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主

作者:苏珊·桑塔格

我开始记日记,记下我做的梦,试图释梦,还围绕这些梦编织起我的梦想。我能这样做,是因为我放弃了阅读,所以有了空闲。我已经发现,喜欢印刷品、能够快速阅读,全靠一种训练过的智性上的被动。说书呆子不思考,那是夸大其词,但是,书呆子只能思考到一定的程度,他必须控制自己的思考,否则,一句话都看不完。因为我不希望漏听我梦里哪怕是最微弱的低声细语或回声,所以,我决定改掉以前的习惯,不再让书上别人的梦充斥我的脑子。一天,我把房间里大部分书都捐赠给老家的公共图书馆。作为纪念,我留下一些大学预科教材,在教材封二上,我的同学涂满了各种充满爱意或侮辱性的话语。我也留了本圣经、一本旗语符号手册、一本建筑史、还有几本让·雅克送给我的作品,上面有他的亲笔签名。

我不再那么天真、那么急切地想与人分享我的思想。你可千万别以为我已经对朋友完全失去信心,无法再向他们吐露心声。但是,他们能不能教我一些我现在还不知道的东西,我已根本没有把握。所以,让·雅克我就见得少了,我们在一起不管讨论什么,他还是把我当作一个愣头青。

没有人为安德斯太太的失踪感到过度的悲痛,甚至连她丈夫也没花多少心思。现在,年轻的柳克丽霞继她母亲之后成为我的同伴,并有可能成为我的情人。我现在脾气越来越坏,我很不安,力图对她别像对她母亲那样苛求。不过,她不爱我,我也不爱她,所以,我的努力容易见效。和柳克丽霞在一起,我很快乐,但她是个奢侈品,我不敢肯定自己有享受的资格。其实,没有什么能像我那些自行其是的梦那样真让我感兴趣。而且,也许是自私吧,我不怎么愿意让柳克丽霞知道我的秘密。

然而,享受越来越少的友情带来的快乐,以及对我的梦作出思考和记录带来的快乐并非是当时我所能做的一切。我还年轻,自然要做些事来释放我躁动不安的能量。尽管我心绪烦乱,有许多迷惑不解,但我仍然想更积极地去生活,但有个附带条件——我不能让任何有用的、有报酬的、自我发展的职业捆住手脚。出于这一考虑,我没有去追求一种需要行动的生活,而是满足于去当演员,尽管演艺生涯短暂。通过以前由安德斯太太召集、现在听她女儿柳克丽霞安排的那拨子人的关系,我认识了很多独立制片人,开始和他们一道干。我第一件活就是替一个年轻摄影师改剧本,他在拍一些有关首都夜生活的短片。我们一共拍了四部:一部是关于往返于河上的驳船,一部是写午夜时分地铁里两个情人,第三部写警署,最后一部是写大学旁边的阿拉伯人住处。接下来,我自己写了个电影剧本,是关于一个修女的。剧本拍成了电影,不过,那些删改没有征得我同意。写这个剧本花了我一年多的时间,我这个人写东西一向笔头很慢。这段时间,我也演了几个小角色。

最后,作为一名演员而非作家,我朝商业片方面发展。这是有声电影头一个十年,在无声电影时期,国外导演可以说是独领风骚,但此时,我认为国内的电影最棒。我从未领衔主演,也从未指望过,但至少,我没有一直演同一类型的角色。我在两部浪漫喜剧里演管家、演被抛弃的求婚者,在一部家庭情景剧中演大哥,在一部有关第一次世界大战临近结束时对中学生强制征兵的电影里扮演一位爱国老师。

演戏时,我喜欢想像自己擅自给观众加上我对角色的诠释。我应该演一个心地善良的情人,在拥抱对方时,却试图表现出可能的残忍;演坏蛋时,我悄悄加进些许温情;我在地上爬的时候,就想像自己在天上飞;跳舞的时候,我又把自己想成是个瘸子。

