名的物理学家、一名当过职业拳击手的作家、一位在电台主持“忏悔与拯救”每周论坛的牧师,还有一名邻近城市的交响乐队的老指挥(他难得来,但那时他正与主人家年轻的女儿关系暧昧)。真正操办周末活动的是安德斯太太。她三十大几,体态丰满、性感;她丈夫有时在,有时不在,他的权威也是有名无实;他经常为生意上的事情出差在外。我猜想,他们的结合与其说是彼此有感情,还不如说结婚对他们俩都能行方便。安德斯太太过于讲究守时和礼数,撇开这一点不谈的话,应该说,她是个非常大度的女主人,对客人们各自独特的癖性观察入微,也长于让这些癖性充分地表现出来。

安德斯太太所有的客人,甚至包括那个虚荣但颇为俊朗的芭蕾舞演员,都是能侃的主儿。他们聊起来漫无边际,而且对任何话题都会发上一通议论。起初,我对他们谈话的漫无目的颇为恼火,也对他们就任何一门学科都能信手拈来的观点深感迷惑。他们一边品尝山珍海味,一边唇枪舌剑。这在我看来,从智性的角度而言,并不比我的同学在咖啡馆里的激烈辩论重要多少。我过了一段时间,才慢慢学会欣赏沙龙的这种显著特点。有观点只是沙龙部分魅力之所在,更重要的是个性的展示,就后者而言,安德斯太太的客人特别在行;毫无疑问,也正是由于这一点,他们才聚到了一起。我发现强调个性的展示,不强调发表什么样的观点,能让人油然生发出一种安逸感,我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多少观点好发表了。我知道,长大成人就意味着换来一套基本上永不改变的观念,但我发现自己做起来似乎要比旁人难。这不是因为我迟钝,我希望也不是因为傲慢。我的大脑系统完全是过于忙不迭地收发在我周围发现的信息。在安德斯太太的圈子里,我学会了不要因为别人说话做事比我自信、有把握就去妒忌他们,我相信自己的悟性高(现在回想起来似乎有点天真),相信耐心会取得最后胜利。我现在上了年纪,又孤身一人,但我仍旧认为世界是有秩序的。这一点毫无疑问。而且,我相信能在这一秩序中找到我的位置;事实上,我已经找到了。

我有了这个新圈子以后,就不再在学校听课,而且不久便正式退学。我也不再每月给父亲写信。有一天,父亲为生意上的事情到首都出差,顺便来看我。我猜想他来是要责备我,说我忘了履行跟父母通音讯、问冷暖的义务,但他一到,我就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我已经辍学。我想不如让他当面责备我,免得他侧面听到之后认为我在逃学。让我大喜过望的是,他没有生气。在他看来,他对一个儿子所寄予的厚望已经在我哥哥身上全部实现了,因此,他表示,不管我选择什么样的独立之路,他都支持我。他马上就与银行方面取得联系,并作了安排,每月给我增加生活费。与他分别的时候,我知道他以后会继续关爱我,心里热乎乎的。现在我的事情完全可以由自己作主了。处在这样的位置上,让人好生羡慕,我能自由自在地思考自己的问题(这是我童年以来一直在积累的财富),比上大学更能满足我沉思和精神探求的欲望。

与往常一样,我每天仍如饥似渴地看上好几小时的书,尽管现在看来,自己在看书的过程中究竟有多少思考,值得怀疑。多年后,我才算明白,这样看书要不得。但是,我确实放弃了写作。自从我年少气盛时发表过那篇论题不重要的哲学论文后,我只写过一个电影脚本、一些日记,还有大量的信函,此外根本就没有动过笔。我是说,什么都没写,直到现在。现在,我又艰难地重新拿起笔。阅读之外,我那时主要的乐趣就是与人聊天。我刚刚开始独立,羽毛未丰的头几个月就是在和安德斯太太家沙龙里的新朋、大学里的故友的聊天中度过的。至于我其他的兴趣,这里似乎没必要细讲。我的性欲不是特别亢奋,定期去逛一下花街柳巷,也就可以满足了。我对政治的兴趣呢,充其量也就是看看报纸而已。在这一点上,我与同龄人和同阶层的人相仿,但是,我不关心政治另有个人的原因。我对变革非常感兴趣,不过,我相信,我们时代真正的变革已经不是什么政府更迭,也不是公共机构人员变动,而是情感和理念上的变化,这种变化分析起来可要困难得多。

