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雷蒙德·卡佛

“那是谎话。”我的妻子说。“你怎么能相信这种事?她只是眼红,没别的。”她头一甩,眼睛盯着我不放。她还没脱下帽子和外套,因为受到指责而红着脸。“你相信我的话,不是吗?你当然不相信那件事吧?”

我耸耸肩,然后说:“她干吗要撒谎?对她有什么好处?她撒谎能得到什么?”我感觉不自在。我穿着拖鞋站在那儿,两只手一张一合,多少感觉有点荒唐,还有点表演的意思。我并非生来就会扮演审问者角色。我现在希望这件事从来没有传进我的耳朵,一切都会像从前一样。“按说她还是朋友呢,”我说,“我们俩的朋友。”

“她是个贱货,那就是她!既然是朋友,不管交情有多浅,就算点头之交呢,你都不会想到会讲这种事,这样一个赤裸裸的谎话,对吧?你真的不能听了就信。”她因为我的愚蠢而摇摇头。然后她解下帽子,脱下手套,把什么都放到桌子上,又脱掉大衣,搭在椅背上。

“我知道该相信什么,”我说,“我想相信你的话。”

“那就相信吧!”她说,“相信我——我只有这样的要求。我在跟你说实话,这种事情上我不会撒谎。唉,好了,说这不是真的,亲爱的,说你不相信。”

我爱她。想把她揽过来,抱着她,跟她说我相信她的话。可是那个谎话——如果是谎话——已经横亘在我们之间。我走到窗前。

“你得相信我的话,”她说,“你知道这样挺傻,你知道我跟你说的是实话。”

我站在窗前,俯视着缓缓移动的车流。我若抬起眼,能看到窗玻璃上我妻子的映像。我是个心胸宽广的男人,我告诉自己,这件事我能解决。我开始考虑起我的妻子,考虑起我们的共同生活,考虑起事实与虚构、诚实与伪装、假象与现实。我想起了我们最近看过的一部电影《放大》,想起了咖啡桌上的列夫·托尔斯泰传记,想起了他所说的关于真相的话,以及他在老俄罗斯引起的动静。后来,我又回忆起很久以前的一个朋友,是我上中学三四年级时的一位朋友。这位朋友从来不说实话,说谎的毛病由来已久,而且从未改掉,却又是个讨人喜欢的好心肠人,在我生命中有两三年之久的一段艰难时期,他是我真正的朋友。能在我过往的日子里发现这个说谎成癖的人,让我喜出望外,有了这一前例,有助于解决我们婚姻中出现的危机,这场婚姻直到如今还是幸福的。这个人,这位酷爱说谎的人,真的可以证实我妻子的理论,即世界上有这种人,我又感到高兴了。我转过身说话。我知道我想说什么:对,没错,真有可能是这样,这是真的——人们可以而且真的会撒谎,无法控制,也许是下意识,有时是病态,也不会考虑后果。然而就在那时,我妻子坐到沙发上,用手捂住脸说:“是真的,上帝原谅我,她跟你说的全是真的。我说我对那一无所知,那是撒了谎。”

“真的吗?”我说。我坐到靠窗的一把椅子上。

她点点头。她一直用手捂着脸。

我说:“那你干吗要否认?我们从来没有对彼此撒过谎,我们不总是互相说实话吗?”

“对不起。”她说。她看着我摇摇头。“我那会儿觉得丢人,你不知道我那会儿感到多丢人,我不想让你相信那种话。”

“我想我能理解。”我说。

她踢掉鞋子靠在沙发上,接着又坐起身,把羊毛衫拉过头顶脱掉。她把自己的头发拍好,又从盘子里拿了一根烟。我为她点烟,看到她修长而苍白的手指和修剪得漂漂亮亮的指甲,一时让我吃了一惊,就好像我从新的角度,从不知怎么更具揭示性的角度看到了这些。

过了一会儿,她抽了口烟说:“你今天过得怎么样,亲爱的?我是说总的来说。你明白我的意思。”她用嘴唇噙着烟,站了一会儿来脱下裙子。“哎?”她说。

“凑和吧。”我回答道,“下午这里来了个警察,带着搜查令,信不信由你,来找以前住在我们这条走廊上的一个人。公寓管理员自己打电话说三点到三点半会停水半小时搞修理。我想想,事实上,警察就是在他们停水时来了这儿。”

“是吗?”她说。她手放在臀部伸了个懒腰,然后闭上眼睛,晃了晃那头长发。

“我今天把托尔斯泰那本书读了一大半。”我说。

“真棒。”她开始吃什锦坚果,右手一颗接一颗往她张开的嘴里扔,同时左手还夹着香烟。她不时抽空停下来,用手背擦擦嘴唇,抽两口烟。这时她已经脱掉了内衣裤。她把腿蜷在身下,窝坐在沙发上。“怎么样?”她说。

“他有一些有趣的想法,”我说,“他很不简单。”我的血液开始加速,手指有了刺痛感,可是我也感到虚弱。

“来这儿,我的木齐克。”她说。

“我想听听事实。”我有气无力地说。我这时四肢撑地,地毯软软的,富有弹性,毛绒绒的,让我感到兴奋。我慢慢爬到沙发前,下巴搁在一个坐垫上。她用手抚摸了我的头发。她还在微笑,盐粒在她饱满的双唇上微微反光。可是我看着时,她眼里涌上一种无以言状的悲哀,尽管她还在微笑着抚摸我的头发。

“小帕夏,”她说,“来这儿,水果布丁。它真的相信了那个下流女人的话,相信了那个下流的谎话?过来,把头放在妈妈的胸脯上。对了,现在闭上眼睛。对了,它怎么会相信这种事?我对你失望啊,真的,你了解我,不至于会那样嘛。对有些人来说,撒谎就是一种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