与别人唱对台戏(至少是心里这样想)的需要似乎就是那个阶段在我身上滋生的。在日常行为中,除非我绝对肯定是自己对,一般极少违背别人的意愿,但是,演电影时,我听到的每句台词都让我想到它的对立面。所以,演电影对我来说才是一种非常愉快的职业。演戏是台词与行为之间的一种幸福的妥协。一个角色可以浓缩成一个词或短语;一个词或短语能扩大成一个角色。“管家!”“我不爱你。”“自由、平等、博爱”,这些只是其中的一些例子。在扮演角色、念台词或短语的时候,我能想到它的对立面,又不必受惩罚。

最后,我当然禁不住希望角色自身会反映出这些对立。我想演一名非洲胖子,他扁扁的、又大又深的鼻孔闻到一个白种女人的花香味便厌恶地一抽一抽。我想演一个先天失明的盲画家,他听得见颜料管里颜色的呢喃声,视自己为音乐家。我想演一位富态的、和蔼可亲的政治家,在他繁荣的国家农田遭受旱灾的时节,他却把国家储备的粮食作为礼物赠给几百万挨饿的印度人。不幸得很,电影里并非经常有这些角色可以演,需要有更多的作家来塑造这些形象。让·雅克如果愿意,倒是能够写出一些这类型角色的,可他的艺术在为其他理想服务呢——那是一种要不是因为我太严肃,要不就是我的状态没能调整好,所以无法欣赏的喜剧理念,包括有分寸的和张扬的两种。

你也许会问,我自己为什么不写这些角色呢?我自己又为什么去演电影呢?尽管我近而立之年了,但并非是因为年龄的缘故我才突然感到自己缺少一份职业。不是的,事实上,我正开心着呢(我让自己开心的方式有多种)。然而,我必须承认,我的快乐有点受到虚荣心的玷污。毫无疑问,在我演电影而不去演话剧的选择中,虚荣心在作祟。但是,在电影里,角色和我的表演不可分离,是合二为一的。我喜欢这个事实。而演戏,同样的角色已经而且将由许多演员来表演。(在这一点上,电影比起舞台剧来说,是不是更加接近生活呢?)而且,电影里演员做的可以录下来,可以像赛璐珞一样保存下去,这又是一次虚荣心的满足;而戏院里的演出则不录下来。

我喜欢演电影,不喜欢演戏,还另有一个原因,即演电影时除了剧组同行没有观众在场,也没有人鼓掌。事实上,不仅没有观众,真的是连表演都没有。电影里的表演与戏剧中的表演不一样,后者排练时不管怎么打断,表演总是连续性的、累积起来的,并且充满了无懈可击的动作和情感。相反,电影里所谓的表演更接近静止,更接近于摆好姿势、让人拍摄一系列静止的照片,跟女店员和家庭妇女看的每月摄影小说一样。在一部影片中,一个场景要再分为许多分镜头,每个分镜头仅仅需要一到两句对话,或者只是演员脸上的一个表情。摄影机创造动感,使那些简短而凝固的片刻动起来,就像是既栖息于梦中同时又是他这些梦的旁观者的做梦人的眼睛一样。

我发现电影是一门比戏剧要求严格得多的艺术,这门艺术与其最初的来自我梦中的模式的行为方式有着深刻的相似性。我不是指人们在事先没有安排好的情况下一时来了兴致就走进一家昏暗的剧院看电影,就好像是走入梦境中。我指的不是摄影机在时空方面所享有的梦幻般的自由。我这里谈的不是观众的体验,而是演员的体验;在演电影的过程中,演员必须忘掉激情,而代之以一种极端的冷静。这容易做到,甚至有这个必要,因为场景不是按照逻辑顺序连续拍摄的,在摄影机面前表演的演员并不受到在任何一场表演中积聚起来的半真半假的情感的驱策。

