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

作者:严歌苓

刘峰到了北京受雇于侄子的公司后,第二年,小曼也来了。小曼跟自己说,不是为了刘峰我才不接受那份讨厌的工作,护理一个从未见过面的堂叔,为他洗澡剪脚指甲。什么样的老头儿啊?得有Mother Theresa那样圣女的耐心和无条件的善良,才能接受和坚持那份工作。工资是不错,她承认,但那是多让人厌烦的老头儿,指望你不花分文伙食费,你的伙食就是他扒拉得乱七八糟,洒得不剩多少的残羹剩饭。要不是她能不时见到刘峰,她会炒掉堂叔的,炒掉堂叔的女儿,那个把所有中国大陆女人和包心生菜都叫成“大陆妹”的女儿,富得要死,抠得出奇。

她是第一个知道刘峰得了绝症的。那时堂叔已经归西,她不客气地接受了堂叔女儿的慈善,免费住在两居室里。她把刘峰从医院接到两居室,照顾他,在他被化疗败尽胃口时为他做点儿汤羹,在他连翻身都翻不动的时候,架着他,用一把骨头的肩膀扛着他,在六十平米上遛弯儿。小曼就那样,整整三年,为我们一百多个消费了刘峰善意欠着刘峰情分的人还情,尤其替林丁丁还情。

小曼终究没有跟刘峰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男女朋友。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会爱的刘峰,只在他想起他的小林,梦见他的小林的时候才复活一下。没有人能救活那个会爱的刘峰,小曼知道,包括她,也救不活那个会爱的,会为女人肌肤发痴发迷的刘峰。多少个悄悄揉圆的甜饼,悄悄在油锅里发出吱吱密语的甜饼,里面的糖是用当时一人每月四两的糖票买的,糖票是用省下的粮票换来的,那又是多少从牙缝里省下的口粮!为了口粮,苦孩子刘峰没学可上,小小人儿一天翻十小时跟头,翻得成了个刚刚一米六九的山东大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