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杂忆

作者:唐德刚

林语堂先生全家离纽约之后,“天风社”的大树虽倒而纽约市的猢狲未散。原“天风社”里的一批执笔人接着又组织了一个“白马文艺社”。“白马”二字是顾献梁提议的,取唐玄奘留学印度“白马取经”之义。“文艺”两个俗字则是笔者建议加上去的。因为不加这两个字,敏感的人们很可能要怀疑这匹“白马”的性质;加上了,别人知道“这一班人是有名的呆子”,也就不会来找麻烦了。

胡适之先生对我们这个“白马社”发生了极大的兴趣。林先生去后,胡先生就变成我们唯一的前辈和导师了。他显然是把他自己所爱护的小团体估计过高,因而把它看成中国新文学在海外的“第三个中心”!

“白马社”的组织,在范围上说是比“天风社”扩大了,因为它有“文”有“艺”。纽约市那时倒是一个西方世界里中国知识分子聚居的“中心”。党政军商学各界华裔首要之外,一般的“文人”、“艺人”也都麇居纽约,因为这儿是个历史性的移民港口,歧视比较小,改行找饭吃也比较容易。纽约市更是个世界旅行家的必经之地。中国文艺界的过往客商,在纽约市上也是川流不息的。

不过“白马社”那时不是个职业性的文艺组织。那是一批企台、打工的中国留学生所搞的一个吃吃喝喝的文艺俱乐部,也可说是个小文艺“沙龙”吧。他们之间没有什么“成名”的人物,他们也不欢迎“名人”来上山入伙。第一因为“人”既“名”矣,他就必然有或多或少的“政治”关系;政治先生一来,则难免要影响该社吃吃喝喝的俱乐气氛。第二也因为这些“无名之士”中忽然冒出个“有名之士”来,那就等于羊群里忽然跑进个驴子,驴子和羊在一起吃草,对驴子既不公平,羊儿也会感觉周身不自在、不舒服。倒不如驴是驴、羊是羊,各安其分的好。

再者,“白马社”里这批景兰江、匡超人等一流卖头巾的“诗人”们,也没有人再把“文艺”看成终身职业了。他们对“开餐馆”倒不无壮志,对做诗论文只不过当成“砍杀时光”(kill time)的一种方式罢了。有点文娱活动说起来总比打麻将好一点。

可是任何一种业余嗜好——尤其是有集体性的业余嗜好,搞久了,搞精了都会搞出点名堂来的。吴讷孙(鹿桥)就不是个职业作家,但是他那本足垂不朽的《未央歌》就是在“白马社”时期脱稿的。周文中原来也不是职业作曲家。他先学化学,后学建筑。“作曲”只是他的“业余嗜好”。他那几支蜚声国际的现代乐曲,也是这个时期发展出来的。后来他“不务正业”把化学和建筑丢得干净,竟然做起哥大的音乐系主任来了。

当然我们当中也有职业性和半职业性的文艺后备军。周策纵是学政治的。但是他那本以检讨“五四”时代文艺思潮和政治运动的权威著作《五四运动史》,便是他的博士论文。策纵后来也厌恶本行,竟改行做起文学教授来。

那时才气最高也最令同人叹息流泪的则是蔡宝瑜。宝瑜虽然很年轻——才二十来岁——但是她那时已是美国陶塑艺术界的尖端人物,并经同业推选代表美国参加国际会议。她那充满灵感的艺术作品已经是陶塑爱好者收藏的对象。她在纽约郊区建立了一个小“窑”以烘制她自己的作品。宝瑜又是个清逸温婉的人,为人处世和善真诚。谁知造物忌才,正当我们大家过从十分热闹之时,她忽然短命而死。她的死,不特使全社同人悲恸万分,就是整个的社都显得有遁世入山的迹象,宝瑜之死,是太令人伤感了。