在我看来,比起电影来,演戏惟一的优势就在于演员能一夜接一夜地重复演同一个角色——一部电影的镜头也要一遍一遍地拍,直到导演表示满意,说可以制作了,但演戏的重复次数比这还多。电影里,镜头每拍摄一遍,演员都要尽力演得更好(这对应于戏的排练阶段),一旦演员找对了感觉演好了,镜头也就完成了。演戏则不同,一旦演员知道去准确地把握,去演戏,那么,只要有观众来看戏,他就要准备好,一场又一场地表演。这是表演与我做的梦之间根本的相似之处。我们做的出色的事情是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做的事情,我们做得最好的事情本身具有一种本质上单调的形式:比如跳舞、做爱、演奏乐器等等。我很幸运,因为我认为做梦就具有这样的特点。我时间充裕,可以不断操练,直到做梦的水平日臻完善。我成了一名优秀的做梦人,却从未能成为一名出色的演员。


通过喜爱电影的朋友,我结识了斯堪的纳维亚名导拉森。他在拍一部片子,该片以我国历史上一位有趣人物的生平事迹为蓝本。我的读者中多数人都能猜出这个人是谁。他家产万贯,是一个贵族。年轻的时候,他和一个虔诚的、从侵略者手中解放自己国家的乡下姑娘并肩作战,但不知怎么回事,晚年他却被告发,说他是个叛教者、异端分子和罪犯。他叛教,宣扬异端邪说;他犯罪,罪状之一是他把数以百计的小孩骗进他的城堡进行猥亵,然后杀害他们。这些指控使他受审并把他送上绞刑架。临刑前,他对自己的罪行作了彻底的、令人动容的忏悔。教会宽恕了他,百姓也哀悼他。

我看完本子,对该片的拍摄表示出浓厚的兴趣。这位贵族被捕后,给他派了位牧师。拉森就让我试演牧师这个角色。他喜欢我的表演,就录用了我。我倒更喜欢演一个配角,譬如说法官,那样,就会少占我一些时间,可拉森不答应。他说,我的脸长得跟他想像中的牧师一模一样,虔诚的牧师说服了贵族,让他忏悔。

我接下来的半年时间全花在这部电影上了。我们剧组到南方去拍外景,电影一大半是在贵族的城堡所在的小村子里拍完的,许多世纪以前,这名贵族就是把他的受害者带进这座城堡的。现在城堡已是一片废墟,只有逃学的儿童和年轻的恋人才到这里来。村镇社交生活单调乏味。我与镇长的女儿发生了一段温柔的恋情,常常溜进镇边上一个废弃的仓库与她幽会。我也和村里的牧师待在一起,争论宗教和政治问题。但是,很难甩掉剧组人员。该镇仅有一家小旅馆,演员和整个剧组都住那儿。旅馆简直成了个宿舍。导演、摄影、场记(一个小姑娘)、演员,每天吃早饭时都要讨论当天拟拍的部分,晚上又一起坐在客厅,听旅馆的收音机(整个镇上总共也没几台)播报的新闻,激烈的内战这时已经逼近南方。

我和剧组人员相处得很好,尤其是拉森和他年轻可人的妻子。惟一的例外是化妆师。拍戏的头一天,他就讨厌我。那天,我们要拍贵族被人从村子里押赴刑场,处以绞刑。摄影想用早上的光线,所以,演员必须六点钟就到,化好妆,在九点之前开拍。我及时到了。我们的道具和服装都放在粮仓的地下室,我刚刚在地下室椅子上坐下来,化妆师检查了我的脸,做了个怪相,便开始低声抱怨起来。他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吃力地把一些胭脂花粉往我脸上搽。他对我说,真拿我的脸没办法,我脸上的皮肤在演艺圈里虽不太罕见也还不算多见,问题是,皮肤不吸收化妆品,搽不上去。“你的皮肤太粗糙,”他说。

