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来一路读

作者:林达

一个人一生有多少分钟,有多少瞬间,几乎没有人去计算。有些人,像特蕾莎修女,一生几十年如一日亲自劳作,为加尔各答的贫病者服务。还有一些人,用他们一生中的几分钟、几秒钟,为人类的历史写下了精彩的一笔,就像美国宇航员阿姆斯特朗,没有人知道他一生其他时间是怎么过的,但是谁都记得他跨上月球的那一瞬间:“这是一个人的一小步,却是全人类的一大步。”

在我的面前,有一张陈旧的美联社新闻照片。照片上是美国黑人短跑运动员汤米·史密斯,他曾经打破二百米短跑世界纪录,曾经代表美国获得奥运会金牌。可是这张照片记录下的,却不是一个短跑冠军冲向终点的辉煌瞬间,那样的瞬间辉煌并不罕见。照片记录的是汤米·史密斯的另一个瞬间,一个凝固、沉重却辉煌至今的瞬间。

故事必须回溯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那时候汤米·史密斯是美国加州大学圣荷塞分校的学生、校田径队的运动员。汤米出生在加州一个农民的家庭。家里穷,父亲从小就把孩子们赶到棉花地里干活,干够了活才能上学才能玩耍。摘棉花、卖棉花,汤米从小就有被恶意的白人称呼为“小黑鬼”的经历,从小就感受过黑人遭遇的不平等。尽管美国黑人的政治地位在战后起了很大变化,但是黑人从历史上承袭的贫穷和落后却不能一日改变。在那个时候,不少白人还抱着对黑色种族的偏见、歧视和敌意。

汤米是天生的奔跑者,他被加州大学圣荷塞分校的田径教练看中。这个教练召集了好几个出身贫穷的黑孩子,后来都成为世界田坛上的英雄。汤米是他们中的佼佼者,他的骨骼、肌肉和神经几乎是专门为短跑而生的。几十年后,这位教练还由衷地感叹,汤米从起跑、加速到冲向终点的每一个瞬间、每一个姿态、每一个动作都绝对地完美无缺,你看着他跑的时候,会有一种看慢动作电影的感觉,从技术角度讲,他跑得实在是太完美了。

汤米和别人不一样的是他内心非常敏感。他从小上教堂,在教堂唱诗班唱圣歌。进了大学依然如此。每天训练的时候,他背着一个大书包。他告诉他的黑伙伴们,我们必须上完所有的课,通过所有的考试,我们必须名副其实地从大学毕业,尽管他们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些出身贫穷的黑孩子,摆脱贫穷和出人头地的最佳机会,就是现在跑出好成绩、拿到奖牌。

就这样,他们迎来了1968年,那一年奥运会将在墨西哥举行。

1968年是全世界各种思潮大震荡的一年。那一年,发生了布拉格之春和苏军入侵捷克斯洛伐克的事件。美国还深陷在越战的热带丛林里,国内的民权运动却此起彼伏。在芝加哥,示威学生和警察对峙,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占领了校园,在巴黎,大学生和警察的对抗几乎要重现巴黎公社的街垒战。4月4日,马丁·路德·金被刺杀;6月5日,同情民权运动、主张结束越战的总统候选人罗伯特·肯尼迪被刺杀。全世界的空气中弥漫着愤怒、狂躁和不安。每个人都意识到,这个世界面临着一场变化。在美国,表面上的混乱掩盖不了这种不可逆转不可回避的深刻变化的主流:变革传统制度和习惯中腐朽的虚伪的不人道的东西,走向一个更符合人性、更尊重别人、更自由、更平等的社会。

美国的黑人运动员自然受社会思潮的影响,把眼光集中在黑人社会地位这一问题上。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是美国种族状况产生深刻变革的年代。自从1955年联邦最高法院在“布朗案”中裁定学校里的种族个例为非法以后,美国南方的民权运动进入了要求实质性制度变革的阶段。经过十年抗争,在几任美国总统的倡导下,1964年通过了历史性的《新民权法》,1965年在约翰逊总统任内通过了《选举权法》。到六十年代末,在制度和法律层面已经基本纠正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种族不平等,并且用反向优惠的做法来弥补黑人弱势的“平权措施”也呼之欲出。但是,在社会文化层面上的不公正,在人们思想意识中的不平等,却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消除的。黑人仍是相对贫穷的,还常常会遭到人们歧视的白眼。作为优秀的运动员,汤米·史密斯就有过很多这样的经验,穿上运动衣,人们为他欢呼,一脱下运动衣,他就还是被人叫做“黑鬼”。

