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杂忆

作者:唐德刚

胡适之先生一辈子劝人写传记和自传。他认为不但大人物应该写,小人物也应该写,因为这是一般人保存当代史料最好的方法,也是知识分子对文化应尽的责任。因此他老人家第一次向我“谈学问”也是从“传记”这一门“学问”开始的。原来,1952年我曾在林太乙所编的《天风》杂志上写过一篇“传记”叫作《梅兰芳传稿》。胡氏看过之后便和我大谈其“传记”来。

我记得我写那篇小文的动机原是林语堂先生引起的。有一次我们一批同学自海上钓鱼归来,林公伉俪留我们晚餐,因而谈起了他们父女在纽约办杂志的计划。林先生听说我是学历史的,就说:“你将来也可以写写当代名人的传记。”他并举出孙中山、黄兴、梁启超等名人做例子。我当时就说这些大传记他老人家可以写,我们这批无名小卒不能写。写了,也没有人看。我认为看闲书的人通常只注意两件事:“题目”和“作者”。如果“题目”既不新鲜,“作者”又不知名,那么谁愿意浪费时间去看呢?所以我向林先生说,我要写的话我就写梅兰芳、胡蝶、杜月笙……如此,则读者虽然不知道“作者”是老几,但是看在“题目”份上,也得“浏览”一下!

太乙显然同意我的看法,所以在她的杂志出版时便把这“题目”登了个预告。于是我就变成胡适之所说的“逼上梁山”了。

那时的海外出版品毕竟太少。《天风》几乎变成个垄断企业,读的人很多。林先生的老朋友熊式一、徐訏、曹聚仁诸先生都相率撰文捧场。我们这批企台文人因而也就变成林家性灵文学班子里面的“龙套”了。斯时对拙作特别发生兴趣的要算是台北一位老作家(已忘其名)。他热爱梅郎,乃把拙文几乎一字不易地收入他那什么“楼”的文集里去,算成他的“作品”了。这也是当时一支有趣的小插曲。

《天风》不是个“学报”,我也未把那篇小文真的当成“传记”来写。文体上模拟点“性灵体”,内容就谈不到了。有一次梅兰芳的老朋友张彭春先生约我吃茶,就指出我文中许多错误。最荒唐的是当中有一段唱词我竟然把“西皮”错成“二黄”了。为此张先生且“哼”了一小段“梅派”给我听。所以那位显然“西皮、二黄”也搞不清楚的台北作家,胡乱地没收了拙作,也就受我之累了。

胡适之先生那时还叫我作“密斯特”,不大好意思认真地教训我。他只是笑着向我说:“稍嫌渲染,稍嫌渲染……以后可以认真地写一下!”那时我虽然并没有“以后”再“认真地写一下”的打算,但是我的“题目”上倒有个“稿”字,所以他就想当然地“劝”我了。我也开玩笑地向他说:“‘以后’替你老人家写传记我一定一句一注,绝不‘渲染’!”

“试试看嘛!”胡先生倒说得颇为认真,“我可以帮助你,我的材料是现成的!”胡先生真的拿了许多他的“现成的材料”给我看。他老人家是个很可观的“日记作家”(diarist)。虽然他前几十年的日记原稿都遗留在北大了,但他都保留了影印的缩微胶卷。后二十来年的日记虽所记不全,但全书无缺。他所用的清一色的红封皮日记簿也是当时美国出版最名贵的一种。

“胡先生,”我惊讶地问他,“你用这样好的日记本子呀!”

“别的钱可以省,这个钱不能省!”他并且向我详细解释其“不能省”之道,使我大为折服。因而从那时起我也就做了该日记印刷公司的长期顾客,如今我自己的书架上也居然堆满了二十七本同样“名贵”的日记本子!一个“胡迷”,东施效颦,想想亦自觉可笑。

胡氏这批日记后来曾在我的研究室内放置了很久。一次那位读史成癖的吴相湘先生在我的书架上看到了,垂涎欲滴。不幸相湘和胡老师说笑话说重了点,老胡适的孩子脾气发作了竟然不许他看。相湘大呼负负!

后来哥大校方想把胡氏这批原稿的所有权“过户”。胡先生说:“最好让我自己先edit(核阅)一下。”因而我把那一整套原稿又送还给他了。这些日记不知今在何处?执行胡氏遗嘱的机构似乎应该把它及早公开,因为胡先生生前在写的时候,早也就预备给吴相湘看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