“我只有这张脸。”我刺了他一句。

“导演不会喜欢的,但他不能怪我。”

“没人会怪你。”我告诉他。

我在拍其他电影时,化妆师也跟我讲过这一类情况,但这么恶声恶气,还是第一次。不用说,我这张化妆品搽不上去的脸那天上午并没给拍片造成什么困难。

电影拍摄本身进展顺利,尽管这么一个个地化妆起来,不可能拍得太快。我们在堆得杂七杂八的梯子、搭起来的架子、地板上的电线、灯和薄纱灯罩、油印电影剧本和一堆为剧组准备的免费烟酒中,忙着拍摄。我们看上去像乱哄哄的一群人,这与历史场面相称。除了四十多个摄制组成员和主要演员,还在镇上招募了临时演员,还有一些皮肤黝黑、上身赤裸的男人和男孩,他们身穿卡其布短裤,脚蹬胶鞋,把摄影机、灯和道具等搬到指定的地点,我们在拍摄的时候,他们负责给我们送午饭。大家全都忙得不可开交,惟一的例外是拉森太太。这位导演太太每天基本上都坐在摄影棚的一个角落,先是织一件米色毛衣,后来又织一条毯子。

影片投资商的资金有些问题,他们老是怀疑片子的票房价值。每天下午四点,拉森就收到寄来的邮件。他坐到一边看信,看完就把它塞进肥肥的裤子屁股后面的口袋里,一脸的阴沉。大家也都习惯了,由他去。拉森也经常被人叫到旅馆接长途电话。他心里压力很大。但无论他的压力有多大,我感到,影片拖了那么长时间(四个半月当中真正拍的时间也就七十三天),主要还是因为他优柔寡断。我们是带着写好的电影剧本来拍摄地点的,但是,他一改再改,早餐会大部分时间都浪费在性动机和神学观点的争论上。讨论中,我没有发挥多大作用,但是,片子没有弄成反教权主义小册子那样的东西,我也有一些功劳。因为虽然拉森是编剧,但他不知道如何来表现这个贵族。有那么几天早晨,他甚至扬言要停机,剧本中间部分他整个要重写一稿,以表明人们指控贵族犯下的滔天罪行纯属不实之辞。至少他要为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贵族辩白。在他眼里,这是一个受尽折磨的人,一种过于审慎的良知把这种折磨强加给了一个有着反常的性趋向的人。

“他肯定是一个充满激情的人,”导演思忖着,“安托万,”他转过身,对演贵族的演员说,“你表演中要更多地表现出激情。”

我不同意他的看法,“在我的想像中,他是一个非常沉静的人,”我说,“他杀害了这么多人,就足以证明他胃口非常大,足以使他变得冷漠。”

桌子边上没有一个人同意我的观点。“人怎么会这么残忍!”那个演爱国者的短发年轻女子叫起来,“想想所有那些小孩。”

我试图跟他们解释一番:“我认为这个贵族并非是人类本性中的残忍所能达到的极限的一个实例,他的情况只是一个有关满足的问题。你们明白吗?所有的行为做出来都是希望有结果。所谓的满足也不过是行为有了结果,即圆满了。但是,有时候,道德环境受阻。行为的结果因此积压。你做出了某个行为,要过好长时间才能有结果出来。这样,在行为与结果的间歇你就必须不断重复自己、腻烦别人。这时候,就有人会说这个人没有魇足的时候。而且,有的时候——当然非常难得——根本就没有结果出来,给人的印象好像是行尸走肉。”

“你也是想为他开脱。”那个小姑娘场记说。

“不,根本不是这样,”我回答说,“我举双手赞成绞死他。不过,你想,谁会像他这么干,除非他就是为了受惩罚?他只是死脑筋,想像力贫乏。他肆无忌惮地重复自己,我是说,重复他的犯罪行为。他成了一台机器。我想到的问题就是,”我转过身去,跟拉森说,“每次重复,机器每次运转,他是否变得不那么压抑,一直到对他来说最后忏悔、被送上绞刑架已经无所谓了呢?假设他杀了一个小孩就被逮住了,他是不是也会感到满足呢?”

