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杂忆

作者:唐德刚

近年来我为朋友写序,借用胡适一句话,“觉得我总算不曾做过一篇潦草不用气力的文章”。每篇序总言之有物,不是说两句空泛的捧场话就算数的。写《胡适杂忆》的序,我用气力更多,等于自己作了一番胡适研究,不得不把书中有些不敢苟同的假设和论点,加以评审。我觉得这样做才对得住作者,也对得住读者。德刚兄认为胡适在哥大研究院两年,绝无可能把博士学位修完,这一点我完全不同意,已在另文《胡适博士学位考证》(见《传记文学》第一九八期)里加以辩正,在序文里不再加以讨论。德刚兄对有关胡适的资料看得极熟,但写《胡适杂忆》时,每月要赶出一篇,有些早已读过的书反而没有时间去查看。在《三分洋货·七分传统》这一章里,德刚认为哈佛博士格里德(Jerome B.Grieder)讲到少年胡适不信鬼神这一点,特别把范缜《神灭论》搬出来,有些小题大做,“不知轻重”。其实《四十自述》里即有《从拜神到无神》这个专章,胡适“十一二岁时便已变成了一个无神论者”,的确是受了司马光、范缜二人的影响。胡适父亲诚然是个理学家,不信鬼神,且与“僧道无缘”。但胡老先生过世,胡适才三岁零八个月。他母亲和其他女眷们都是迷信神佛的。胡适不信鬼神地狱,自己归功于范缜的启示。

序文虽已写得很长,我所讨论的主要是“50年代的胡适”和“胡适及其太太和女友”这两个题目。但《胡适杂忆》不单提供了不少胡适传记的珍贵资料,也不单是他晚年蛰居纽约那一长段时间最忠实的生活素描和谈话实录,它也是胡适一生多方面成就的总评。三四十年来,“胡适批判”是个热门题目,但纵横畅谈其思想和为人,与其整理中国哲学史、文学史,推动文学革命,提倡科学、民主、自由之得失功过,像德刚这样面面俱到,既同情而又客观,敬爱其人而不袒护其短的,实在还没有第二个人。胡适在美国求学期间,吸收了不少西方新知识,但返国以后,一方面整理国故,忙于考证,一方面关心时事,多写政论,简直没有时间吸收西方的新学问和新学说。四十年前金岳霖即敢说:“西洋哲学与名学又非胡先生之所长。”到了50年代,唐德刚更可以说:“西洋史学亦非胡先生之所长。”我自己也可以说:“胡先生返国以后,早无意追逐西洋文学的现代潮流,现代西洋文学批评他也一窍不通。”留学七年,胡适读了那几本西洋文学名著,《日记》上大半都有记载。1917年返国后,实在没有余力顾及西洋文学。1952年11月胡适第一次从美国飞台湾,作了不少次演讲,也接受了好多次访问。有一位记者问他美国文坛概况,胡适作了如下的答复:


第二个问题,我要完全缴白卷了。几年来因为世界政治形势的太不安定,我差不多放弃了对于文学的研究。关于美国文坛的情况,《纽约时报》和《论坛报》每周都有一张销行最广的书目表分送,表内所列的新书,一面属于小说的,一面是非小说的。这两张表所列的新书,小说方面,十部中我顶多看了一二部,非小说的,十部中顶多看三四部。我对于美国文坛还没有做过系统的考察,诸位有兴趣,我去美后如有时间,当加以研究,随时向国内文艺界做简单的报告,现在只好缴白卷了。

——《胡适言论集》(甲编),

页一一三(自由中国社,1953年初版)


胡先生对美国文坛概况一无所知,一点也没有什么难为情。他在座谈会上逼得说谎,且说了不少外行语,倒令我很为他难过。胡适哪里会有工夫去每季选读一两部畅销小说,这类小说的绝大多数算不上是文学,连美国严肃的批评家也不读它们的。美国高级文艺刊物这样多,胡适仅能提一提当年纽约两大日报所刊载的畅销书目表,实在太不合我国新文学开山祖师的身份了。

到了50年代,胡适同西洋文学、史学早已脱了节,二次大战以还倡行于欧美学院间的各派新兴哲学,想来他也所知极浅。胡适自信心很强,而且讲究“前后一致”(德刚讨论此点,极精彩),他既早已归奉杜威的“实验哲学”,西洋哲学界的新动态,他就觉得不值得注意了。假如自己的思想在晚年有所转变,岂非胡适为人前后不一致了?同样情形,他讲中国文学史,就抓住“白话”这个观点,视之为评判古代作品优劣之基本考虑,虽然那几部称得上白话文学里程碑的古典小说,不一定就是他真心喜爱的作品。骨子里他同周作人一样厌恶古老中国的“非人文学”,《红楼梦》、《水浒传》所刻画的中国社会都是极不人道的,所以他对二书都不喜欢。《红楼》更表扬了释道的虚无思想,也是他所不喜的〔胡适对德刚说,“《红楼梦》不是一部好小说,因为《红楼梦》里面没有一个plot(有头有尾的故事)”。其实plot之有无,对胡适来说,是不重要的,《老残游记》比起《红楼》来,更无plot可言,他却特别喜欢〕。但《红楼》的白话文体实在太漂亮了,他在考证《红楼》的论文里就不敢对它加以劣评,免得显出自己批评观点前后不一致。《三国演义》是用浅近文言写的,所以他敢放胆骂它“平凡浅薄”、“创造力太薄弱”。假如《三国》也是部白话小说,他就不便放胆去骂它了。胡适执着于“白话”这个观点,作为小说评论家,有些地方天真得可爱。

胡适太讲究为人、立说前后一致,“今日之我”从不与“昨日之我”挑战,即在30年代对国外新兴之学说就不太注意。但综观其一生之成就,我完全同意德刚给他的盖棺定论:


胡适之先生的了不起之处,便是他原是我国新文化运动的开山宗师,但是经过五十年之考验,他既未流于偏激,亦未落伍。始终一贯地保持了他那不偏不倚的中流砥柱的地位。……开风气之先,据杏坛之首,实事求是,表率群伦,把我们古老的文明,导向现代化之路。

熟读近百年中国文化史,群贤互比,我还是觉得胡老师是当代第一人!