有时候,我想,我个人感到的种种困惑本身就是这样一种情感变化的征兆吧,这是一种尚未命名的变化,一种尚未诊断出的意识错位。但是,也可能是我自以为是的想法。很可能我的困惑不过就是我个人的困惑,而且,这样说也并不让我感到沮丧。好在我身体健壮,性情温和,我并不就是默认自己的焦虑,而是经过几番斗争、危机以及多年的反思,我从焦虑中悟出了某种意义。然而,我一开始就希望提醒读者,尽管我努力对那些事情作出合理的取舍并将其呈现在大家面前,但主要还是我的所见所闻。容忍要比改变容易。但是,一个人一旦改变了,就很难回忆起他所容忍过的事儿。

父亲在那个五月的下午很和蔼地对我说:“你变得奇怪了。”

那时候,我在跟安德斯太太家的沙龙里、大街上、大学里的许多人比;其实,我没有他们那么怪,但我没有反驳。

“爸爸,管它呢,怪就怪吧。”我说。


补充一句,我从上学起,就受到我们国家世俗的智性理念论的影响,这些理念论包括清晰、严密以及情感教育。老师教导说,对待某一思想,就要将它分解成最小的组成部分,然后将它们由最简单至最复杂重新组合起来,而且要切记,要数一数,看看是否漏掉哪一步。我学到,除了运用到具体问题时有特殊的要求之外,推理本身有一个正确的形式和风格,这是可以学会的,就像人们学会游泳或者跳舞的正确方法一样。

如果我现在反对这种推理方式,这并不是因为我也怀疑理性这一套,对理性成为领导本世纪知识界的新潮流表示怀疑。我的老派的师长们没错。分析的方法确实解决所有难题。但是,解决问题难道总是人们所期待的吗?我们来做个假设,颠倒一下方法,从最复杂到最简单。结果,我们剩下的问题当然要比一开始的时候少。这有什么不好呢?与其绞尽脑汁苦思冥想,还不如赶紧动手解决一些为好——不是靠突然的意志行为,而是慢慢地,非常耐心地来做。哲学家告诫我们“整体为局部之和”。没错,但是,任何局部或许也是整体之和,也许整体真正的和是最小的局部,人们能把注意力集中在最小的局部上,认为“整体为局部之和”,也就是认为不同的思想、不同的事物是对称的,或者可以使之对称。我发现,思想有对称的,也有不对称的。吸引我的是不对称的思想:人们从一边进去,从形状迥异的另一边出来。这样的思想才对我的胃口。

但是,明眼人都知道,爱思考也必须得到控制,不然,人们的生活就有可能丧失活力。我比多数人幸运,因为年轻的时候,我没有什么明确的抱负,没有什么痼习,也没有现成的观点为了思考的缘故而必须放弃。我的生命属于自己,用不着瓜分给工作和闲暇、家庭和欢娱、责任和激情。所以,一开始,我谨慎从事——不让自己掺和到不必要的事情里面去,跟那些我能理解,因此不会被他们诱惑的人待在一起,不过,我也不敢听任自己一味地沉湎于孤独的思想之中。

青年时代,即刚刚退学那一阵子,我抓住机会,到国外旅游,去观察其他民族和社会阶层的行为举止。我发现,比起大学和图书馆的书本知识来,这更有教益。也许因为每次到国外去不过是几个月的时间,在国外旅行并没有让我学坏。观察不同国度里种种不同的信仰并未让我认为,观点并没有真正的对与错,而只是人难免会出错。禁止什么,允许什么,不管人们如何意见不一,人们总还是希望有秩序,总还是在追求真理。真理要靠风俗的约束来发挥作用。风俗常常是狭隘的、缺少雅量的,这一点我并不否认。但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风俗要惩除掉行为极端的狂热分子,这时,人们没有权利感到义愤填膺。任何管束,即使是最伪善的风俗的管束,都要比没有管束好。

就在我投入到对我模模糊糊地称之为“确定性”的东西作最初考察的时候,我感到有必要重新考虑一下所有呈现在我面前的想法。结果,我发现这些想法全是别人的,一个都不属于我。坦然面对真相,对我的生活在这个过渡阶段由什么来引导提出了一些问题,我在考察内容的时候,可不想丢掉形式。我为这个调查阶段想出了以下的行为和态度的暂行准则。

1.不要满足于自己的,或任何人的好意。

2.不要希望别人拥有他们自己不希望拥有的东西。

3.不要把别人的劝告当耳旁风。

4.不要害怕别人不赞许,而是要遵循可行的得体和谨慎的原则。

5.不要过高估价财富,也不要为抱负所困。

6.不要推销自己,也不要对别人提要求。

7.不要希望长命百岁。

不管怎么说,这些原则符合我的个性,所以,遵循起来从来就没有感到有什么困难。可以说,我全做到了,包括最后一条,我很高兴,尽管我长寿,我可没有刻意要这样。(我现年六十一岁了,我该提一下,读者好有个合适的视角。)我还必须说,我描述自己这一生,并非认为它对别人有示范作用。它是我的,我所走过的道路,我所找到的确定性不可能适合我以外的任何人。

