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杂忆

作者:唐德刚

胡适同陈衡哲女士留学期间的关系,德刚分析得入情入理,读后十分折服。但同时德刚故作妙论,认为陈衡哲是他提倡“诗国革命”、“文学改良”的烟士披里纯(inspiration),“所以新文学、新诗、新文字,寻根究底,功在莎菲”,那就言过其实了。在《逼上梁山》文里胡适说得明明白白,他倡导白话文学的灵感得自钟文鳌,他是清华学生监督处驻华府的书记。陈衡哲未同他通信之前,胡适早已在试写白话诗了。

中国大学生、留学生间,的确有个“朋友之‘友’不可友”的传统。莎菲女士既为任叔永所发现,胡适又是任君的挚友,当然不便去追她。但我认为假如胡适尚未订婚,他一定会努力去追求莎菲女士的;论才情任不如胡,看样子莎菲也会嫁给胡适的。当然任氏夫妇一直是胡适的至交,也是他事业上最亲信的左右手,他对任太太是不存一丝罗曼蒂克的幻想的。但任、陈婚姻如此美满,胡适自己家里有个病中不准他看书、写诗的老婆——相形之下,他免不了艳羡他们的幸福。他骗过江冬秀,给自己的女儿取名素斐(Sophia),虽不能说纪念他同陈衡哲那段旧情,至少也希望女儿长得像瓦莎学院优等生莎菲一样的聪明好学,而一点也不像她生母那样的庸俗。德刚道破胡适为爱女取名用心良苦这一点,实在令人心折。

胡、陈二人尚未见面前,即可说已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了。有一次,任叔永从麻州剑桥寄两首陈衡哲的诗给胡适看,要他猜是何人写的。(陈衡哲《小雨点》任序,则谓故意骗胡适“是我做的”。)胡适对其中一首咏“月”诗特别激赏(“初月曳轻云,笑隐寒林里。不知好容光,已印清溪底”),回信写道(《日记》,页一○五八至一○五九)


两诗妙绝。……“风”诗吾三人(任、杨及我)若用气力尚能为之,“月”诗绝非吾辈寻常蹊径。……足下有此情思,无此聪明。杏佛有此聪明,无此细腻。……以适之逻辑度之,此新诗人其陈女士乎?


任叔永如未把此信转寄陈衡哲,也一定会把胡适评语抄给她看的。她看到后,一定感到十分光荣,且视胡适为生平知己。当时美国东部,留学生间成绩最优异的要算上赵元任、胡适二人,但胡适到处演说,发表英文文章和读者投书,风头比赵更健。这样一位当代才子盛赞其诗才,莎菲怎可能不被其感动?

同样情形,胡适也认为莎菲是他的生平知己。任、杨、梅、朱都反对胡适搞文学改良、写白话诗,真正响应他就只有陈衡哲一人。新文学史上最早一篇短篇小说即是她的《一日》,载1917年出版的一期《留美学生季报》,同时期她也写了不少白话诗(我另有长文论陈女士,将刊《现代文学》季刊)。很可能陈衡哲有雄心为新文学开路;但她见到胡适给众朋围剿,特地试写些白话诗、白话小说,助他一臂之力,以取悦于他,这也是大有可能的。

陈衡哲返国后,在1924年10月号《小说月报》上发表了一篇题名“洛绮思的问题”的小说,集《小雨点》。这篇小说我认为影射了陈、胡二人不寻常的关系,至少也透露了陈自己对胡的一番爱慕。德刚谓胡适到老还一口咬定莎菲女士“当时抱的是独身主义”,我相信莎菲的确对他说过这样的话,而洛绮思的“问题”即是知识女子的独身问题。小说的原来样子已无法看到,因为出版前陈衡哲听取胡适的意见,已把初稿加以增删。胡适在《小雨点》序上写道:该小说“我和叔永最先读过,叔永表示很满意,我表示不很满意,我们曾有很长的讨论,后来莎菲因此添了一章,删改了几部分”(《小雨点》胡序,页一)。莎菲别的小说,胡适都很满意,唯独这篇他坚持要删改,还同任氏夫妇作了“很长的讨论”,我想绝非技巧上的问题,而是胡适心虚,恐人家看出小说里有所影射。

