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

作者:严歌苓

在我过去写的小曼的故事里,先是给了她一个所谓好结局,让她苦尽甘来,跟一个当下称之为“官二代”男人走入婚姻,不过是个好样的“二代”,好得大致能实现我们今天年轻女人“高富帅”的理想。几十年后来看,那么写小曼的婚恋归宿,令我很不好意思。给她那么个结局,就把我们曾经欺负她作践她的六七年都弥补回来了?十几年后,我又写了小曼的故事,虽然没有用笔给她扯皮条,但也是写着写着就不对劲了,被故事驾驭了,而不是我驾驭故事。现在我试试看,再让小曼走一遍那段人生。

要是在我那堆老照片里好好地勘探,能把何小曼给我们的第一印象找出来。照片上的何小曼穿着没下过水的新军装,军帽把头发全罩在里面,扫马路女工戴防尘帽的戴法。照片是她入伍后的第一个礼拜天照的,眼睛看着前方,并不是看着摄影师钻在遮光布里的前方,而是把自己的来路历史全切断而光明都在前方的那个前方,紧抿嘴唇,嘴角劲儿使得大了点儿,当年时兴这种李铁梅亮相口型。何小曼是一九七三年的兵,我那时已经被人叫成萧老兵了(也可以听成小老兵)。我被临时抽调到新兵连,是为了给新兵们做内务指导。我可以把棉被叠得跟砖头砌得一样方正,一样硬邦邦、不温暖。我还有个手艺就是闭着眼睛打背包,闭上眼睛把松散的棉被棉褥捆扎成一个一尺半宽,一尺八长的背包只需四十五秒钟。那时候我暗里谈恋爱,明里争取做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所以一切都做得恶狠狠的。一九七三年春天,从上海来的女性新兵整十人,一间简易营房里摆十二张通铺,头一个铺归班长,最后一个属于副班长。萧老兵暂时睡在副班长位置。何小曼就这样走进了我们的视野:军帽戴到脑门儿,帽子后面也不见任何头发,乍一看是小男孩。两周有人就发现了问题:何小曼从来不摘军帽。熄灯号吹响,她的帽子还在头上。凰权弈天下小说

上海话是很适合交头接耳的。交头接耳的结论很快出来了:“一定是个瘌痢。”凡人修仙传小说

那帮新兵都十五六岁,正觉得新兵训练不好玩,想找什么玩一玩。于是有人提议,刺杀训练的时候假装刺偏,用木枪把何小曼的帽子挑开。很快发现这么玩儿可能会玩儿大:万一挑不准,挑到眼睛上,或者手上轻重不对,木枪杵伤她,那就玩儿大了。新兵连是什么地方?是退货的地方:一旦发现残次品,哪里来的退回哪里。所以新兵训练三个月是一段试用期,谁也闯不起祸,否则试用期随时可以结束,你从上海千里迢迢来成都,唯一所获就是一套新军装。冒着被部队退货的风险揭露一个瘌痢,不值。

一周过去,何小曼那日夜都是无懈可击的军容风纪。通铺上方的墙上钉着铁钉,挂着军装军帽,“错”戴别人的帽子是可能发生的。新兵班的班长在我们眼里是正规军,从通讯团来的。只有她一个人戴手表,还拥有一个旅行闹钟。我们打起她闹钟的主意来。一听我们要借闹钟,班长马上拉起防线,问我们“想干什么”,但口气已然断定我们“干不出好事”了。她一对小眼白着我们,笑笑:“不借。”倒是干脆。不借我们也有办法,偷偷把她闹钟的闹铃上到五点五十八分,比起床号早两分钟。两分钟足够我们开灯,让何小曼军帽下的秘密大白天下。

新兵们密谋,一旦听到闹钟铃声,就由何小曼右边的人“错戴”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