精神探索历来被比作精神之旅。我的探索与这一意象根本不搭界。我不认为自己是个旅行者,我选择的是原地不动。我宁可把自己描述成一块大理石,表面凿得还可以接受,但仍嫌粗糙,可里面却是一尊悦目赏心的雕像。大理石凿掉后,就会现出一尊生动的雕像。也许,它会非常小,但无论多小,最好都别去冒险频频把大理石搬来移去。

为了凿去包裹着我的大理石块,任何经历,任何痴迷的思考都无不显得极为重要。我发现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不当回事地小觑。就拿安德斯太太的客人来说吧。说他们爱慕虚荣、举止轻浮就算说完了,这很容易。但是,他们每个人对生活都有独特的、有趣的观察视角,都能让我受益——这是交友之道中最令人满意的前提。有时候,我多么希望安德斯太太不要太在乎让客人和她都能皆大欢喜。她完全可以将自己化为一种力量,从反面来激发起客人们对个性的追求。那样的话,我们就不用整天围着女主人转,尽说些恭维话,要不就是始终注意她,我们倒是可以暗中观察她了。她不妨请我们以她的名义表演和创作,尽管我们当然会拒绝这样做;她也可以不让我们做一些事,像写小说,或者坠入情网,等等。这样,我们全都可以有机会不听她摆布了。但是,出于礼貌,这个女人能给予我们多少就多少,我不便要求更多。我在她家遇到那拨子人让我开心就够了,没有让我有更多的期待也根本没有关系。

下面这个花絮足以证明我作为这个群体一员所表现出的友善。某天,安德斯太太问我,我生活中衣食无忧、手头宽绰,这是否会让我产生单调乏味的感觉。我老实回答说不会。话一说出口,我就意识到这位富有而且风采依旧的女人其实并非要问我什么问题,而是要告诉我点东西,即她自己感到厌倦乏味。但是,对于她那过于谨慎的抱怨,我没有表示赞许。我向她解释说,她不是乏味,而是不快乐,或者假装不快乐。短短的几句话竟使她马上打起了精神,在以后的造访中,我高兴地看到她已经变得非常快活。我始终都不明白,为什么人们认为对熟人和朋友讲真话会那么困难。从我的经历来看,讲真话总会被人欣赏的,人们说害怕因为讲真话而得罪人,其实,情况没有那么严重。人们害怕得罪人,伤害人,那并非因为他们为人善良,而是因为他们不关心真相。

假使人们明白真相说出来才存在,或许他们就能更容易地关注真相了。我来解释一下。真相总是大家讲出来的某种东西,而不是大家知道的东西。要是没有人说出真相、写下真相,就不会有关于什么事的真相了。有的仅是存在之物。这样,我想,我的生活和痴迷就不是真理。它们只是我的生活、我的痴迷。如此而已。但我在专心写作,在鼓起勇气把我自己的生活移植到这本书里来的过程中,我担当着说真话的重任。我发现,写这本书,任务很艰巨,这倒并非因为我在诚实地报告“发生了什么事”或者我“发生了什么事”的意义上讲出关于我自己的真实情况在我看来是多么困难,而是因为要在更自命不凡的意义上讲出真相,我感到困难,我是指说出劝别人一定要怎么样,唤醒别人,说服别人或者是改变别人这一意义上的真相。

有时候,我对读者的性格和痴迷对象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想法,便禁不住追问下去。我希望能够克服这一弱点。我生活中的教训只是我个人的教训,仅适合我自己,也只能由我独自吸取。这倒是真的。但是,我生活的真理只是为别人提供。我要提醒读者,从现在开始,我将尽力不去想像这个别人是谁,也不去想他/她在不在看我写的东西。我无法知道这一点,也不应该知道。

因为说真话是一回事,而把它写下来则是另一回事。说的时候,我们在对别的什么人说。我们说出最好的东西——真理总是最好的东西——的时候,那是说给别人听,心里也会想到别人。但是,如果有机会写某件真实的事情,就根本不去想另一个人,只因为我们消除了对另一个人的想法。

我们写下真相的时候,要直面自己。写的过程中,我们会说教,会告诫,这时,我们必须想到,我们只能针对我们自己的失败来教育自己,告诫自己。有读者当然好,但要看作者的运气。读者应当是自由的,他有权发表与作者观点相左的意见,也有权作出其他选择。因此,要是我试图说服读者接受本书的观点,那是不合适的。我现在与我的回忆为伴,生活比较安稳,也不奢望得到任何人的安慰。你能把我想像成这个样子,就够了。同样,你如果能把我想像成一名作家,在记录年轻时代的自我,并能接受我已经变了,不同于以前了这一点,也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