其实,小说男女主角都是美国白种人,任叔永就给他太太瞒过了。男主角瓦德白朗是位哲学教授,洛绮思是同校同系的研究生。洛绮思的原名似应作Lois,但也必然使我们联想到爱洛绮思(Héloise),那位因热恋老师而青史垂名的女学生。陈衡哲专攻欧洲史,对中世纪的人物很熟悉。她写过一篇介绍僧尼孽侣“亚波拉与爱洛绮思”的文章,收入《衡哲散文集》(1938)。亚波拉(Abelard)最后屈服于教会的权威而甘愿与爱洛绮思永别,陈衡哲对他的懦弱表示非常愤慨。卢梭的长篇小说《新爱洛绮思》(La NouvelleHéloise,1763),不知陈衡哲有没有读过。女主角同她的家庭教师热恋,后来嫁了人还是爱他。她的丈夫非常开明,竟邀太太旧情人同他们一起长住。假如莎菲真的私下里爱过胡适,任、陈、胡三人持久的情谊倒真有些像卢梭小说里的三主角。

陈衡哲笔下的洛绮思当然是个独身女子。“独身主义”在当年西洋职业妇女间是一个极时髦的风尚,莎菲在瓦莎那几年,通信的男友这样多,她明言抱独身主义是很可信的。那时留学美国的中国女子人数极少,总想回国干一番事业,不轻易谈婚嫁。当然也很可能,陈衡哲独在胡适面前表明独身主义,表示她对任叔永并不在乎,想用“激将法”鼓起胡适的勇气来,同江冬秀解除婚约,一心一意追她自己。任叔永1916年暑假开始追莎菲,但他同胡适一样,也是翌年夏季即返国的。二人返国后,同样只能以通信方式同莎菲保持友谊。可是1917年底,胡适即同江冬秀结了婚,从此莎菲死了一条心,虽然她同任叔永结婚已是1920年下半年的事了,在她修完芝大硕士学位返国之后。胡适结了婚,总不得不郑重其事地写封信给他的瓦莎女友,表明一番心迹。假如莎菲一直在爱他,希望他返国后同江女士解除婚约,收到这封信,心里该是十分难受的。她那时候的心境,即给了她写《洛绮思》这篇小说的最初灵感,虽然她把这则故事藏在心头好多年,才敢把它写下来。

在小说里,瓦德同洛绮思互相爱慕三年之后,宣告订婚。但洛绮思怕结婚生子妨碍她的学问事业,旋即反悔。瓦德竟答应解除婚约,凄然说道(《小雨点》,民国二十八年三版,页七一)


洛绮思:

我的爱你,我的崇拜你,便是为着你是一个非常的女子。若是为了我的缘故,致使你的希望不能达到,那是我万万不能忍受的。你应该知道我并不是那样自私的人。若能于你有益,我是什么痛苦都肯领受,什么牺牲都能担当……


三四月之后,堂堂哲学教授瓦德白朗竟同“一位中学校的体操教员”结了婚。蜜月之后,他写封表明心迹的信给洛绮思(同书,页七六至七七)


我的亲爱的朋友:

瓦德结婚了!蜜妮——这是我的妻子的名字——是一个爽直而快乐的女子,虽然略有点粗鲁。她当能于我有益,因为我太喜欢用脑了,正需她这样一个人来调调口味。

有许多我的朋友们,以为我应该找一个志同道合的人来做终身的伴侣。我岂不愿如此,但是,洛绮思,天上的天鹅,是轻易不到人间来的。这一层不用我说了,你当能比我更为明白。

我不愿对于我的妻子有不满意的说话,但我又怎能欺骗自己,说我的梦想是实现了呢?我既娶了妻子,自当尽我丈夫的责任,但我心中总有一角之地,是不能给她的。那一角之中,藏着无数过去的悲欢,无限天堂地狱的色相。我常趁无人时,把他打开,回味一回,伤心一回,让他把我的心狠狠地揉搓一回,又把他关闭了。这是我的第二个世界,谁也不许偷窥的。他是一个神秘的世界,他能碎我的心,但我是情愿的;他有魔力能使我贪恋那个又苦又酸的泉水,胜于一切俗世的甘泉。