“说下去,”拉森说道,“我发现你在这个问题上作了很多的思考。”

“对于多数人来说,杀一个小孩已经不得了了,但有个人却要杀三百个,这意味着什么?”我说道,“这个人的谋杀能力是不是你我的三百倍呢?这是不是表明,他杀一个人承受的压力只是普通人的三百分之一呢?”

我现在忘了当时还讨论了些什么,可有一点还记忆犹新:我提出了几点具体的修改意见,但均被否决。可以理解的是,我的同事并不希望像我这样,要以我的梦境的令人倦怠的风格来重新定位这个有趣的题材。但是,我仍然认为拉森的阐释缺乏想像力。按我的趣味来分析,拉森过多地表现贵族与那位青年爱国者的关系;在影片最后几幕,几百号市民,其中包括许多受害儿童的父母,他们哭着,跟在这个鸡奸犯和杀人魔王身后,一直走到绞刑架跟前,场面之大令人震撼,但拉森未能很好地去表现。

他们为什么要哭?会不会因为他犯下的罪行某种程度上有那么一点神圣的味道呢?更确切地讲,会不会是这个贵族皈依了某种邪教,接受了邪教思想,而这些思想怂恿他去犯下可恨的罪行,然后还神化它呢?至于那个乡下姑娘,我国的民族女英雄,我的观点是,贵族与她的关系没有像拉森希望的那样使他获得什么救赎。正相反,这个姑娘自己不也受到审判并被处以火刑了吗?一个处女,一个儿童谋杀者,这两个人在历史上的评价截然相反,看起来只有在统计战斗业绩时显然才会联系到一起。但是,他们之间确实有共同之处,即两人受审时的主要指控(但愿能记住)——异端邪说。两人首先被指控的都是他们的异端邪说,造反和犯罪只是其次。他们俩被处死,会不会是因为两场审判中都没有公开的什么东西?布尔加劳教授就此话题给我写过几封信,提出了令人信服的看法。在他看来,两个人自愿地做了某种未公开的信仰的替罪羊,该信仰的教义有点像自生教。

但是,果真如此的话,人们一定会说,他们两人当中,是贵族更好地完成了在世人眼里糟蹋自己的神圣使命。那个乡下姑娘尽管身穿男装,听到了召唤,参加战斗,但是,谴责她的教会又把她追认为圣女。这是她无法逃脱的命运。但是,不管哪个教会想像力有多丰富都无法封那位贵族为圣人。所以,像拉森那样,认为他犯罪是因为性的苦闷造成的,是根本不懂什么叫道德。他犯下的罪行是可怕的,因为它们是真实的,不管出于何种动机。别为他开脱,我劝拉森。尊重他的选择吧,别企图把恶变成善。什么都别解释。现代人情感中往往急于去宽容,总是喜欢胡乱地把一件事解释成另一件事,这是现代情感最让人讨厌的地方!

我为这些思考所打动,以新的姿态出现在摄影机面前。在我短暂的演艺生涯中,我第一次真实地演了一个角色。我演牧师的时候,脑子里除了他的语言,心无旁骛,他的同情、他的恐惧全都写在我的脸上。在我请求贵族忏悔时,我真的祈祷他从未犯过罪,祈祷所有那些小孩都能重新回到母亲的怀抱。我希望演贵族的演员能把那些罪行看成是真实的。不然,他怎么能假装犯下这些罪行,为它们忏悔,或者因此而送命呢?


