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的魅力

作者:阿兰·德波顿

如果你去动物园参观,却不带小孩,人们会以奇怪的眼神看你。最理想的状态,莫过于带着一群小孩,并让他们吃着滴滴答答的冰激凌,手里还拿着一些气球。参观一个有东方小爪水獭或豹斑壁虎的动物园,似乎并非一个成年人度过下午的理想方式。当前伦敦的时髦话题是,你是否参观了国家美术馆举行的安格尔画展,而不是摄政王公园里的伦敦动物园新来的倭河马。

但我5岁的侄子在最后一刻爽约(他突然想起当天是他最好朋友的生日),而我固执地决定按照原定计划度过这个下午。我的第一个想法——在我买了冰激凌之后,虽然我没有买气球——是动物看起来多么奇怪。除了奇怪的猫、狗或马,我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见过一只真正的动物,一只长相奇特、熟悉丛林法则的生物。拿骆驼为例:一个U形脖子、两个毛茸茸的驼峰、像涂着睫毛膏似的眼睑以及一口黄色龅牙。旁边有介绍资料:骆驼可以在沙漠行走10天,而无须喝水;它们的驼峰里装的不是水,而是脂肪;它们的眼睑如此设计是为了阻挡沙尘;它们的肝脏和肾脏能够从食物中吸干所有水分,使得它们的粪便又干又硬。介绍中还说,它们是世界上适应性最强的动物之一——对此我不由产生出一种幼稚的嫉妒,感叹人类的肝脏和肾脏有所不及,惋惜我们没有毛茸茸的驼峰,不然的话,可以让我们免去下午的茶点。

如果动物们如今看起来如此奇怪,那是它们适应自然环境的结果,达尔文如是说,身处摄政王公园,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斯里兰卡的懒熊长着长长的灵活的嘴唇,缺少两颗上门牙,这样它就可以从蚁窝里舔舐蚂蚁和白蚁,任何一个从熟食店里买午餐吃的人对这种独具特色的面部特征都会很困惑。我一边吃着冰激凌,一边看着在烂泥中打滚的像涂了焦油似的倭河马,不由悲从中来。“恐龙”一词浮现在我的心头,并非它们与恐龙相像,而是因为它们让人想起恐龙是极端缓慢地适应环境的代名词。它们在世界上已经为数不多,未来的非洲大自然,将是更加灵活、更喜欢交配、如同小羚羊一般的动物的栖息地。

参观动物园,可以证明一句老生常谈: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每一个动物似乎都完美地适应某些事物,却与其他类型的事物势不两立。马蹄蟹永远不会登上《时尚》杂志的封面(它看起来就像一个长着弯腿的缩小版的军用钢盔),也不会阅读吉本,但它却是深水生存的明星,从而不被鲨鱼吃掉。它安静地生活,偶尔在大洋底部滑动,去捕食软体动物。

当我们被迫参加饭后的“如果你必须成为一个动物,你想成为什么”游戏时(很可惜,这个作为晚上娱乐的游戏逐渐被看图猜词所代替),我们难免认同一些动物,而抨击另一些动物,只要能够叫得出名字。福楼拜喜欢这个游戏;在他的信中,他把自己比作不同的动物,如大蟒蛇(1841)、贝壳中的牡蛎(1845)、缩成一团来保护自己的豪猪(1853、1857)。而我则把自己比作马来貘、小霍加、美洲鸵和乌龟(特别在周日晚上)。

动物园一边使动物看起来像人,一边使人看起来像动物,故而让人内心不安。“猿猴是人类的近亲,”猩猩笼子旁的图片说明文字里介绍说,“你能够发现多少相似点?”相似点当然太多了,超出了我们能够接受的程度。给它刮刮脸,穿上T恤和运动裤,那么坐在笼子一角挠着鼻子的那位就是我的表兄,只不过乔在白赛姿公园有一套大公寓房,而且这个夏天和他的孩子们在多塞特郡度过了两周的时光。1842年5月,维多利亚女王参观了摄政王公园里的伦敦动物园,她在日记里谈及一只刚刚来自印度加尔各答的猩猩:“他很棒,喝茶时自斟自饮,他虽然像人,却让人感到痛苦和难受。”(读到这里,我想象自己被抓住后,关在假日旅馆房间那样的笼子里,通过一个小门传送一日三餐,一天无所事事,只能看电视——旁边有一群长颈鹿前来参观我,喜笑颜开,拍照摄影,舔着冰激凌,说我的脖子多么短小。)

我走出动物园,手里拿着一个德斯蒙德·莫利斯望远镜,这或许是难以避免的事情。打电话约莎拉一起吃饭有其特定目的,它只是人类求偶仪式的一部分,与秋日晚上美洲鸵开始朝彼此怪叫并无本质差异。

一个人的怪异行为从本质而言往往是简单的动物性目的——食品、居住和后代的繁衍——的复杂化体现,如果能够发现这点,人们将再次获得一丝安慰。我或许应该去申请一张摄政王公园里的伦敦动物园的年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