将要参加十月奥运会的黑人运动员们在酝酿集体抵制奥运会,以抗议当时美国社会依然存在的种族歧视。美国奥委会的官员当然不希望这样的抵制发生。他们请出了大名鼎鼎的黑人运动员杰西·欧文斯,他曾经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获得四块金牌,从而用事实粉碎了纳粹关于种族优劣的阴险理论。他来给后辈黑人现身说法,劝说黑人运动员们不要用轻率的行动自毁前程。严格地说,杰西·欧文斯是有道理的。

很有象征意义的是,全部是白人的哈佛大学划船队这些白人精英的代表,是支持黑人民权运动的。他们公开声明支持黑人运动员的诉求。事实上在美国白人中,最顽固反对黑人民权运动的,大多是底层的农民和工人。

最后,在赶赴高山营地集训之前,黑人运动员们放弃了集体抵制奥运会的念头,其原因非常简单:这些黑人青年作为个人,他们付不起放弃奥运的代价,这是能够使他们个人和他们家庭的生活改观的唯一机会。他们发起了一个叫做“寻求人权奥林匹克”的活动,呼吁每个人用他们个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各自表达他们对美国黑人人权状况的观点。

美国奥委会在落基山的高山上专门建立了田径集训地,这是在高山森林里开辟出来的跑道,跑道的两边古木参天,真是世外桃源。汤米·史密斯他们训练得非常专心刻苦,但是1968年夏天发生的事情,依然传到了这个高山营地,撞击着他们的神经中枢。

终于他们开赴墨西哥了。在此以前,墨西哥的民众和政府发生了流血冲突,由于经济恶化,学生和民众企图阻挠奥运会。在武力镇压下,民众死亡数百,受伤成千。尽管如此,墨西哥政府还是承诺奥运会如期举办。当各国运动员陆续到达的时候,墨西哥城处于戒严状态,到处是荷枪实弹的军人。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就在这样一种奇怪而紧张的气氛中开始了。

美国的黑人田径运动员一开场就表现出色,出现了几个精彩场面。

黑人跳远运动员罗伯特·比蒙一跃,看台上随之一片惊叹声。奇怪的是三个裁判围着沙坑里比蒙的脚印愣住了,足足两分钟,显示板上打不出成绩。原来,沙坑事先就做好了长度测量标记,比蒙却超出了事先准备的最长标记足足两英尺多!裁判们只好临时再找一条皮尺来测量这一新世界纪录,8.90米。这一新纪录保持了二十三年没人能打破。

汤米·史密斯的二百米跑开始了。他疾风一样率先冲向终点,黑色的肌肤闪着亮光,就像一只黑豹。全世界都注视着他。19.8秒,又一个世界纪录。获银牌的是一位澳大利亚运动员。汤米的同伴、来自纽约的黑人队友约翰·卡罗斯获得铜牌。


汤米·史密斯的瞬间

作为一个短跑运动员,人生再也没有比这更辉煌的瞬间了。

就要走上领奖台了。他一身运动衣,穿戴整齐,在脖子里系上一条黑色的丝巾,胸口是一枚“寻求人权奥林匹克”的徽章。他向观战的妻子伸出手去,默默地接过一副黑色的皮手套。他把左手的那只手套递给卡罗斯,对这位一向信任他的兄弟说:“看着我,我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吧。”

他们登上了领奖台,俯身戴上了亮闪闪的奖牌,看台上观众一片欢呼。待欢呼声停寂下来,升国旗的时候到了。

当美国的国歌在运动场上响起,当星条旗冉冉升起,当全美国全世界都注视着这里的时候,汤米·史密斯缓缓地、坚定地举起了他戴着黑色皮手套、紧握拳头的右臂!他把黑色的拳头举得高高,直指云霄,却把头深深地低下,目光低垂,俯视着脚下的土地。约翰·卡罗斯看着汤米,毫不迟疑地举起了他戴着黑手套的左拳。

在美国的国歌声中,在国旗庄严升起的时候,他们两人像两尊黑色的雕像。他们是沉默的,就像他们祖先的家乡非洲大地,就像美国黑人四百年的屈辱和苦难。他们就用这个沉默的姿态,提醒全世界注意美国黑人的处境,向全世界表达他们作为一个人,要求尊严、要求自由和人权的强烈愿望,他们要告诉全世界:

黑人依然未能获得自由;黑人的命运依然被隔离的镣铐和歧视的锁链悲惨地束缚着;在一个巨大无边的物质繁荣海洋中,黑人依然生活在贫困的孤岛上;黑人依然在美国社会的角落中潦倒,在自己的土地上过着被放逐的生活。(马丁·路德·金语)

全场观众愣住了!美国奥委会和国际奥委会的官员惊呆了!美国和全世界的人们,不管是什么肤色,不管是什么观点,看到这个镜头,都被深深地触动了,有些人吃惊,有些人感动,有些人震怒。

这就是我面前的这张美联社新闻照片。这是奥运会金牌短跑运动员汤米·史密斯和他的黑人兄弟约翰·卡罗斯人生最辉煌的瞬间。在时间的长河里,这只不过持续了两分钟,但是只有这两分钟,汤米和约翰真正表达了他们对人权和人的尊严的追求。这瞬间,被记录在几乎所有有关1968年的年鉴、百科记录和照相集中。这真是瞬间华彩、瞬间辉煌,一切只是为了表达一项个人的理念。

为了这样瞬间的表达,汤米·史密斯和约翰·卡罗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当时的国际奥委会认为,汤米和约翰的举动,是把政治带进了体育,是一种破坏行为。而美国奥委会的官员,像美国的很多保守民众一样,认为这样的做法是公开地羞辱美国,是一种不爱国的行为。国际奥委会当天开会责令美国奥委会处罚这两个运动员。美国奥委会命令汤米·史密斯和约翰·卡罗斯立即离开墨西哥回国,并且终身不得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

只有他们自己明白,这个代价是什么分量。从此以后,他们必须和其他底层黑人民众一样地谋生了。尽管开始一段时间会有人请他们去作报告,他们是黑人的英雄,但是作为一个短跑运动员,他们离开跑道的那一刻,体育生命就结束了。他们和所有凡人在这样处境下的经验一样,经历了生活的磨难。找工作、失业甚至饥饿,他们的家人也跟他们一起吃苦,尝尽世间炎凉。

很多年后,汤米曾经有一度在洗车站以给人洗车为生。有一次,他洗的一辆高级汽车玻璃上贴着他的照片,原来这人是他的崇拜者。汤米看了,想起当年,不禁感慨万千。

岁月如水,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汤米·史密斯和约翰·卡罗斯当年的行动,到底是对是错,是表达了黑人的正当呼声还是错误地混淆了体育和政治,人们已经不再深究。奥运会还是四年一次地如期举行。美国黑人早已不像昔日那样受到公开歧视。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里描绘的那一天,已经到来。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汤米·史密斯在他田径事业的最高峰上选择了他的瞬间表达。他所表达的理念是正义的,今天再不会有人怀疑他的爱国与忠诚。而当年,他却几乎付出了一切。

再一次仔细辨析这张照片,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汤米·史密斯和约翰·卡罗斯表达的力度和深度是有所不同的。汤米·史密斯和约翰·卡罗斯亲如手足。当汤米在上领奖台之前匆匆把手套递给约翰,让他行动起来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做了。他行为的依据,除了作为黑人运动员表达信念的愿望,还有他对于汤米的一贯信任。从照片上可以看得出来,他并不是不可抑制地一定要以这样唯一的方式表达自己。而照片上的汤米却不同,他是在燃烧自己,照片上的他就是一把火炬。任何看到这张照片的人,都可以强烈地感受到,这是一道生命的闪光在划破一个历史的瞬间。对于汤米来说,这就是生命的意义。为了一个理念的瞬间表达,他愿意点亮和焚毁自己。

1996年,奥运会要在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举行。美国奥委会找到了五十一岁的汤米·史密斯,邀请他担任传递奥运火炬的荣誉接力跑步。那天是星期六,汤米·史密斯举着奥运火炬,跑步穿越洛杉矶的繁华闹市区、穿过唐人街。人们挥舞国旗,美国的国旗和中国的国旗,在路旁欢呼着,叫着:“好样的,汤米,加油!”在同一届奥运会上,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为美国拳击运动员阿里补授了他当年获得的一枚金牌,间接表达了国际奥委会对于当年美国黑人运动员表达人权理念的理解和支持。全场掌声雷动。在场的人们都知道,原来的那枚奖牌,曾被阿里奋力扔进了河水,以表达一个黑人运动员和汤米·史密斯的共同理念。

汤米说:“我只是做了千百万人应该一直做的事情,为争取人权而努力。”