这部片子演完,我就没有再演什么角色。这是否是我扮演得最好的角色,不能由我来说,不过,本书读者也许有机会看到,可以自己作出评判,现在,影协还常常放映这部片子。如今需要提及的重要的一点是,我对表演的态度变了。在表演中,我希望毫无保留或集中思想地成为我在演的角色,我不再认为为自己而演有什么价值。假如我真的要演别人,为自己演又有什么好处呢?那样,我还不如就做我自己好了。另外,这活儿要求极高,而且比起我希望的那些相对独立的职业来,留给我的时间要少些。

电影拍摄完毕,我就回到首都,在市中心大市场附近找了间房。房间里配的家具和我原先住的地方一样,确切地说,是不带家具。柳克丽霞再次陪伴在我身边。在与布尔加劳教授的交流中,以及演了有关贵族的这部电影之后,我产生了一些有关善与恶的想法,我把这些想法说给她听。她有一种沉静的、独立的聪慧,根本就不需要她母亲给她什么救赎自己的忠告。然而,有一天,出了点事情,改变了我们之间的友谊,或者确切地说,阻止了我们友谊的发展。那天,她做了头后直接来到我这里。我夸了一番她的发型,想着把她搂进怀里,就给她倒了一杯酒,两人开始聊起来。

“希波赖特,”我们在谈我和柳克丽霞称为的“罪犯贵族”,这时,她突然问,“你想我妈妈吗?”

“想,”我说了真心话,“我想她。”

“我知道妈妈那时非常喜欢你。”我心疼地去抓她的手。“我不想她,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坏?”

“我相信她很幸福,不管在哪里。”我说。

“我真希望这样,”柳克丽霞说道,“因为我收到一封据称是她写来的信,不过,妈妈的字一直都写得相当优雅,而这封信写得乱糟糟的,而且就写在脏兮兮的褐色纸上。希波赖特,”她热切地抓住我的手,“信里有许多滑稽的指责,针对我,也针对你。”

“说来听听。”我说。

“哦,希波赖特,当时,我认为妈妈不爱你。”她抹着眼泪。

“但是,你当时肯定知道……”

“是的,是知道,”她赶紧说,“但我那时不知道你和她跑掉。她信里说非常生你的气,不想再回来,还说,她想像得出来,她不在我身边,我也会更开心的,她还说,她在那儿非常开心。哦,亲爱的,听上去,她根本不开心,对不对?”

“如果实现一个强有力的幻想还能带来幸福的话,”我说,“我认为她完全有理由开心。”

“希波赖特,只是妈妈不太可能开心。她不是那种人,也许,这信根本就不是她写的。写信人署的名字是‘谢赫勒扎德’。”

“是你妈妈,我敢肯定。”

“可你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吗?信里没有细说。”

“我最后见到她的时候,”我解释说,“她进了一个非常想得到她的阿拉伯商人的家。对于她那永不满足的心气来说,这似乎是一条完美的解决途径。她给你写的那些信你还记得吗?”

“记得,希波赖特,她写那些让人尴尬的信,你在场吗?你看了没有?哦,我又在吃醋了!那些信读起来非常感人,对吗?”

“柳克丽霞,你妈妈希望尝试一种完全不同于她这里的生活方式,但她一个人没有勇气抛弃这种生活,得有人帮她一把。”

“是推她一把。”

“她希望有人推她一把。”

“哦,希波赖特,有时候,我真希望你能推我一把!”

“你和你母亲完全不同。”我提醒她说。

“是不同,”她说,“你说得对。我不像妈妈那样渴望过原始生活。对我来说,这个保守的城市的生活已经够原始的了。”

“你妈妈要钱没有?”

“她含蓄地提到了赎金。她说自己现在是爱之囚徒。听起来好像我们可以哄她回来。”

“我捐一万三千法郎把她赎回来,你同意吗?”

“希波赖特,这笔钱能让人回来十次!怎么会这么多?”