胡适是“当代第一人”,一方面因为“他的为人处世,真是内圣外王地承继了孔孟价值的最高标准”,另一方面因为不论国粹派也好,共产党也好,反胡阵营中竟找不出一位学问、见解(且不谈人品)比胡适更高明的主将堪同他匹敌。相比起来,胡适对我国传统的批判,对国家现代化提出的种种建议,不由得我们不听取采纳。目前海内外不少中国学者,被西洋汉学家牵了鼻子,也跟着大吹我国的“玄学”、“理论”;更有些人,因为李约瑟(Joseph Needham)推崇中国固有文化在科技方面的成就,也沾沾自喜起来,认为古老中国代表了一个科学昌明的文化。这些人不去反省一下,欧洲国家文艺复兴以来在科技文艺各方面如何突飞猛进,而同时期明清读书人又在干些什么?从没有人说过(胡适当然没有说过),中国人的天赋才智比不上别的民族,但汉代以还,专制政体逼着读书人走上两三条狭路——先秦时代那股朝气勃勃、自由探究真理的精神直到20世纪才能复苏。

胡适虽是“当代第一人”,在德刚看来,他的“中学”止于乾嘉,“西学”亦未超过赫胥黎、杜威二人。德刚自己在50年代受了严格的史学训练,他所接触到的理论、学说和治学方法,已和胡适当年在哥大接触到的大不相同。本书另一特色,即是德刚借题发挥,提到胡适任何哪一方面的学问和贡献,也把自己对这项学问多少年来所汇积的心得和见解提供给大家。《传记·史学·行为科学》这一章分量特别重,直言胡适对各种社会科学所知极浅,对经济学可说一窍不通。但德刚想来也同意,即凭他那种专做考证的治学方法,胡适在“整理国故”方面的贡献实在太大了。假如1917年返国后,不轻易发表文章,花他十年工夫来自修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这样壮志磨尽,虽然可说学问更有长进了,胡适也不再是胡适了,他变成了在社会上影响力极微的纯学者了。唯其胡适有他的自信,有他的冲劲,绝对信任他的“科学的治学方法”,绝对乐观,才能在返国后二十年间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来。

胡适提倡白话,也赞助过“汉字拉丁化”运动。但因为他一向对“文言”抱了最大的偏见,在文字学、语言学这两方面贡献并不大。在中国语言文字的沿革史上,他认为“往往小百姓是革新家而学者文人却是顽固党”。两千年来小百姓“把中国语的文法修改完善了”,同时创造了不少“破体字”,算是“汉字形体上的大改革”。德刚说得很对,小百姓贪省力,提倡几个“破体字”,又算得上是什么“惊人的革新事业”呢?

本书最精彩的一章是《国语·方言·拉丁化》这一章。想不到德刚因为要补充、修正胡适对中国语言文字沿革史的了解,竟写了一篇面面俱到、极有深度的宏论。在这一章里,德刚对中西文字、中西文化作了比较研究,最能使我们看得出他史学家的修养和爱护方块字、坚决反对汉字拉丁化的爱国热诚。

该章第一要点是:拼音文字鼓励方言发展,“方块字”则维系了中华民族的统一:


要言之,我们有了方块字,教育愈普及,则民族愈团结;民族愈团结,则政治统一便愈容易推动。政治、文字、教育有其一致性,它也就限制了方言的过分发展。如今世界,四个人之中,便有一个是“炎黄子孙”,岂偶然哉?

文艺复兴以后的欧洲便适得其反。他们教育愈发达,则方言愈流行;方言愈流行,则政治愈分裂。这就是今日白鬼种族繁多之所以然也。这也就是两种不同文字“偶然”的发展,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所发生不同的“必然”后果!


该章第二要点是:秦朝一统天下后,废除篆字,推行隶书,“其惠百世不斩,余泽及于我辈!它是我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文字大改革’”。德刚认为汉字可以再简化,但绝对不可以“拉丁化”。一旦拉丁化,古书就变成无法看懂的“有字天书”了。中国文化也要中断了,“我们亚洲的黄人,也就变成美洲的红人了”。

德刚的第三点:方块字不难学,拼音文字也不容易。主要问题在中小学教育;目今纽约市文盲特别多,这是市政府教育制度之大失败。

数月前初读这一章,我对德刚兄的胸襟见识,更加由衷地钦佩。胡太太称许德刚为胡老师“最好的好后学”,一点也没有说错。同《胡适文存》里好多名文一样,《国语·方言·拉丁化》是篇“立言”之作。唐德刚一如其师,用了“明白晓畅的文字”来报告他的心得,“叫有眼的都可以看见,有脑筋的都可以明白”中国文字的特点和长处。

1978年10月15日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