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杂忆

作者:唐德刚

大凡一个人的一生总归会有几件“平生憾事”的。如果胡适之先生也有的话,上述小事可能也就是胡先生自认的“平生憾事”之一。当我在替袁先生“复查”之时,礼貌上我是不能向胡先生这位长辈直说的,但是道义上我又非向他报告不可。所以我只有在适当的场合和气氛里,慢慢委婉地向胡先生透露;胡先生也就逐渐地向我说明其中原委。每次向我解释时,他老人家都有点苦笑的表情。他的尴尬的情况,反而使我对他益发尊敬其为人。

须知胡适是我亿万炎黄子孙中,唯一拿了三十二个“博士”学位的真正的大博士。他对上述这一小插曲真可有一百种以上的解释而不感到丝毫尴尬。最直截了当的便是那时哥大根本没有看得懂他的论文的导师,所以学位才稽延了。这也是百分之百的事实。但是胡先生是个深染于孔孟之教的书生,他没有“好官我自为之”的厚脸皮,所以他就为这宗小憾事而感到尴尬了。

其实“胡适学”里的这个小小学位问题是不难理解的。胡氏在哥大研究院一共只读了两年(1915~1917)。两年时间连博士学位研读过程中的“规定住校年限”(required residence)都嫌不足,更谈不到通过一层层的考试了。美国所谓“常春藤盟校”领袖学府内,正统的“哲学博士”学位是相当难读的。以创出哥大成绩空前纪录的顾维钧先生,在哥大研究院也读了四年(实修五年)。顾氏的论文也只完成个“导论”。那时因辛亥革命的关系,校方鼓励他“返国服务”才特别通融毕业的,这是哥大校史中一个有名的“例外”。其他华裔名校友如马寅初、蒋梦麟、蒋廷黻、冯友兰、罗隆基、金岳霖等差不多也都是住校四年以上的。所以胡适以两年时间读完是不可能的。胡先生放弃学位而急于回国的原因,实是个熊掌与鱼的选择问题。

胡先生在当学生期间已被陈独秀的《新青年》捧得大红大紫而全国驰名。1917年一纸北大聘书就强迫这位留美的“新青年”非在他的前途上作一抉择不可:立刻回北京大学做教授,还是留在纽约做老童生,再熬两年?到那时北大是否仍能等着他,就很难说了。面对这个现实,那时的留学生恐怕任何人都会选择前者。性好热闹的胡适自然更认为机不可失,所以也就卷铺盖回国了。后来事实证明他这一决定是完全正确的。

当年的北京大学——这个挤满了全国鸿儒硕彦的太学,岂可随便插足?以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伙子,标新立异,傲视士林,胡适之多少有点胆怯。“夜行吹口哨”,壮胆吓鬼,所以在《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封面上,也印上个“博士著”字样。在博士多如狗的今日,谁要来这么一下,别人会嗤之以鼻的,但是六十年前却是另外一个时代啊!胡博士的新娘花轿太大,迎亲之夕,要拆门而入,在那时是顺理成章的。中国土举人,祠堂门前尚且要加一对旗杆,况高中洋进士乎?

那时的中国士大夫被洋人吓昏了头,对自己的文明完全失去了信心。一个留学七载、行万里路、读万卷书、重洋归来的洋翰林是大可以唬人的。他们是那个文化真空时代里浪头上的风云人物,所以胡氏在他的处女作上加个“博士著”来吓鬼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可怜费正清先生的高足格里德博士就不了解这一点。他说当胡氏1917年返华之时,立刻觉察到自身为社会环境所幽囚,他所珍惜的价值标准受到了基本上的敌视(见格书第三三三页)。这是格君对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史的发展,作“想当然耳”的论断!他不知道在中国近代史上,士大夫最崇洋的一段便是民国初年那一段!那时的美国留学生才真是说一不二。连袁大总统想做皇帝也要以哥伦比亚大学的古德诺教授(Frank J.Goodnow)一言为定呢!

不特此也。在《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版蔡元培的序文中居然把徽州的“解经三胡”说成胡适的老祖宗。因而人们觉得胡适对中国哲学之所以有如此透彻的了解,实在是家学渊源,箕裘有自!蔡氏把胡氏当成别人的子孙,而胡氏亦默不作声,把别人的祖宗据为己有。这些都显示二十来岁的胡适对那浩如星海的古籍的研究,在全国最高权威们众目睽睽之下,没有太大的自信心。

最可笑的是那时搞“胡祸”的草包,竟然不敢驳他。当梁启超把胡氏的荀子、墨子诸章捧得天高之时,这些反胡乡愿也倒捧他一场,说这些杰作,是胡适“剽窃先人”的。那个在一旁暗笑、无先人可以剽窃的青年胡适,因而胆子越来越大,信心也就越来越强了。

以上这些小事都不足为胡氏盛德之玷。读历史的人绝不可把那盛名之下而成为众矢之的的二十来岁的青年学者看成大乘至圣或我主耶稣。在那种排山倒海的反胡阵营之前,一个才高八斗的浊世佳公子打点太极拳勉图自保,是完全正常的行为,也是绝对值得同情的。他不如此,反而不正常。试问出版了十六年的《传记文学》里不诚实的故事还不是所在多有吗?青年胡适的那点小花招是任何人所不能免的。纵使是春秋责备贤者,也不应苛责于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