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之先生不赞成我们结社做旧诗,但是他也不反对我们“习做”。习做旧诗词,照胡氏的看法是训练一个人“批评”甚至“欣赏”中国古典文学的必要阶梯。换言之,一个人如果对古文和诗词没有他所谓“acceptable”的习做基础,他不但不能“批评”古典文学,他的“欣赏”能力也要大打折扣,甚至可以说无法“欣赏”。所以“习做”是个必要的“训练”。他的重点是在“训练”二字。
老胡适一辈子未消极过。纵使在他那些“人寿保险公司已不保险”之年,他的想法仍是个积极性的,和我们在“夜总会”里的消极作风形成个显明的对照,因而有时我想到胡适实在比我们年轻。
由于胡先生相当积极态度的影响,我们因而也想到我们这个消极的“夜总会”未始不可做一点有建设性的工作。那时哥大芮文斯教授所倡导的“口述历史”,由于贱价录音机之发明而渐次风行,因此我们也想请胡氏把四十年来新文学在中国发展的后顾与前瞻作一番总评。由他口述,我们录音整理,然后再由我们自己所编辑的一个小“侨报”——《生活半月刊》逐期发表。
胡先生对我们这一计划大为赞赏。因此我们就认真地做起来。胡氏的第一讲便是由顾献梁夫妇录音整理,再由笔者为它编排发表的(见胡适口述《新文学·新诗·新文字》,原文载《生活》第一一九期,1956年7月16日,第七至八页。白马文艺社第九次月会第六次特约讲话记录)。
可是我们这几个人小看了“口述历史”了。它不是三两个忙人以业余时间可以应付得了的。胡先生自己试过一两次之后,他也觉得这是个“职业性的工作”(professional job),不可草率从事,所以我们试过一两次便未再继续了。这可说是笔者后来与胡先生做“口述历史”的前奏。这点小经验对我们后来的工作也是有极大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