“白马社”实在是令人怀念不置的一个文艺小社团。它是个不声不响的朋友们之间的纯友谊小组织。它没有20年代“创造社”、“文学研究会”,乃至后来的“新月派”、“语丝派”那种挺胸膛、拍脯子十分自负的习气。它也没有30年代“左联”那种“怨诽而乱”的满肚皮不平之气。它只是个恬淡无欲的业余组织。它和它前辈那些文艺组织的不同之点是前者是职业性的,后者是非职业性的。职业性的就有欲,非职业性的就无欲。在美学上说,无欲的形象比有欲的形象就要“美”得多了。

二次大战后的美国文艺之所以显得十分丑恶,便是多欲。《鲁迅全集》中最好的作品如《祥林嫂》如《阿Q正传》等等都是他欲念最小的时期写的。等到他欲重心烦,那个“杂感专家”的文章就很少有几篇可看的了。

胡先生也常向我说:“郭沫若早期的新诗很不错!”他并且告诉我一个故事:有一次在一个宴会上他称赞了郭沫若几句。郭氏在另外一桌上听到了,特地走了过来在胡氏脸上kiss了一下以表谢意。如今胡氏早已长眠地下,郭氏年跻耄耋却仍在大做其诗,但是以胡适的标准来看,郭沫若后期的诗就“很错了”!将来他地下若逢老朋友,恐怕胡适之也就要拒吻了。

当年一般欧美留学归来的绅士诗人和学者们,事实上其社会行为与他们同时的左翼文人也大致相同。古人评严子陵“五月披裘”这一雅事,说:“一着羊裘便有声,盛名直度到如今。当年若着蓑衣去,烟水茫茫何处寻?!”试问严高士,老大个热天,翻穿着皮袄,热得一头汗,究竟是什么意思?

比严渔父晚生两百年的诸葛农夫却另有一套。这位“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的卧龙先生,生于“乱世”他不到深山大泽的老河口去“苟全性命”,却偏要留在四战之区的南阳来“躬耕”,真不怕敌机轰炸!

1927年春,北伐大军席卷东南,一个新朝代的诞生已是必然的事,这时留美归国、头角峥嵘的蒋廷黻、何淬廉二博士在外交部王部长公馆内,枯候两小时等候接见。他二人为使王部长“轻松起见”,便“开门见山告诉他:我们不是来找工作的”(见《传记文学》三十卷二期第一二九页,谢钟琏译《蒋廷黻回忆录》。此一故事笔者亦亲闻之于蒋、何二先生)。试问这两位“五月披裘”的高士,不是找工作而来,究为何事?他二人后来都先后靠拢,位至台阁,老年退休,还不愿说老实话!

适之先生比起他的朋友来,就“高风亮节”得多了。他老人家也有“欲”,但是他是“三代以下人”,其欲不在“利”而在“名”。胡先生对他“身后之名”的注意,实远甚于他生前的心脏。他老人家晚年在学术思想上不能充分地自我解放;相反的,在某种程度上却自我奴役。最后还说:“不觉不自由,也是自由了。”以那一点点可笑的阿Q心理来自我解嘲,也都是为名所累。

以春秋责备贤者的态度来看,胡适之和曾国藩实在是一流的人物。曾文正公为着身后之名,连给儿子写信都没有自由。他的有名的《字谕纪泽儿》哪里是给“纪泽儿”看的啊!他老人家是写给我们《曾文正公家书》的读者们看的呢!“三代以下唯恐不好名!”我国有为有守的传统士大夫都好名,尤其好身后之名。这真是我们传统文化的美德。因为好名的人一定“要脸”。“要脸的人”与“不要脸的人”之间的道德差距就有天堂地狱之别了。

就因为看中身后之名,所以胡适之对那些足以为他传身后之名的“文人”,尤其是那些和他有同样“考据癖”的文人真是礼遇备至。他回台湾之后,连那个大学刚毕业的小李敖他也要去惹他一下。结果胡公羽化之后,李敖反叫他一声“小嫖客”,这也该是胡氏生前所未曾逆料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