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霄最近很烦躁。
一个钟爱黑暗的人却开始讨厌暮色降临。
他竟然开了灯,闪着冷芒的水晶灯很少用,今日却光芒大盛的将夜色挡在了窗外。
火柴盒快速的翻转于指间,樊霄坐在沙发沉着脸如临大敌。
他给施力华发了一个信息,约他今晚出去潇洒,可到了时间,他又挂断了对方电话,爽约放了施力华鸽子。
火柴盒蓦地停止转动,被握在掌心,樊霄苦笑一下,摸了根烟抛进口中。
一点猩红燃起的同时,水晶灯暗淡下来,电脑长方形的光源又如每天夜里一样亮起,樊霄拉动行车记录仪的进度条,直接拖动到了游书朗被遇望掌控的隐忍不发与活色生香。
还是没忍住,他拉开了裤子拉链。
搭在沙发背上的长指夹着烟,烟灰续了很长,而下一刻便在一个痉挛中扑簌簌的落地,将白色的地毯覆上了一片灰黑;有时那支烟也会被衔在口中,这时男人低沉的悸动声便会消失一会儿,空旷的房间里只剩游书朗一人的压抑身吟,以及时紧时缓上下滑动的声响。
樊霄把烟蒂掐灭,最后一口烟深深从肺里游走了一圈,才吐了出来。视频中的男人已经接近尾声,樊霄记得他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18分24秒,游书朗会高高扬起下颌,露出修长脆弱的颈项。
好想咬。
滑动的喉结,皮肤上的细汗,暗淡光线中的唇色,像一朵在业火中慢慢盛开的曼陀罗花,诡异妖冶却异常美丽,制造幻想,引人堕落。
真的好想咬!
得不到满足的身体中忽然升腾起一股戾气,樊霄一把合上电脑,暴力地驱逐了一身魅色的游书朗。
屋子又黑了下来,樊霄的裤链拉不上。他还没有释放,所以越发烦躁。
火柴盒再次翻弄起来,了解樊霄的人都知道,绝不能在这个时刻惹他,下场会很惨。
好巧不巧,电话响了。
樊霄在黑暗中看着电话上的名字,暗沉的面色犹如临渊的厉鬼。
赶在最后的尾音滑动接听,他的声音好听又温和:“臻臻,这么晚找我有什么事?”
“约我?好啊,求之不得。在哪里?我现在赶过去。”
“好,等我,一会儿见。”
放下电话,樊霄笑了。
酒吧的灯光忽明忽暗,折射出纸醉金迷的样子。空气中弥漫着酒精和尼古丁的味道,压抑多时的狂欢因子在人们的身体里逐渐苏醒,终于得到了释放。
樊霄赶到时,陆臻已经有些“醉意”。
表面迷蒙、私下清明的眼神,看在樊霄眼中只觉得乏味无趣。
他知道陆臻想做什么,这段时间他一直在试探自己。
自己若即若离,又未亲口表达的爱意,因而他只能通过各种方式不断试探,就比如现在的“装醉”。
陆臻的身体依偎进樊霄怀中时,他没躲,甚至还用手拥了一下。
和游书朗的触感不同,更软更瘦一些,身形和肌肉都没有游书朗劲韧流畅,手感一般。
樊霄微微偏头闻了闻陆臻发间的味道,与游书朗身上的不同,有些满意。
他的动作有些暧昧,陆臻面上染了流霞。
“怎么了,醉了吗?”樊霄表现得有些担心,“用我送你回家吗?”
陆臻长长的睫毛不停地翕动,催人怜惜的“嗯”了一声:“头疼得厉害,只能麻烦樊先生送我了。”
“不麻烦,愿意效劳,你先等等,我去下卫生间,一会儿回来我们就走。”
陆臻点点头,“不胜酒力”的从樊霄怀中挣扎出来。
男人的怀抱很温暖,陆臻有点留恋,他的肩膀很宽厚,比靠着游书朗还要舒服。
!!!
陆臻忽然心绪震动,他的手指紧紧搅着裤子,难言的悲伤如潮水一样慢慢覆盖了整个心房。
为什么要想起游书朗?他怪自己。
已经下了很多次决心了,要与游书朗分手。
樊霄没有出现之前,游书朗是上天对他的馈赠,成熟内敛,温柔体贴,虽然是gay,但几乎不与任何圈内人相交,私生活干净的如同白纸一张,不花心不滥情,除了做派有些大家长,几乎找不到任何缺点。
游书朗是第一个让陆臻想到永远的男人,曾经在情浓的被窝里哭着让游书朗娶他,他还记得当时男人笑得淡淡的,拍拍他的肩膀像哄小孩子似的说道:“好,只要你喜欢,我就娶,哪天我们也去国外扯张结婚证好不好?”
捏着酒杯的手指缓缓发力,陆臻慢慢地喝了一口杯中酒,现在他的手机上还留存着机票查询的记录,可如今他想的都是怎么开口与游书朗说分手。
当一个人主动想要离开另一个人时,是会反复寻找他的缺点的。陆臻也曾认真地想了很久,却连一条像样的都没找到。
若非要寻一个,只有一条,游书朗太难懂了。
陆臻觉得他与游书朗之间像隔了一层缥缈的烟沙,他拥抱他,亲吻他,甚至睡他,但还是看不清、摸不透他。
游书朗总是在应允,陆臻的提议,陆臻的想法,陆臻的愿望;总是在接受,接受陆臻带给他的一切,即便有些事情会让他犯难,让他不喜,他也会想办法一力承担下来。
在陆臻面前,他却很少袒露意愿,表述自己的观点,这让陆臻觉得矛盾,他一面享受恋人无条件支持所带来的满足感,一面又对无法深刻地了解恋人感到万分沮丧。
尤其是在两人激情之后,沮丧的感觉便会越发强烈。男人眼中的餍足消失得很快,取而代之的是空寂与荒凉。他眼中有陆臻读不懂的情愫,无论是曾经、现在,还是未来,陆臻都觉得游书朗的世界,他破不开也进不去。
后来便遇到了樊霄。
陆臻抿了一大口酒,令人伤怀的感觉缓缓消失,他的唇角露出了几分笑意。
可以说,樊霄是个完美情人。英俊多金,还兼顾了游书朗的温柔体贴。
最重要的是樊霄虽也成熟有魅力,却比游书朗善言辞,小时候的趣事,隔壁的二哈,参天的面包树,和职场的八卦。
樊霄喜欢自己喜欢的一切,不喜欢自己讨厌的一切,物品或人,他们都有共同的判断与观点。
“我不允许任何人欺负我们臻臻,让你受伤难过的人,就是我的敌人。”
说过很多动人的情话,就是没说过喜欢。
连那顶王冠戴在自己头上的时候,陆臻都没听到樊霄“水到渠成”的表白。
一杯酒慢慢的饮尽,酒杯放到桌上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有些晕,身体中像点燃了一团火,从隐秘之处灼烧而起,亢奋又难受。
好像…真的醉了。
一双眼睛隐于幽暗的光线中,冰冷的将一切纳入眸中。
烟灰缓缓地磕落,淡淡的声音响起:“这回换你,我总不能只有一个叁级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