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杂忆

作者:唐德刚

江冬秀夫人与胡适之先生同年,生于清光绪十七年(1891),辛卯。夫妇二人是一对小兔子,夫人长先生数月。他二人是光绪三十年(1904),甲辰,订婚的。似乎是胡先生的外公做的媒。冬秀夫人的父亲江老员外对这门亲事似乎很认真。他对胡洪骍这个孩子认真地观察了好几天,才答应“以女妻之”的。

胡先生年轻的寡母对这门亲事,似乎也很满意。胡氏留美期间,这位未婚媳妇就经常至夫家陪伴婆婆,并一起照相以寄远人。在她的未婚夫感召之下,这位江小姐也把“小脚”放大,变成了中脚。家人并为她延师课读。日久能文,也就和数万里外的未婚夫婿,时通鱼雁。行行之笺虽短,脉脉之情弥深;半叶存问,也颇能惹起海外游子的相思。怀袖馨香,也给予他足够的烟士披里纯,而大写其acceptable的情诗——这便是这对未尝谋面的小两口儿,婚前远隔重洋的一点灵犀!

在胡适之那一辈——更具体地说,那些清华公费留美,第一、二、三届,胡适的留美同学们——试问有几位没有胡氏那样的婚姻背景呢?他们都是“世家子”。光绪年间的十八九岁的世家子,未“订过亲”,甚或“娶过亲”的,实在是少而又少了。

胡适之讨了个“小脚婆子”。试问胡适之的同学们、朋友们的“小脚婆子”,哪里去了呢?那批“世家小姐”就没有江冬秀女士那样幸运了。她们是我国数千年来,血淋淋地被压迫的女性,最后一代的牺牲者——她们有的深闺独处,试把花卜归期,可是过尽千帆皆不是,月月年年,坐伤老大;最后落得个守活寡,以终其生。幸运点的,最多也只能当个女阿Q,自称为失去丈夫的“乡间大太太”!抵不住社会歧视和空床孤寂的,则难免寻觅吞金、悬梁的解脱!六十年回头一看,比他们后一辈的世家子,试问哪个不能说出一两位当年欲死不能的准烈女啊?

在目前这个自由恋爱的20世纪大时代里,谁又曾注意到这个大时代的开端,那千万个,哭干眼泪、斜倚熏笼坐到明,为小脚难放,而终身守活寡的孤孀?!胡适之的“小脚太太”,只是那千万个苦难少女中,一个最幸运、最不寻常的例外啊!

纽约市以前有位漂亮的华裔旅美女青年,嫁了位洋丈夫。她蜜月归来,我问她:“我们应该叫你‘什么’太太了?”

“您叫我‘碰太太’好了!”她笑着回答。

据她说,她姊妹幼时,父亲便告诉她们说:“你们以后都姓‘碰’啊!碰到谁,就是谁!”所以今日她就嫁了个洋人——“碰先生!”

其实“碰”也者,岂止这位女士之姊妹哉?在这个父母不能命、媒妁不忍言的时代里,哪个“婚姻”不是“碰”而成之呢?女的去碰,男的就不碰了吗?事实上,男女双方,皆各碰其碰!碰得好,就交头接耳;碰不好,就焦头烂额;好与不好,就各凭天命了。自作自受,怨得谁呢?

所以今日吾人试猜,假如胡适之当年亦走多数路线,反对“旧式婚姻”,来个家庭革命,其结果又何如呢?照胡先生——乃至他的伙伴们——那时的条件,他搞家庭革命不外有两种方式:“先革后碰”或“先碰后革”。

胡老师是位很软弱纯良的人。先革后碰,我相信他做不到。因为要革,他首先就要“革”掉两个可怜的女人的“命”。第一个牺牲者便是他的寡母。胡氏母子情深,他对他母亲的遭遇太同情了;革母亲的命,他做不到!第二个牺牲者便是那个可怜的村姑江冬秀。冬秀何辜,受此毫无反抗之力的平白牺牲,胡适之先生是个软心肠的人,他也无此狠心!

至于“先碰后革”呢?那就很难说了。正因为他生性纯厚,在青春期才容易坠入情网。泥沼渐深,不能自拔,做了爱情俘虏之后,两善不可得兼,到那时逼上梁山,是否不闹家庭革命,那就很难说了。古语说,“不谨细行,终累大德!”所以凡事总要“防微杜渐”。但是青年人受了环境的引诱,误入情场,有几个人真能防微杜渐呢?胡适之便是位极具普通人性的正常人,在这种场合,他也就不能“防微杜渐”了。

胡氏留美七年——从十九岁到二十七岁——正是他的青春期。在他大学本科的四年中,也是美国青年男女社交最活跃的四年,他却心如止水。这大概是一个小土包子的关系吧。等到他进了研究院,那也是一般美国青年“野期”(wild period)已过,该坐下来好好读书的时候了,他却反其道而行,“红鸾星”大动,而大“碰”特“碰”起来。

在这个时期,他第一个“碰”到的,便是众所周知的他的洋女友燕嫡兹·韦莲司(Edith Clifford Williams)女士;回国前半年,他又“碰”了近代中国文学史上有名的莎菲陈衡哲女士。适之对她二位皆一往情深。命运之神如不作梗,他们都有双飞的可能!这也是江冬秀女士的“八字”好吧,他在两处情场都“碰壁”了,夫复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