“因为我就是这么多钱把她卖掉的。我没敢少要,我怕那个商人低估了她的价值。”

接下来有那么一会儿,我们谈论起在创造和衡量价值时金钱能发挥的作用。

“我非常喜欢钱,”柳克丽霞沾沾自喜地说,“而妈妈比我大方,她只会把钱给她的情人。也许,她会用钱给他买一群骆驼呢。”

她这么势利,我皱了皱眉头说,“我以她的名义把这笔钱送给你。”我走到一只抽屉前面,把仍装在那个商人的信封里的那笔钱递给她,心里感到一阵轻松。我绝不希望看到,在那件有趣的事情上,除了审美作用,钱还能发挥任何其他作用。

“我开始认为你非常喜欢我妈妈了,”柳克丽霞说着,脱下手套,点了点钱,然后放进包里。

我恼火了。“她对我非常慷慨,愿意满足我的心愿。”我说。

“胡说!”

她还要那么吃醋,但在我看来,她并不是真正吃醋,这让我感到惊讶。

“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柳克丽霞?”

“什么都不想。”她说着,脸红起来。她发现自己不是带给我亲密而是在寻找亲密,这让她十分尴尬。

她说完不想从我这里得到任何东西,我就下决心不再给她什么。有那么一刻儿,我都怀疑起自己与柳克丽霞的友谊。我在她面前举止收敛,就证明了这一点。我不是没有意识到,享用完母亲,接着又来品尝女儿的滋味,这多少有点不合适;对高品位的考虑在我心里一直分量很重,尽管这种考虑不同于我对与让·雅克交往的考虑。现在,我发觉没有任何理由要把我们的关系在目前的基础上再向前推进一步。谁知道在柳克丽霞对我的感情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反常冲动呢?到目前为止,我都想当然地以为她对我有感情,我年轻英俊,容易引起女性的注目,我已习以为常了。

我和柳克丽霞一直聊到天黑,然后就出门,漫步河畔。我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们谈的话题是这个世界上的表扬和责备已经泛滥。我们一致认为许多坏事受到大家的表扬,而很多好事反倒备受指责。

“你欣赏努力吗?”我问她,“对自我改正的感情,对于不与众不同就不得安宁的行为,你的评价高不高?”

“不,”她回答说,“我不欣赏努力。我欣赏卓越,经过努力达到的卓越也就不那么出色了,而且也不那么优雅了。”

那一刻,我在纳闷自己为什么要决意拒绝这个聪明女人的感情,我和她有这么多共识。不论何时我们意见相左(像现在就是),我甚至都更加欣赏她。

“那么,美呢?”我问道。柳克丽霞头发金黄,眼睛是中国蓝,脸蛋非常漂亮。

“哦,是的,我宽恕任何漂亮的东西。”

“我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赞扬美,”我若有所思地回答道,“人生在世,我们很容易把握什么是美的,什么不是。我们应该允许自己去认为凡是能引起我们全部兴趣的东西就是美的——那些东西,也只有那些东西才是美的,不管它们受到了怎样的损毁,也不管它们有多可怕。”

“说白了,”她嘲弄地说,“你只欣赏能让你痴迷的东西。”

“我欣赏让人痴迷的东西,我也尊重对什么东西痴迷的人。”

“别的全不管!那么,爱情的位置在哪儿?还有害怕、悔恨呢?”

“全不管。”


那次聊天结束后,我不再认为柳克丽霞是一位有雅量、懂礼貌的朋友。她母亲的幽灵横亘在我们之间,无论是柳克丽霞还是我,想到她们之间有任何竞争,我都无法容忍。尽管我们照样往来,还经常一起看电影,但柳克丽霞接受了我们的友谊不再向前发展的现实,把她的性趣转向其他更有希望的人选。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在笔记本里记下了更多的梦,以及对这些梦所作的更为冷静的解析。我努力少了,注意力多了。我一如既往地追求着那同样的痴迷,但我从梦中学会了更好地追求。梦教会我拥有永久的现在性的秘诀,也使我不再强烈地希望以梦来装饰我的生活和聚谈。

我来解释一下。你想像一下发生了点事情——比如说,一次袭击行为——事后有人马上就进来了。

“出了什么事?”来人问道。

“救命啊!”一阵呻吟、喊声,等等。

“出了什么事?”