我的朋友,请你恕我的乱言。我实愿有一个人,来与我同游这个世界。我怎敢希望这个人是你呢?但你却是这个世界的创造者,没有你便没有它,所以它是纯洁的、出世的、不染尘滓的。

我不多写了。我要求你明白,瓦德虽是结了婚,但他不曾因此关闭了他的心;尤其是对于洛绮思,他的心是永远开放着的。

我永远是你的,瓦德

但他写完这封信之后,忽然又觉得不妥。他更自思量,觉得他和洛绮思的交情,是不应该这样的。洛绮思不是他的一个敬爱的朋友吗?但这信中的情意,却是已经越出朋友范围之外了。这岂不是把洛绮思待他的高尚纯洁的感情,抛到污泥中去了吗?他将何以对她呢?他将何以对世上的女子呢?固然,他是有权可以保存这个心中的秘密的;固然,他的已碎的心是不怕再受伤损的,但他却无权去伤害他人的心。他只应把这个秘密的种子保存在他自己的心中,不应把他种到肥土里去,让他去受那日光雨露的滋养;因为他所开的花,是要给洛绮思以极大的痛苦的。他想到这里,便决意把这粒种子收回他的心之秘处去,永不让它再见天日了。

于是瓦德写封比较大方的信寄给她,表示“除了切磋学问、勉励人格之外,在他们两人中间,是没有别的关系可以发生”的了。

假如胡适返国后,曾同陈衡哲通过情书,那么他在完婚之后,写一封如怨如诉的信给她,调子一如引文里的那封未寄之信,是很可能的。当然,也很可能胡适一直抱着“朋友之‘友’不可友”的宗旨,从未同莎菲通过情书,而这篇小说仅表示在陈衡哲的想象中胡适应该写一封这样的信给她。她不仅对胡适没有勇气追她表示失望(怎能轻信她会抱“独身主义”的话呢?),也对胡、江二人的结合,表示极大的怜悯。当世第一才子,怎可同一个缠足村姑胡乱结了婚呢?美国没有缠足女子,在陈衡哲的想象中,江冬秀变成了一个“中学校的体操教员”,比她再“粗鲁”的女子,就更不适合哲学教授太太的身份了。信中有好些话,诸如“我不愿对于我的妻子有不满意的说话,但我又怎能欺骗自己,说我的梦想是实现了呢?”我想胡适初读原稿,一定感慨万千。胡、陈二人可能没有通过情书,但《洛绮思的问题》本身就是一封莎菲表明心迹的情书。专攻化学的任叔永读了初稿还看不出苗头,胡适自己倒紧张起来,硬教她把小说加以增删。“添了一章”,瓦德不再出现,小说重点放在多少年后老处女洛绮思的身上了。

德刚认为胡太太是同时代“千万个苦难少女中,一个最幸运、最不寻常的例外”,这句话说得很对。但德刚认为胡适自己也是“‘三从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后的一位‘福人’”,倒不见得。胡适如能同陈衡哲这样的女子结婚,当然生活要美满得多。且不说住在纽约那几年,胡适定不下心来作研究,即在二三十年代,胡适自己太忙,太太没有现代医学常识,也不知如何管教子女,弄得爱女夭折,二儿子思杜从小身体虚弱,教不成器——一个家庭里产生了这两大悲剧,总不能算是美满的。假如在《梦见亡女》诗里,胡适真如德刚所说的“一石双鸟,悼亡、怀旧”,那么他写诗时最不可告人的感触即是:假如太太是莎菲,素斐也不至于夭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