“他们……从窗子里……进来了。”又是一阵呻吟。

“然后呢?”来人问。

“他们……用斧头……砍我。”

最初一刻,身上流血的受害者没有兴趣去说服任何人相信这一事件的真实性。它就是发生了,他无法想像会有哪个人竟会怀疑这一点。假使有人要怀疑,他可以把伤口给他看。不,他甚至都想不到这样做。有人要怀疑,他也不会在乎,只要有人叫医生来就行了。伤口就够他忙乎的了。

只有到了后来,等伤口开始愈合,受害人才会谈起这件事。因为事情发生好长时间了,受害人伤口也愈合了,又回到了家人的怀抱,他就把这件事讲得富有戏剧性。叙述起来添油加醋,予以渲染,给叙述“谱曲”,他把鼓放入背景。斧头一扬,寒光闪过。他都能看见那人的眼白了。他告诉孩子们说袭击他的人围一条蓝围巾。“他从窗外呼地蹿进屋,”上了年纪但仍然身体健康的受害人对孩子们说,“他手臂高举,我吓得半死……”

他怎么已经变得这么唠叨?因为他好了伤疤忘了疼,他有的只是一群听众,他们是否在认真听他讲,他没有多少把握。讲的时候,他试图让听众相信“这事儿”真的发生过,就像他讲的这样,他感受到强烈的情感汹涌而来,他当时处于极度危险之中。现在,他迫切需要再次得到安慰。同时,他也明白讲故事能为他赢得金钱、尊敬和同情。随着时间的过去,对亲历此事的他来说,事情已经显得不那么真实了。他不太相信真遇到过袭击,对他来说更真实的是他找到了描述这个事件的各种方式。他的叙述成了劝说性的了。

但是,一开始,袭击是真实的时候,当他还没想到要说服什么人相信他的时候,他的叙述是简洁的、值得尊敬的。

这是我从梦身上学到的东西。梦总是现在时,即使过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来叙述都照样如此,就像我现在的叙述这样。梦不会变老,也不会变得不那么可信,它们原来是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忠实的做梦人不寻求听众相信他,他不需要让他们相信梦里发生了这样那样让人感到震惊的事情。既然梦境中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同样地不可思议,那么,它们也就无须得到别人的认可了。顺便说一句,这也说明那些有品位的人坚持要在平庸和杰出之间一再划出的界限是错误的。梦里所有的事情都是杰出的,同时又是平庸的。

梦里,袭击事件会发生。我们杀人、我们倒下、我们飞翔、我们强奸。但是事情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我们在梦里接受它们,它们是不可逆转的,尽管常常不会产生什么后果。一个人从梦中舞台消失,梦里不会有人想知道他去哪儿了。讲梦的人当中,如果哪个人说,“那个职员把我晾在柜台上走了。我相信他是去找老板,问问该怎么处理我的要求。”那么,他肯定把梦讲错了。他这时不诚实:他是在试图说服人。做梦时只会说:“我在柜台边跟一个职员讲话。转眼就剩我一个人了。”

我愿意用讲梦时的同样的平和向你们描述我的生活。这样的叙述才会是惟一诚实的。如果我没有完全成功地做到这一点,至少,我写作时会继续朝这一目标努力。我已经努力不去强迫要求我生活中有激动,也不以下面这些东西去过分刺激读者,它们包括人名、日期、有关我自己和熟人的长相的乏味描写、房间的家具、战争的进展、缭绕的烟雾,以及与我所遭遇的事情和有过的聚谈同时发生的其他事情。仅仅一种激情,或者一个想法,要说清楚就够写成鸿篇巨制,所以,在本书中,我力所能及的,充其量也只是稍稍做些提示,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